亞馬遜自發貨到德國是否需要交納VAT稅?
最近在亞馬遜德國站首頁收到一條通知,「德國納稅義務—根據德國增值稅法的修訂案(UStG第 22f 部分),亞馬遜必須獲取應在德國註冊稅務的賣家的稅務證書,或者賣家未在德國產生任何應稅銷售額的正式確認函。所有賣家都應立即採取行動。 如果您應該在德國進行稅務註冊,請上傳您的德國稅務證書 (F22)。如果您無需進行德國稅務註冊,則必須確認您未在德國生成應稅銷售額。位於歐洲經濟區境外的賣家如未能遵守上述要求,將無法再在 Amazon.de 上或向德國境內買家銷售商品。位於歐洲經濟區(包括德國)境內的賣家必須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之前採取行動。」
賣家朋友們也可以通過以下鏈接直接訪問:
https://sellercentral.amazon.co.uk/gp/tech-notifications.html
從以上信息可知,如果賣家使用了亞馬遜德國FBA倉庫,或者使用了位於德國境內的海外倉,那麼就有義務納稅,就必須註冊VAT稅號了。
而如果沒有使用德國境內的倉庫服務,比如從國內自發貨,或者從歐洲其它國家發貨到德國,那就不用履行納稅業務。但這個是有前提的,首先你必須簽署一份「德國納稅免責聲明」,那麼你在銷售額未達到10萬歐之前就可以不交納VAT稅。
以下是這份免責聲明的具體內容:
本聲明適用於在非歐盟國家合法成立的,且無需在德國進行稅務註冊的銷售合作夥伴。
對於在德國增值稅法規定下,並沒有應稅銷售的銷售夥伴,則其不需要在德國進行稅務註冊並獲得德國稅務證明,如果您希望繼續向德國客戶銷售商品,亞馬遜作為市場運營商,需要獲得聲明。此聲明要求您確認相關事實,表明您在德國沒有稅務登記義務。
僅從德國以外地區的發貨。
我沒有從德國倉庫或從德國其他任何地方發貨的應徵稅銷售。我只從德國以外地區發貨。
如果所有貨物都直接從歐盟以外國家發貨至德國客戶,則在德國沒有稅收義務,因此不符合德國增值稅法規第三章第8段規定。
如果我運送存放在其他歐盟國家的貨物並直接向德國客戶交付,則所有此類交付在當前以及上一個自然年中均少於100,000歐元。(根據德國增值稅法規第3c章第3段)
當我在一個自然年中在任何地區的銷售額第一次超過100,000歐元門檻,則我將即刻通知亞馬遜。
請點擊相關陳述提交您的聲明:
我承認此聲明。(在網頁中是可以點擊的)
我不承認此聲明。(在網頁中是可以點擊的)
免責聲明:
我已知悉,任何虛假陳述都可能造成進一步責任,亞馬遜方將保留在此方面採取補救措施的權力。
P.S. 對於小賣家來說,如果前期銷售額沒有達到10萬歐,並且不打算髮德國FBA的話,那麼可以點擊「我承認此聲明」來避免賬號被限制銷售。但也要留意自己的銷售總額,當快要達到的時候,如果還不想註冊德國VAT,那麼就只能放棄德國市場了。
如果賣家想長期經營德國市場,並且想發德國FBA,那麼註冊VAT就是必須要做的事情。雖然目前註冊德國VAT的費用並不低(每個代理公司的價格不一樣,一般是在1萬人民幣左右),但做生意就得遵守當地國家的法律和平台的規則,我們可以將這些費用平攤到每一個銷售出去的產品上,只要用心經營,這些平攤費用會無限接近於零。
【提示】德國VAT註冊稅號申請申報EORI號碼 報稅等一系列問題,請諮詢我們。(來源:陳啟祥跨境成長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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