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反對商業行為侵蝕校園
學校給小學生派發音樂童話劇「免費觀看券」,家長陪同則需「全價」,到了現場家長才發現要「高價買」。西安某媒體日前報道的內容顯示,當地多所學校的家長都遭遇到了這種情況。家長的吐槽,不僅直指違反契約精神的諸多「套路」,更有對可能存在「利益輸送」的質疑和不滿。
精品力作一票難求,賣方開誠布公合理溢價,買方心悅誠服接受並獲得精神所需,這本無可厚非。但問題在於,涉事學校所謂立足於公益性質的「免費觀看券」,並沒有組織學生集體去觀看學習,而且還有「每位同學看完此劇後以《誠實的我》為題寫篇作文或畫幅圖畫」這一附加條件,就更像是給監護人量身定製的「家長作業」。
到場陪同觀看、售票方臨時漲價,家長和學生作為消費者,只能被動接受。音樂童話劇是否物有所值,觀眾的精神報償是否能夠滿足,對學生和家長而言,他們個人評判的弱勢地位,更顯得這樣的「交易」有失公平。但即便是在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下,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也與現行的相關規定格格不入。
2018年10月,教育部部署嚴禁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工作。半年來,我們欣喜地看到各地各校認真開展排查,切實加強校園日常監管,杜絕商業行為侵蝕校園,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今年年初,山東、四川、湖北等地又先後出現了廣告字樣的獎狀、含有服裝廣告的學生綜合素質報告書、商業贈票和宣傳等違反規定的情況,教育部隨即對這些進校園事件的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各地也啟動了查處和問責。而此次陝西省西安市部分小學再次出現音樂童話劇「免費觀看券」亂象,同樣是學校管理不規範、全面排查不徹底的外在表現。
切實履行守護「校園凈土」責任,堅決杜絕各類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校園,教育主管部門、學校、教師首先要當好「守門人」。智慧和力量聚焦到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上來,根本上是要從學生的利益出發。幼兒及中小學生消費市場再怎麼龐大,校園也應該是保護這些群體利益的第一屏障。給學生推銷書籍、指定課外培訓機構、指定商業票務進入校園,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的「好心辦壞事」,這一切都與教育目標格格不入,這樣的陳規陋習應該改改了。
西安音樂童話劇「免費觀看券」暴露出的問題,要適時啟動問責機制。家長不希望吃啞巴虧,老師、學校、教育主管部門也不能糊裡糊塗「背鍋」,但總得有人為此承擔責任。是打著學校、老師旗號來蒙蔽學生、家長的票務機構的不良行為,還是學校管理者的責任意識、法治意識淡薄,為商業開了方便之門?希望相關部門層層倒逼一查到底,並對涉事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嚴肅查處和問責,給公眾一個交代。此外,社會大眾及輿論監督也要求涉事區域,對存在商業進校園風險的,排查整改「回頭看」,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存隱患,構建起學校管理長效機制,堅決杜絕商業行為侵蝕校園。
(作者系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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