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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廁器涉槍案6被告人一審獲刑3至13年 安徽高院發回重審

一審宣判7個月後,紅星新聞獲悉,安徽阜陽「通廁器涉槍案」因原判決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已被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回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此前,該案6名被告人獲刑3至13年不等。

涉案通廁器握把

一審判決文書顯示,該案第一被告人陳澤南從姜志平等人處購進槍支槍托、槍管、槍身、扳機等槍支散件,然後利用互聯網、快遞公司寄售。經鑒定,陳澤南非法買賣、郵寄槍支5支及槍支散件4568個,構成非法買賣、郵寄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一審判決書顯示,「通廁器涉槍案」,6名被告人獲刑3至13年不等

姜志平是陳澤南的「上家」。他因生產和銷售自主設計的、由塑料片組裝的一款「通廁器握把」捲入該案。警方將從姜志平方查扣的3870件疑似槍支槍托送檢,均被鑒定為槍支散件。一審時,姜志平因非法製造、買賣、郵寄槍支罪,獲刑13年。

姜志平的辯護律師楊衛華告訴紅星新聞,2016年3月,安徽阜陽一位農民家中的雞被氣槍打死。當地警方順藤摸瓜查出了一個遍布全國的網路售槍團伙,共涉及來自天津、安徽、廣東等地多人,姜志平是其中之一。

2018年9月,一審宣判後,除因非法郵寄槍支罪獲刑3年、刑期將滿的付某鶴外,其他5人不服此判決結果,均提出上訴。

2019年3月13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判決,發回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

因證據不足,「通廁器涉槍案」被安徽高院發回重審

至此,姜志平設計生產的「通廁器握把」被鑒定為槍支散件引發討論。

紅星新聞從姜志平家屬處獲得的材料顯示,該款通廁器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外觀設計專利證書》。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查詢可見,該專利於2016年7月6日申請,專利持有者為「邵勇水」。

該款通廁器獲得了專利證書

姜志平的辯護律師楊衛華稱,2015年年底,姜志平開始設計速通通廁器並著手準備申請專利,但2016年4月姜志平被刑拘,此後邵勇水(姜志平表哥)以自己名義開始申請,並順利獲得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僅是一個槍形塑料外殼」。

在一審判決文書中,阜陽中院稱,該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證書設計人及專利權人為邵勇水,申請日為2016年7月6日,與本案無關聯性;且該專利屬於外觀設計,一般不涉及產品的實際功能,以此否定姜志平委託他人加工生產槍支槍托的違法性無法律依據。

姜志平生活照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春 圖據受訪者

編輯 楊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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