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南方天文台回應:視覺中國從未與我們聯繫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SO在回復採訪請求時明確表示,視覺中國的這種版權主張不合法,ESO從未,也不能將他們的圖片版權轉讓給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且視覺中國從未就黑洞圖片聯繫過ESO,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自稱是視覺中國代表的人聯繫過ESO。」
在北京時間4月9日周二晚人類首張黑洞照片公布之後不久,視覺中國將這張圖片列為「版權所有」的編輯圖片,稱「此圖片是編輯圖片,如用於商業用途,請致電400-818-2525或諮詢客服代表。」
視覺中國甚至還聲稱其對這張黑洞圖片擁有版權。換言之,如果視覺中國拿下了該圖片的版權,媒體或個人未通過視覺中國渠道在國內使用該圖片,將可能被視覺中國視作侵權行為,甚至有可能因為用作商業用途而被追究責任。
儘管隨後視覺中國將圖片說明改成了「此圖片是編輯類圖片,不得用於商業用途」,並將來源標明為歐洲南方天文台(The European Southern Observatory,以下簡稱ESO),但此事還是迅速引發了激烈的輿論討論,不少人質疑視覺中國將一幅公開發布的照片列為自有版權,如要使用則需要向視覺中國支付費用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那麼,視覺中國把ESO的「授權」視為其可以在中國境內銷售這張圖片的版權,是否合法?視覺中國是否有聯繫過ESO進行版權轉讓?ESO對此又是否知情?
ESO在回復《每日經濟新聞》採訪請求時明確表示,視覺中國的這種版權主張不合法,ESO從未,也不能將他們的圖片版權轉讓給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且視覺中國從未就黑洞圖片聯繫過ESO,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自稱是視覺中國代表的人聯繫過ESO。
以下為ESO回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全文:
我們的版權條例明確規定:
「除非特別註明,在ESO官網上發布的圖片、視頻和音樂,以及新聞稿、公告、博客文章和標題的文本,均根據知識共享署名4.0國際許可協議(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4.0 International License)獲得許可,並可在非獨家基礎上免費複製,前提是內容的來源被清晰地標明且對用戶可見。
但是,如果任何單位或個人想在無需付費的情況下使用我們的材料,則必須以清晰易讀的方式向所有用戶提供完整的圖像和來源,且來源的措辭不能更改,例如:「ESO/JoséFrancisco(josefrancisco.org)。來源不應被隱藏或與圖片無關聯,且內容如附有鏈接必須可訪問。
除媒體使用外,新聞稿、公告、一周圖片精選和圖注都應署名ESO;ESO的材料、圖像和視頻不得用於聲明和暗示ESO或任何ESO員工對該產品或服務背書;如果圖片內包括了可識別人物,則該圖片將不允許被用於商業用途。」
以上這些條款也同樣適用於我們最近發布的人類歷史上首張黑洞照片,這張圖片的版權歸屬於視界望遠鏡合作項目(Event Horizon Telescope Collaboration,以下簡稱EHT),我們ESO就是隸屬於EHT。因此,這些圖片可以免費使用,且只要正確地寫明了圖片的來源,這些圖片也可以用作商業用途。
ESO從未,也不能將我們的圖片版權轉讓給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如果視覺中國聲稱他們擁有這張黑洞圖片的版權,並通過出售該版權來牟利,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
截止目前,ESO沒有收到任何公司要求轉讓版權的請求。但我們確實收到了一些公司和個人提出的關於可能限制使用該黑洞圖片的問題,這些公司和個人打算將其用於各種目的,從學生項目到位盈利而銷售的藝術品製作不等。
視覺中國從未就黑洞圖片聯繫過我們,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自稱是視覺中國代表的人聯繫過我們。但昨天我們確實收到了一個關於視覺中國圖片使用的問題。但視覺中國的版權主張,我們還是第一次聽說。
視覺中國沒有向我們索要過黑洞圖片的授權。然而,考慮到ESO圖片的版權條件,只要寫明了來源,視覺中國就可以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這些圖像。換言之,視覺中國根本就不需要提出授權的索求。
視覺中國將所謂的「授權」視為它可以在中國境內銷售這張圖片的版權,並從中牟利,這種行為不合法。視覺中國在沒有預先告知我們的情況下使用了這張黑洞圖片,但這並不意味著版權的轉讓。視覺中國,或任何其他公司都可以使用這張照片,且只要清晰寫明了圖片的來源,他們甚至可以將這張照片用作商業目的。
然而,因為這張圖片的版權並不屬於他們,因此他們不能出售這張圖片的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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