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一個不可能相伴一生的人,是我這輩子最大的敗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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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好想你,你會在哪裡?過得快樂或委屈?
這句歌詞,是一種痴情,是一種回憶,是一種思念,是一種愛而不得的情愫。
如果愛情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聽到這句歌詞的人,會很無奈,因為你愛的人,不愛你。
如果有過美好的愛情卻以分手告終,聽到這句歌詞的人,會很痛苦,越是想起過去的美好,越會讓心裡的舊傷複發。
如果有過美好的婚姻卻以離婚告終,聽到這句歌詞的人,會更痛苦,因為離婚所帶來的傷害比分手更重。
對於離婚男人來說,如果是你的錯誤導致了離婚,弄丟了自己的妻子,你在離婚後想念前妻,那種遺憾和無奈是對你的懲罰。
對於離婚男人來說,如果是前妻的錯誤導致的離婚,她狠心離你而去,你在離婚後想念前妻,那種痛苦和揪心是一種卑微,越卑微就會越痛苦。
「比起恨,想念前妻才是最大的離婚陰影!」
這個世界上,總是有很多愛得卑微的人。愛情和婚姻開始的時候卑微,愛情和婚姻開始了之後卑微,分手或離婚之後依然卑微。
卑微在愛的人,註定是痛苦的,因為你卑微的同時是在否定自己,永遠帶著低人一等的姿態高看你愛的人,你心裡不會好受。
文字能書寫悲傷,歌詞能傳達傷感,但心裡最深處的傷卻無法言說,掙不脫,逃不過,就像一副枷鎖一樣。
阿達就是愛得卑微的男人,戀愛時卑微,結婚後卑微,離婚後依然在卑微。
離婚不是他的錯,他從始至終最大的錯誤就是太過卑微。他永遠在用一種低姿態迎合前妻,恭維前妻,對她言聽計從,從沒有任何反抗之詞。
這種別人眼中的「老好人」「好男人」「老實人」,難道不該被善待被珍惜嗎?可悲的是,他愛錯了人,他的前妻不是那種因為他是「老好人」就會和他相伴一生的人,反而對他是一種嫌棄。
在他前妻看來:你愛我是你自願的,既然愛我,就必須卑微,你所做的一切,對我來說都是應得的。我能委屈自己跟你戀愛結婚,就已經很愛你了,你沒資格指責我什麼。
這樣的女人不值得任何男人珍惜,男人不欠你什麼,愛你雖然是他自願,但他也有不愛你的權利。
可是,阿達不懂,他的卑微成了習慣,就再也戒不掉了。
前妻跟他離婚之後,他一直活在卑微中:
他沒有恨過前妻,他不敢恨,覺得那樣不好。
他每天都在想念前妻,想要從過去沒有任何美好的生活中找尋到一絲美好,但他始終沒有找到。
即便認識到自己的過去一敗塗地,他依然在想念前妻。時間久了,痛苦多了,他想放棄,想忘掉,但卻做不到。
他說,「比起恨,想念前妻才是最大的離婚陰影。愛上一個不可能相伴一生的人,是我這輩子最大的敗筆。我忘不了她,我知道她對我不好,可我就是無法放手。我控制不住自己,看到任何東西都會想到她,想起任何事都會想到她。我恨自己懦弱,恨自己無能,恨自己卑微,可是,我對自己的恨,始終無法沖淡對前妻的想念。」
「已經離開的人,可以不遺忘,但可以淡忘!」
已經經歷過的感情,不管是好是壞,都無法遺忘。
已經卑微到骨子裡的習慣,想戒掉沒那麼簡單。
但是,已經離開的人,你可以做不到不遺忘,但你可以做到淡忘!
有些人可以任由時間沖淡自己對前妻的思念,漸漸地也就淡忘了,就算偶爾想起前妻,也只是想起而已,不痛不癢,不咸不淡,只是過去的一個節點。
做不到讓時間幫你淡忘的人,你需要多點主動。既然時間無法沖淡你對前妻的思念,那就通過其他事來沖淡對前妻的思念。
前幾天我們有一篇文章講了「意義療法」,你可以回頭去翻翻看,指的是:
專心做一份力所能及或者挑戰自己的事業,付出的過程以及收穫的喜悅,它們所帶來的意義可以沖淡你對前妻的思念。
重新去愛一個人,把所有的愛都給她,幫她實現她想要的生活,幫她實現她想要的一切,付出的過程和收穫的喜悅,它們所帶來的意義同樣可以沖淡對前妻的思念。
不管用那種方法,只有沖淡了內心對前妻的思念,你才能做到淡忘,你才能認識到思念前妻不是你生活的重點。
同樣的道理,卑微到骨子裡的習慣,想戒掉很難,不等於戒不掉。
戒掉卑微的過程雖然痛苦,但這是你不得不忍受的疼痛。成長和改變,都會伴隨著疼痛,你只有在疼痛中養成了不再卑微的習慣,你才能像個正常人一樣享受愛和被愛。
當有一天你淡忘了過去,淡忘了前妻,不再卑微地想念前妻,能夠勇敢去愛別人的時候,你才算真正走出了離婚陰影。(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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