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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華》被訴抄襲,馮小剛及電影版權方遭索賠300餘萬元

2017年大火的電影《芳華》由馮小剛執導,根據嚴歌苓同名小說改編,講述了群正值芳華的文工團少年的成長和愛情故事。劇中的主演黃軒、苗苗、鍾楚曦、楊采鈺等,把每個人人物都演繹得非常好,可以說是劇情、製作、演技都很良心。

令人意外的是,這部優秀的電影作品在熱播一年多後,卻惹上了侵權官司。

據媒體報道,原告肖先生認為《芳華》抄襲了自己的劇本《藍姆伽的救贖》,將導演馮小剛及電影版權告到法院,並索賠300餘萬元。這件案子已於4月11日開庭審理,但審理當天,馮小剛和三個版權方公司均未到場,由代理人出庭應訴。

代理人表示,電影和原小說《芳華》作者嚴歌苓簽訂協議,有合法來源,要求駁回起訴。

許多網友看到這條消息,都有點不敢相信:《芳華》不是改編自嚴歌苓的同名小說嗎?嚴歌苓不會抄襲吧!

不過,既然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我們先來看看原告肖先生的說法。

肖先生訴稱,他的作品《藍姆伽的救贖》於2015年1月獨立創作完成,此後幾經朋友推薦,劇本發送到跟馮小剛關係比較密切的楊某的郵箱。之後得到消息,劇本得到初步認可,但還需要進一步修改,於是肖先生修改後再次把劇本通過朋友發送給楊某。

但這次把劇本發過去之後,肖先生就沒有收到過進一步合作的準確答覆了。

後來電影《芳華》上映後,他發現電影故事內容和他的劇本高度近似,人物設置及人物關係、情節上和他的作品均存在對應關係,整體情節的排布和推演過程基本一致。

因此,肖先生認為電影構成了改編權和攝製權的侵權,將四被告訴上法庭,要求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

不過馮小剛方不同意訴訟請求,因為《芳華》劇本有合理的創作來源,是根據嚴歌苓同名小說改編的,而且和原小說的作者也簽訂了相關協議。

馮小剛一方也否認接觸過涉案劇本,稱楊某可能在工作時見過面,但沒有私交,也沒有彼此的聯繫方式,要求駁回訴求。

看完了雙方的說法,網友們也都有自己的觀點,有的認為嚴歌苓不會抄襲,也有的覺得肖先生把劇本發送的細節說的很清楚,興許馮小剛本人確實看過劇本。

這件事情過去的時間比較久,而且肖先生的劇本幾經轉手,許多細節一時無法確認,我們等待法院調查審理的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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