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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稜兩可,不留把柄:裕仁逃避戰爭責任的內在機理

文|蕭西之水

「如果當時我反對開戰決定的話,國內必會有大動亂,我信賴的周圍人都會被殺,我自己的生命也沒有保證。這還算好的,但即便如此還是有可能進入戰爭,那會有比這次戰爭(二戰)更加悲慘的事情發生,很有可能陷入無法停戰的境地,日本可能會就此滅亡。」

1946年3月至4月,昭和天皇裕仁召集5名宮內省官僚口述回憶錄,前後累計講了8個小時,最終形成一份《昭和天皇獨白錄》。針對二戰的戰爭責任問題,昭和天皇反覆提到自己愛好和平,並不願意進入戰爭,但自己並沒有決策權,根本無法拒絕軍部要求。這份回憶錄成為昭和天皇自我辯解的重要書籍,其中最有趣的說法莫過於:「內閣上奏之事,即便自己持反對意見也會給予裁可。」

所謂「裁可」,即是批准、認可之意,特指天皇對某一件事的許可。從表面上來看,《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一條規定:「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那麼天皇是否「裁可」本應很重要,但在國家運轉中,日本法律又要求所有法案詔令必須附上國務大臣的副署才能生效,加之天皇在任何一次決策中都說一些模稜兩可的話,這就讓天皇的戰爭責任難以衡量與界定。

浮世繪《大日本帝國議會之圖》

那日本為什麼會陷入「天皇不負責」的制度體系中呢?

由於「萬世一系」四個字深入人心,多數人對《大日本帝國憲法》只會記住第1條,卻很難注意另一重要條文,即第4條「天皇為國之元首總攬統治權,依憲法規定而施行之」。

這個潛台詞就是:如果天皇違背憲法規定,便不能實行統治權。

這一句話當時引起了爆炸性影響,審議憲法條文的司法大臣提道:「置此文字時,天皇之統治權似非至尊固有之權,而是依憲法之設置方才出現。」這就觸及天皇權力的正當性來源問題:如天皇既然要遵守憲法,那麼他的權力到底從何而來?到底是「君權神授」還是「憲法授權」?如果完全是「君權神授」,那麼民間政治家不會答應,如果完全是「憲法授權」,那麼「宮中」集團與華族也不會同意。

伊藤博文當場解釋:「君主之權力即便乃自然之物而本無限制,但自身若要施行憲法政治,必須限制其君主權,故所謂憲法政治便是限制君主權之意義。」換言之,伊藤博文選擇了最為穩妥的一種:把「君權」具象化為一個可操作的憲法,兩者權力融為一體,任何違反憲法的舉動也都同時是違反「君權」,這就同時滿足了「君權神授」「憲法授權」兩派政治集團的基本訴求。因而伊藤博文評價第4條為「此憲法之骨子」,「若無本條而此憲法則失其核實,其記載事件悉屬無效」,這一條文的實際作用較之其他吹捧天皇的話語都要來得更強。

作為曾經的倒幕武士,伊藤博文深知「天皇」這個名義非常重要,卻也深知明治天皇這個人乃至整個皇族、公卿勢力都依附於明治政府才有了實際權力,這就使得近代天皇同時有著「制度天皇」與「人類天皇」兩面:「制度天皇」要求天皇這個職位成為國家最高權力「神聖不可侵犯」的來源,包括但不限於開設與解散國會、開戰與停戰、簽署國際條約、發布國內法律、統帥陸海軍等等;但另一方面,「人類天皇」又要求實際擔任天皇職位的人做到自我約束,這個具體的人不能干涉內閣會議與國家法律實際制定流程,在沒有國務大臣輔佐的情況下不能行政,在沒有參謀長官輔佐的情況下不能行使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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