噹噹網創始人稱:不贊成996,但是一天8小時一周5天也不行!
最近996成為了網路上的熱點話題,無論是網友們還是互聯網行業的大佬們都發表了自己不同的看法。對996工作制的看法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直以來,大多數上班族都很痛恨自己公司的工作制度,老闆不走,員工不敢走,中午不敢休息否則晚上就要加班了,周末總被以各種理由要求加班,老闆恨不得員工24小時待在公司為自己效命。不過儘管有些員工願意為此進行抗爭,但是最後的結局卻並沒有像員工們所想的那樣。
不過就在最近,最初反對996工作制的噹噹網創始人李國慶最近在網上再度對此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不過沒想到的是這次卻炸了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根據李國慶這次發表的回應稱,在他看來,自己依然是堅決反對996的,而996也很難構成違法。他稱企業通過企業用總個人收入來結構化工資和加班費或獎金來刺激長時間工作這樣的政策很難構成違法,因此不用上升到剝削的道德批判。勞資雙方是談判和雙向選擇出來的。所以他也反對周5x8=40小時工作。相對來講他比較主張50到54小時工作,但是要有一定的彈性。
對此很多網友評論稱:為什麼會構不成違法呢?違法是相當明顯的。畢竟按照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很顯然,"996工作制"是違反勞動法的。
其實李國慶說的並沒有錯,在面試的時候就已經能夠看出員工是否願意加班。因此如果企業給出的薪酬足夠的話也是能夠理解的。畢竟這個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企業們該想的是如何才能在高強度的工作以及員工的必備需求中找到一個平衡點,對此大家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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