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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議恢復漢服而被順治處死,這位漢臣和他的政敵都不應該被遺忘

孫之獬被謝遷領導的義軍縫住了嘴,身上用針精心扎出足夠的小洞,插上豬毛遊街,最後將其肢解。孫之獬的下場令人拍手稱快,但是要說他是「剃髮易服」的首倡者,他似乎還不配。儘管這個人極其卑污,但是這種喪心病狂的損招,他還真想不出來。孫之獬的「剃髮易服」損招,其實也是拾人牙慧,而真正首倡剃髮易服的那個人,卻似乎被大家遺忘了。

有抹不去的史料記載,在孫之獬之前,就已經有了是否要剃髮易服的爭論,而且還有一位私下裡說了一句清廷應該恢復漢服的漢臣為此丟掉了性命。這位建議清廷「留髮復衣冠」而被順治處死的這位漢臣,和他的政敵、曾經的「明史總裁」一樣,都不該被遺忘。

即使是清人編纂的《清史稿》(這不是筆誤,筆者一直認為《清史稿》就是清人編纂的),也以讚揚的口氣留下了這個首倡剃髮易服者的滔天罪惡。

在《清史稿·列傳十九》中,有個人得到了這樣的評語:「忠讜耿耿,歷挫折而不撓,終蒙主契。」也就是說這個人對清廷忠心耿耿,這才贏得了主子的歡心,所以那些編《清史稿》的人也對他極其欽佩。

看完《清史稿》給此人的褒揚評語,咱們再來看看一份奏摺:「我(指的是後金)國『筆帖式』,漢言『書房』,朝廷安所用書房?官生雜處,名器弗定。不置通政,則下情上壅,勵精圖治之謂何也?至若服制,尤陶鎔(熔化,融合)滿、漢第一急事。上遇漢官,溫慰懇至,而國人反陵轢之。漢官不通滿語,每以此被辱,有至傷心墮淚者,將何以招徠遠人,使成一體?故臣謂分別服色,所系至大,原(願)上勿再忽之也。」

大家都知道,清朝是從公元1636年(明崇禎九年)開始定名的,清朝的第一個年號叫做崇德,在此之前,他們一直自稱為「金」,也就是史稱的「後金」,崇德之前的年號叫做天聰。這份奏摺,就是一個叫寧完我的人在皇太極天聰四年寫的,皇太極看了很受觸動:「上頗韙之,命俟次第舉行。」

看到這裡,可能有人要替他辯護:「這裡說的不是分別滿漢服色嗎?所謂融合,沒準還是提倡漢服呢!」

讀者諸君切莫著急,還有下文。

寧完我的本意,就是要統一滿漢服色,感興趣並能讀懂文言文的讀者可以找他的奏摺原文看一下。順治十一年三月,在福臨面前展開的一場辯論中,寧完我的一番話完全暴露了他的本心,因為他指責政敵陳名夏並祭出殺手鐧的一句話是這樣的:「名夏屢蒙赦宥,尚復包藏禍心。嘗謂臣曰『留髮復衣冠,天下即太平。』其情叵測。」

這話還有翻譯嗎?即使有辮子的男人也看得懂:「陳名夏曾經對我說過要恢復漢家衣冠留起頭髮,居心叵測!」

其實這件事追根溯源,始作俑者還是順治。就在一個月前,順治把自己收藏的明朝的朝服展示給大臣看,大家當然眾口一詞都說好,順治含笑不語,陳名夏就對站在身邊的寧完我說:「只須留頭髮、復衣冠,天下即太平矣!」這句話就成了「朋友」寧完我的殺手鐧,他攻訐陳名夏「塗抹票擬稿簿,刪改諭旨,庇護同黨,縱子掖臣為害鄉里,凡七事」,都不過是幌子,陳名夏一概不認。

順治查無實據,也未必相信,但是「留髮復衣冠,天下即太平」嗆了他的肺管子,不管是不是他的主意,「剃髮令」上蓋著他的玉璽呢。於是順治不分青紅皂白,判處陳名夏絞刑(夏辨諸款皆虛,惟「留髮復衣冠」,實有其語。完我與正宗共證名夏諸罪狀皆實,讞成,論斬,上命改絞。《清史稿·列傳三十二》)。

順治殺了陳名夏,沒過多久也後悔了,後來還親口對弘文院大學士兼禮部尚書馮銓說:「陳名夏多讀書,問古今事了了。即所未見書能舉其名。」「陳名夏終好。」

剃髮易服的首惡孫之獬死無全屍,我們可以說蒼天有眼;跟孫之獬一樣可惡的寧完我居然高官厚得以善終,可見老天爺有時候也是要打瞌睡的。

《清史稿》說寧完我「終蒙主契」,倒也不是毫無依據,在順治十一年害死陳名夏之後,他在八月就被加封為太子太保,兩年後,又成了少傅兼太子太傅。至於他的紅頂子上,沾染了多少無辜者的鮮血,已經是罄竹難書擢髮難數了。

寧完我還曾經當過清朝「內弘文院大學士,充明史總裁」,看此人品行,連明史的真實性,都讓人產生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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