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惡的距離》豆瓣9.4分,如何用現實的「惡」打動人心?
《都挺好》的餘溫尚未散去,近日,又一部現實主義題材的電視劇,在網路上引發廣泛討論。這部由HBO與台灣公視等聯合出品的《我們與惡的距離》(《The World Between Us》),首播便以9.5的高分,刷新了豆瓣有史以來華語電視劇的開畫最佳評分。截稿之前,豆瓣評分始終維持在9.4分。
這部劇有如此的高評價,與它所探討的深刻社會議題存在必然聯繫。它受歡迎的原因,主要體現在兩點:其一是題材嚴肅,立意犀利有力量;其二是人物吸睛,心理層面剖析與社會矛盾展現相輔相成,引發共鳴。
社會、大眾、輿論,誰才是作惡之人?
《我們與惡的距離》(下文簡稱《與惡》)主要講述了由一場無差別殺人事件所延伸出的幾個不同家庭的故事。劇情一開篇便是兩年後,案件兇手李曉明拒絕接受精神病鑒定的新聞畫面輸入,緊接著律師王赦踏著階梯而下,他才剛剛走到法院門口,一大批媒體便蜂擁而上。所有的提問在這一刻全退為畫外音,鏡頭由此切入新聞台播送新聞的過場,新聞主播在此後為觀眾帶來了王赦在法院門口被抗議民眾大罵人渣,進而被潑糞的消息。
乾淨又辛辣的開頭過後,立馬接連了網路上風起雲湧的評論,短短2分鐘,《與惡》便將法律與媒體、輿論與民主的關係體現斐然。如《大衛·戈爾的一生》探討的法律與人性的矛盾,又如《夜行者》所展現媒體人的真實寫照。《與惡》一開始,便將輿論集中體現。而關於大眾與輿論的關係,除了在每集集標出現之前的網路評論中體現之外,該劇更甚的是將女主角宋喬安塑造成一個輿論製造者——品味新聞台的副總監。一出場,人未現身,便有劈頭蓋臉大罵下屬「草莓族」的聲音傳來,再對比導播間羊水破了還依舊在工作的阿玲,宋喬安頗有些《三塊廣告牌》里科恩嫂的架勢。
除了法律、媒體、輿論之外,劇中還展現了體制與人權,主要體現在宋喬安與王赦這兩個角色上。宋喬安的兒子在兩年前被兇手李曉明殺害,使之性格變得冷酷易怒。前有職場為難同事,後有她與丈夫劉昭國關係的分崩離析。兩人在劇中爭論受害者家屬是否受罰與真相的關係,究竟是體制所為還是人心難測,引發戲外輿論無數。而同樣引發輿論的是王赦在劇中一直「執拗」地為兇手李曉明爭取人權的情節,縱觀前6集,令慕子印象最深刻的一場戲,便是他醉酒後對家人掏心掏肺的一段獨白。在第6集中,至今仍被網友熱議的獨白——「什麼是好人,什麼是壞人,你有標準答案嗎?」。
可以說,該劇所拋出的每一個觀點,大到「殺人犯的人權」或在第7集播出的「媒體的自律」,小到「真假新聞」的過渡情節,每一個論點,都犀利而有力量,刻畫出當前社會大眾與輿論關係的複雜與不可分割。
而我們如今的社會環境也有相似的一面。抖音、微信、微博,早就成為了我們獲取外界信息的工具。在今年3月15日,我國的一名女遊客在巴厘島Nusa Lembongan 海岸邊拍照時,被身後襲來的巨浪打下海。女遊客的所幸被救,無法避免抖音網紅自拍照的背後,有數百萬的青年為之喪生的數據。他們每一次豁出命的直播,只為獲取大眾的點贊和關注,當追求獵奇的圍觀文化超過某種「度」,為一再發生悲劇的「直播主播」們留下了隱患。
而在這部劇中,受害者家屬、兇手家屬、辯護律師和無數的網民們,都被主創們設定為案件的「參與者」,這種極致的現實隱喻成為該劇現實質感的底色。
從每個人的「惡」里提煉社會屬性
此劇由林君陽導演,呂時媛編劇。後者以細膩、紮實的手法著稱,前有同性電影《誰先愛上他的》廣受好評,後有《我們與惡的距離》被廣泛談論。人們所談論的其一是劇情,其二,便是對劇中角色的爭議。
劇中人物,無一不「病態」。前文所指,除了王赦的「執拗」、宋喬安的「冷酷」,他們的爭議,皆有心理動機。而為了更合理地鋪成「思覺失調症」,呂時媛以非常極致的角度展現了四種截然不同的家庭關係:
受害人媽媽宋喬安—丈夫—兒子(被殺害)—女兒
兇手妹妹李曉文—爸爸—媽媽—殺人兇手李曉明
辯護律師王赦—懷孕妻子—岳父—岳母
應思悅—應思聰—爸爸—後媽
她不僅搭建了兇手妹妹、受害人媽媽、殺人犯辯護律師這層關係,還讓改名後的李曉文成為了宋喬安的下屬,並讓她與同樣羈患「思覺失調症」的應思聰之姐姐應思悅產生了租賃關係。「病態」的心理動機剖析能豐富人物層次的肌理,更能表達強烈的社會矛盾,才是引發觀眾產生共鳴的根因。
第6集《槍響之後》為該劇人物矛盾展現最集中、社會功能體現最強烈的一集。王赦的醉酒獨白深入人心、李大芝不得以直播哥哥被槍決,小情節中,人物的「無奈感」代表的是當下「不甘族群」追求自由與公平的體現。而大衝突里,展現對峙的力量在戲中表現為受害者家屬與殺人犯家屬的有聲對抗——「我哥是殺人犯,難道我們就沒有活下去的權利嗎?」「那我兒子呢?我兒子,難道就沒有活下去的權利嗎?」這樣的對白,字字句句都擲地有聲。對照於現實,代表的是同一事件兩個相悖的對立面,無法避免的對抗。
該劇毫無保留地展現「惡」,還能因此引發觀眾共鳴,正是因為每個人都有缺陷,也都有惡和善的兩面。這種以「惡」為主題的作品,一般來說都屬於小眾作品,尤其是在國內,和我國的主流審美和審查習慣都並「兼容」。
「真實」的力量
《與惡》取材於台灣的「小燈泡」案件,於2016年2月28日,台北某街頭,小燈泡坐在腳踏車后座上,由媽媽帶回家。就在腳踏車卡住之際,一個手持菜刀的男人突然沖了上來,將「小燈泡」連砍23刀,致其死亡。與我們常人無法理解的是,「小燈泡」的媽媽卻反對了兇手的死刑,作為案件直接而且最嚴重的受害者,她的如此寬容,令我們瞠目結舌。而劇中王赦律師的原型便是替殺害「小燈泡」的兇手做辯護的黃致豪律師。
這個震撼又真實的原型,一經改編,肯定是震懾人心的。劇本在創作完之後才有金主的介入,也是它保質的原因。去年的高分日劇《非自然死亡》中三澄醫生在面對殺害了26人的犯罪者所說的那句話:「我們不用知道犯人的心情,也沒有必要理解你,我們對於不幸的身世不感興趣。」在當時,這句對白,圈粉無數。
時隔不到一年,《與惡》就給出了另一個答案。它所探討的犯罪成本,法律與媒體、法制與人權,輿論與民主及由此延伸的婚姻與兩性,家庭與教育,都極具深度。它的英文譯名為《The World Between Us》——《我們與世界的距離》,這個名字或許更為客觀,因為劇中不光展現的善、惡多面性,還有著啟迪市場的力量。
在我們現實中,也有很多由真實事件改編的影視作品,前有白銀案為原型的小說問世,後有《湄公河行動》、《紅海行動》大電影收穫高票房。每一部投放於市場的作品,都有現實依託。去年,《我不是葯神》便以豆瓣9.0的高口碑、超31億高票房的雙高成績帶我們走進現實中陸勇的故事。
在真實的故事裡,真實的人物,人性的閃光點總是值得被尊重與銘記的。也正因為「真」,藝術創作在取材的同時,本就有了無數輿論的素材。一是因為主創們在取材時,就自帶觀眾提前度;二來,觀眾們的觀點和情緒反饋,也能為創作提供更深、更別緻的思維碰撞。三來,觀眾對於影視故事的「真實感」一直有著較高的需求,所以真實事件改編的影視劇更合適成為正向價值觀的載體。
《與惡》最大的藝術價值,是探討了「公民與社會」的關係,讓每一個觀眾都能在故事裡找到自己的社會屬性,共感體驗極高,是近年來現實主義作品裡,最有力量的作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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