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打仗為何不缺軍糧?湖北挖出一座古墓,出土文物或解開真相
眾所周知,戰爭打的是後勤,雖然有所特例,但往往後勤優者更容易獲勝。根據史書記載,一個秦軍每月口糧大約40斤,如果以王翦攻楚60萬人為例,一共進行了2年時間,就需要大約30萬噸的糧食。而且,秦始皇一統全國,一共持續了9年。姑且不談如何運到前線,就說秦始皇如何做到不缺糧?
如果以今天的農業生產來看,固然不足為奇,但在戰國時期每畝產量1.5石,大約180斤左右,3畝地才能夠一個士兵的消耗,如果加上各種運輸的損耗,所以秦始皇需要的糧食就更為驚人了。然而,《史記·秦始皇本紀》卻沒有缺乏軍糧的記載。當然,可能是司馬遷沒有記載,但從滅六國的戰事順利這一點來看,應該是秦始皇不缺軍糧,否則戰事就會變得緊張。
秦始皇時代,秦國連年負擔如此沉重的軍糧生產,可以推測,如果秦國沒有一個空前發達的農業,根本就無法保障這種規模的戰爭。但史書上卻沒有秦國農業生產方面的過多記載,所以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史學家,直到1975年湖北挖出一座古墓,出土文物或解開真相!
1975年,考古專家在湖北雲夢睡虎地發現了一座秦朝古墓,墓主為秦代官吏「喜」。更大的驚喜是,在這一古墓之中,發現了1155枚秦代竹簡,主要記載了秦朝的法律制度、行政文書、醫學等方面的內容,讓人讀之動容,其中部分內容還顛覆了歷史。這就是「雲夢睡虎地秦簡」,部分內容就解答了秦始皇為何不缺軍糧。
眾所周知,自商鞅變法之後,秦國就是「有法可依、執法甚嚴,秦法於吏於民都有絕對權威」,法律滲透到社會的方方面面。但秦法究竟如何細緻,大家卻說不出子丑寅卯。通過這一批秦簡,足以能看到秦法的「恐怖」之處。
在《秦律十八種·倉律》中,對農業生產中的種子,就極為重視,所謂「縣遺麥以為種用者,殽禾以臧(藏)之」,把不受歡迎的麥種與禾種立法同等重視。在古代社會,由於沒有磨具,無法脫殼,所以麥子往往不受歡迎。
種:稻、麻畝用二斗大半斗,禾、麥畝一斗,黍、荅畝大半斗,叔(菽)畝半斗。利田疇(土地肥沃),其有不盡(到)此數者,可?(也)。其有本者,稱議種之。
有了種子之後,如何種植呢?秦朝官府還有專門的種植指導,告訴你每畝種植多少水稻、麥子、小豆等。顯然,從這一點可以看到,秦朝官方應該做過種植實驗,找到了一條相對最佳的科學播種總結。
這一點就很恐怖了,在我們熟知的歷史上,因為承秦制的漢朝可能做到了,但後世的隋唐宋元明清都無法真正做到這一點。
領了種子之後,就面臨種植問題,秦朝還有一項優惠政策,足以讓後世農民羨慕嫉妒恨,《秦律十八種·廄苑律》記載:
(假)鐵器,銷敝不勝而毀者,為用書,受勿責。
這句話的意思是,農民向官府借用了鐵制農具,如果是使用過程中損壞的,那麼只要書面說明一下,不用賠償更不會受到責難。顯然,這是秦國官府對農業的高度重視,只要農民認真幹活,即便損壞了國家農具,也不用一分錢賠償,後世有王朝能做到這一點?
另外,從「秦公一號大墓」陪葬品中可以看到,有大批鐵制農具,說明了鐵製品還是有一定的價值,但秦國卻敢於借給農民使用,也說明了對農業的重視。(當時鐵製品缺少硬度和強度,所以不適合製作兵器)
種植了之後,秦朝官府還要負責管理,不能鬆懈,在《秦律十八種·田律》中也有記載:
雨為〈澍〉,及誘(秀)粟,輒以書言〈澍〉稼、誘(秀)粟及豤(墾)田?毋(無)稼者頃數。稼已生後而雨,亦輒言雨少多,所利頃數。早〈旱〉及暴風雨、水潦、?(螽)?、?它物傷稼者,亦輒言其頃數。近縣令輕足行其書,遠縣令郵行之,盡八月之。
這段話比較難懂,說白了就是:下及時雨和穀物抽穗,要書面報告上級;莊稼生長期發生雨水,要報告降雨量和受益田畝數量等。至於遭到旱災、水災、蟲災之類,就更要及時報告了。總之,秦朝官方都在積极參与農業管理,及時了解農業生產的詳細動態,而非簡單的了解。
另外,在耕牛重視和糧食的儲存使用上,秦朝和歷朝歷代差不多,這就不多說了。有趣的是,不知道是不是農業生產管理的一方面,《秦律十八種·田律》中有很多不準隨意砍伐樹木,不準采剛發芽的植物,或捉取幼獸等「環保」規定,如果秦國人知道大環境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所以要保護大環境的話,那麼秦國農業思想的先進就更讓人驚訝了。
總而言之,商鞅變法之後,秦國是用法律的手段,來保障農民使用最先進的方法、使用最先進的工具種植,而且國家對耕作的管理,竟然能夠具體到如此程度,足以讓人驚嘆。正因如此,或許才有秦始皇不缺軍糧供應。
顯然,從農業生產來看,在戰國七雄之中,如果秦國不能一統全國的話,那麼其他國家就更做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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