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青春期的愛情,總是無疾而終的!
上大學之前,我媽跟我說:「自己一個人在外面,別吃虧,臉皮厚點。」
真不巧,那時候我臉皮薄到嚇人,上課發言都要臉紅大半天。
這是我真實的狀態,更何況我還是一個尷尬體質,一旦遇到什麼正經事,必定發生一些尷尬的事。比如口紅沾到牙上還衝人家笑。比如遇到男神前剛吃了螺螄粉,比如不小心憋出個屁還能碰見老同學。
就這麼倒霉又臉皮薄的我,偏偏在兼職的時候遇上了一個低配版的柏原崇。
網上有一句話叫做,一見鍾情始於顏。真的是這皮囊太戳我萌點了。乾乾淨淨的少年往這裡一站,身上一件基佬紫的制服都被穿的風華正茂,書生意氣。
永遠都是腰背挺直,眉眼含笑,偶爾抬頭看人,眼神溫柔而尊重。
這是什麼神仙小哥哥,我明人不說暗話……想要他聯繫方式~
我們都是影吧的服務員,排班的時候,老闆把我們的班排到周二晚上。
所以,我每周二晚上都會特意梳洗打扮一下再去兼職,周二沒人的時候我就找話題和他聊天。
從電影聊到音樂,從體育聊到美食,有時候晚上九點出去倒垃圾,都會指著高樓林立間的一小塊天空,扯一下平行宇宙和半人馬星系的流星雨。
我們出奇的契合,他以為他找到了知音,其實是我半夜不睡覺翻他朋友圈進行惡補知識的成果。
你看,喜歡一個人就是這麼的努力和卑微。要說卑微是因為你根本不敢表現出來你為他做的努力,你只想要他知道,一切都是天意,我們三觀相投,興趣相關是水到渠成,命數天定。
為了他,我學會了化妝,辦了健身卡,在濟南某個炎熱的夏天,我吃著淡而無味的雞胸肉和燕麥沙拉練出了馬甲線。
我對著鏡子練習形體,挺胸抬頭收腹提臀,踩著搖搖晃晃地小高跟練習走路。
他說他喜歡有韻味的女人,比如林徽因那種才女。所以我買了淡雅的旗袍,讀起了民國的詩集。
到這裡,似乎兩人應該終成眷屬,撒花結尾了。其實我以為每一個故事都有一個結尾,但大部分都情感都是無疾而終,戛然而止。
有一個周二,他突然沒來上班。我問經理他人呢?經理說他也不知道,沒請假。
我給他打了電話也不接,這個人似乎就人間蒸發了。
那天我離開影吧的時候,天有點黑,走過拐角的地方,空氣里有點腥甜的味道,讓我有點不安。
好久以後我才知道,那是血,那個男生的血。只是,那時候一切故事早就半途而廢了。
※聰明的女人有「三不說」,笨女人卻時常掛在嘴上,但願你是前者
※判斷你在男人心裡的分量怎麼樣,給他發這些信息就可以了,錯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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