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為何食品「安全法」最嚴厲,只因一個「特殊」的原因
食品問題,一直以來是個大問題,歷朝歷代都很重視。尤其在宋代,甚至催生出歷史上最嚴厲的食品安全法。為什麼食品安全問題在宋代如此嚴重呢?這個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又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就讓小編來為您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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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主要是因為人們對生物學知識的欠缺,對食物的毒性,食物的變質方面沒有科學的認識,因此,食品安全一直是威脅人類生命的大問題。我們熟知的大詩人杜甫,就是吃了變質的牛肉,中毒而死的。而我們比較熟知的橋段,比如皇帝吃飯前,要由太監用銀針試毒,試吃,那也只能檢測食物是否被下了毒,也無法確保居心叵測的人,用各種方法謀害皇帝。因此,幾乎每朝每代,都有皇帝因為飲食中被下毒,最後丟掉了性命。
血的教訓,讓古人逐漸認識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一方面,在民間形成了各種有關食品安全禁忌的經驗之談,如小的鱉不能吃,吃狗肉要摘掉賢,吃狐狸要去掉頭,吃狼肉要去掉腸子,吃兔子要去掉脊柱骨的尾端,還有柿子和螃蟹不能一起吃等等。
另一方面,政府也出台了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管法。比如在周代,官府就明確規定:「五穀不時,果實未熟,不粥於市」。就是嚴禁不成熟的果實進入市場,以免引起食物中毒。在漢代明確規定:腐敗的肉類,吃了會中毒,因此,不能食用,不能銷售,必須焚燒。否則,肉的主人,包括當地的地方官都要被處罰。唐代的法律中,也有關於變質肉食品安全的法律條文,甚至進一步明確了處罰標準。而且,唐代還特別規定,如果你沒把變質的肉及時處理掉,如果被別人偷去吃了。一旦發生食物中毒,肉的主人也要被處罰。
到了宋代,經濟特別發達,城市化速度飛快,市場經濟繁榮,食品行業自然也就跟著非常的繁榮。從酒樓,食店,肉行,餅行,魚行,到米市,肉市,豬行,等行業和店鋪紛紛出現。在食品市場繁榮的同時,商人為了追求更大的利潤,也就不可避免的出現了一些人為的問題。主要有兩類,一類的弄虛作假,宋代慣用的手法也很有意思,主要有雞塞沙,鵝、羊吹氣,魚肉注水,米麥增濕,等等。
其實這一類還比較能讓人接受,畢竟只是以次充好,缺斤短兩,也就讓人多花些錢,但另一種食品安全問題就很嚴重了。
這種最嚴重的食品問題主要表現在豬肉上面。豬是雜食性動物,說白了就是啥都能吃。而在宋代,因為宋遼,宋金,宋夏還有宋元之間戰爭頻繁,這就造成了大量的垃圾「腐物」的存在。於是,宋代的一些黑心的養殖戶就打起了這些沒有成本的垃圾「腐物」的主意,他們就把這些垃圾,甚至有無人收斂的死屍,統統拿來,做成飼料餵豬。吃有毒的食物,這樣產出來的肉,對人的健康危害可想而知。
針對這一危害,宋朝的當權者制訂了嚴格的措施和法律。一是組織行會,按照行業類別,把商人組織起來,組成行會,選出負責人,叫「行首」。哪一行出了問題,找哪一行的行會,哪一行的行首也要承擔連帶責任。二是制訂了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為什麼說是最嚴的,因此在當時,賣注水肉的,要杖六十;而故意售賣變質,有毒肉,輕的,處流放一年,造成嚴重後果的,賣肉的直接命就沒了,處以絞刑,沒有第二個選擇。
宋代的最嚴食品安全法,當然有其特殊的歷史原因。但不管何時,對於普通百姓,食品安全都是天大的問題。所以我們要以史為鑒,為了人生的幸福,為了子孫後代,永遠別把食品安全當兒戲,要永遠繃緊食品安全這根弦。
文瀾海潤工作室主編文秀才,本文撰寫:特約歷史撰稿人:張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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