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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域文化下的各色祠堂

來源:《家族企業》雜誌

(微信公眾號ID:jiazuqiyezazhi)

作者:王弘達

當代中國祠堂的發展有一個公認的現象:長江以南地區的家族祠堂的數量、形式和保護要遠遠好過長江以北地區。按照宗族活動的態勢來劃分,中國南部和中部的宗族力量最強,祠堂建設也更多樣,相較而言北部和東北地區要弱得多。

著名的英國人類學家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在其著作《中國東南的宗族組織》一書中提到過,中國的東南地區因為遠離中央集權的核心地帶,因此宗族的協作性和團結程度要更高。

簡單來說就是政治控制強則宗族弱,政治控制弱則宗族強。

而中央民族大學的蘭林友教授則認為,華北地區的宗族文化雖然在具體形態的表現上要弱於南部地區,但是在宗族文化的意識形態上表現顯著。因此他認為祠堂只是宗族文化的表現形式之一,而宗族文化的強弱並不是以是否遠離政治核心來判斷的。下面我們將由北往南整理部分地區或者省份的祠堂文化的特色以及發展歷程。

清代以前,東北地區人口稀少,大部分少數民族過著游牧、漁獵的生活。據考證明末清初東北境內漢人在40萬左右,清王朝政權建立以後,因為大量滿族入關,加之戰亂因素,東北地區人煙荒蕪的現象更加嚴重。近代以來隨著「闖關東」的漢族移民的遷入,東北地區才逐漸振興。相對關內漢族宗族來說,東北的漢族宗族的規模更小,代際更短,因此很難形成大的宗族。而只有有經濟實力的大家族才會修建較大的祠堂聚族祭祖,但是宗祠建築往往也很簡陋,拜祭儀式也很簡單。經濟實力一般的家族往往只在家中供奉家譜或祖匣。

因此,在東北大的家族祠堂並不普遍存在的情況下,墓祭是許多家族祭祖的普遍方式。東北漢族家族一般在一年之內的清明、農曆七月十五和十月初一共舉行三次墓祭活動。

北京一直以來都是政治和文化的中心,北京地區最著名的祠堂應該是皇家宗廟了。北京的太廟是我國至今保存最完整、規模最大的皇家祭祖建築群,位於天安門至午門間大道的東側,是明清兩朝祭祀本朝已故皇帝的地方。

皇帝把太廟當做家族政權的象徵,它的存在標誌著政權的興亡。由於太廟是供奉皇家祖先的,因此凡是有重大事情發生,帝王都要到太廟舉行祭祀典禮,宣讀祝文,報告所祭事項。這被稱為「告廟」,表示天子行孝。從皇家對太廟的重視,我們可以看到宗廟在中國傳統社會中的重要性。

宗廟是宗族血脈之所系,也是國家命運之所系,皇家宗廟的神聖性即源於此。

在北京,除皇族外,普遍的情況與東北地區類似,是少祠堂,多墓祭。民國十七年的《房山縣誌》中記載:「絕少祠堂、家廟,普通人家皆在室中設一龕,奉神主,或懸畫像。每至歲時、忌日,具牲醴果餚,焚紙錢祭拜。遇生子、娶婦諸事,亦必祭之。墓祭:清明、七月十五日及十月初一日,俗謂之鬼節。」

山東、河北和山西的宗族聚居較強,歷史上也出現了很多名門望族,但是對於祠堂這一類的宗族實踐並未重視,更為常見的情況是在家中設龕置主,懸掛畫像,四時薦新而已。

趙世瑜在《作為方法論的區域社會史——兼及12世紀以來的華北社會史研究》一文中指出:「當我們到華北一些地方考察時,發現一些大族如果修了祠堂、族譜,有家族墓地的話,往往是族中出了大官,成了紳士。一旦子孫不成氣候,祠堂之類便不再有人管理,哪怕同族的人幾百口還居住在一個村裡。」這主要受制於華北宗族單姓村少,族屬規模小、宗族認同意識薄弱等原因。

在華北地區,即便沒有能力修建祠堂或者家廟,但無論士大夫還是平民在祖先崇拜方面,都身體力行,在元旦、清明節、七月十五、十月朔日、祖先生辰忌日等特殊日期都會舉行墓祭。

明朝中期以後各地興建的祠堂,以徽州地區最為突出。徽州世家大族大規模建造祠堂熱潮的出現,與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宗族遇到的挑戰是分不開的。明代中期,由於商品經濟的繁榮和資本主義生產關係萌芽的影響,徽州宗族子弟大批「棄儒服賈」、「棄農經商」。這一現象的出現,對宗族制度和宗族統治是一個嚴重衝擊。在明朝政府允許品官之家建立家廟、祭祀始祖之後,許多世家大族紛紛興建宗祠,以加強宗族組織,鞏固宗族制度。根據《徽州地方志》和《譜牒家乘》等文獻記載,許多宗族建造祠堂時,宗族子弟中仕宦和富商的慷慨解囊起了重要作用。

明代中期以後,徽商進入黃金時期,他們將巨額利潤用於家鄉祠堂建設,為徽州宗族大規模建造祠堂提供了物質條件。(安徽黟縣屏山村古祠堂。)

因此,一些美輪美奐的宗族祠堂拔地而起,形成了「廳祠林立」、「祠宇相望」的景象。陳去病在《五石脂》中說:「徽州多大姓,莫不聚族而居,而以汪、程為最著,支祠以數千計。」

兩宋時期,由於女真人和蒙古人進入中原,因此皇室和大批中原士民南遷到江浙閩地域,南宋末又前往嶺南。民眾多是合家合族南遷,他們將兩宋時期完備的封建家族制度帶入嶺南,保障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明朝嘉靖十五年「推恩令」的頒發讓廣州民間的祠堂迅速發展,民間利用這次「推恩令」按照自己的願望進行了理解和詮釋 ,迅速修建了許多宗族祠堂。清末民國時代,廣州祠堂林立,遍布城鄉。據《佛山忠義鄉志》統計,僅佛山一鎮,到民國初年就有祠堂378座。

廣州地區的祠堂帶有鮮明的地域特點。自明代初年開始,廣州湧現了一批在學術上和政治上具有全國性影響力的士大夫,在朝廷的意識形態、政府管理和地方社會的現實情形之間建立橋樑,因此主導了廣州鄉村社會秩序和文化規範的建立,明代廣州地區的宗族和宗祠就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悄然興起。這一時期也正是從圍田區的耕耘逐漸轉向沙田區拓殖的重要時期。大量新村在此時得以建立。

在建設新村落的過程中,以前的村落也因為宗族的發展而產生了重整格局的要求,興建的祠堂置於新村落的重要位置。(廣州獵德村李氏大宗祠。)

宗祠興建與宗族建設、沙區開發有機結合,為廣州提供了一次重整鄉村社會組織和村落格局的動力和機會。

廣西是以壯族為主體的少數民族自治區,也是全國少數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區)。境內居住著壯、漢、瑤、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2個世居民族。以壯族為例,隨著儒學教育在壯族村落社會的確立,壯族人開始進行續族譜、立牌位、建宗祠等文化創建活動。在解放前,由於廣西壯族民間社會中層普遍保留著宗法制的遺存,留存著宗族組織和宗族、家族聚居的習俗,因此,作為家族、宗族象徵的宗祠也就普遍留存於廣西壯族民間社會中。

壯族民間宗祠的作用相對比較傳統,多是為了宗族治理而舉行活動。(廣西南寧虎邱黃氏宗祠祭祀活動。)

首先宗祠是作為祭祀祖先的場所而存在的,其次是通過宗祠管理從而對整個宗族事務進行管理,包括修改族規和執行族規等,第三是作為教育和文化傳播場所存在。

事實上,不僅僅是壯族,許多少數民族因為受漢族影響,也都有修建祠堂的習俗。比如主要聚居在湖南湘西湖北恩施東南一帶的土家族,他們在四川沱江邊就修建有一座規模較大的田氏祠堂。

少數民族的祠堂多數是受漢族文化影響而修建的,但是祠堂在當地民族人群中起到的凝聚家族力量、扶老攜幼以及教化族人等作用是被少數民族的文化所承認的,因此祠堂在少數民族族群中同樣也是被認可的。

(本文詳見於【《家族企業》雜誌2019年4月刊】 未經本刊授權,不得轉載;經本刊授權轉載的,請註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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