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創作中的九大禁忌,讓你少走彎路!
文史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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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忌專用中鋒或專用側鋒;宜中鋒側鋒並用,須特別留意的是,意在筆前,走筆方向明確,腕宜圓,筆宜方,八面出鋒,細處用中鋒,厚處用側鋒。
二、忌由快速產生的平拖、干筆、粗細均等;宜行處皆留,留處皆行。
三、忌按筆過重,提筆發飄;宜講究提按:齊而不齊,直而不直,曲中含直,直中含曲。要「提著筆向下按」,按著筆時也輕提。
四、忌用筆失控,送筆不及,力量不到;細筆要有韌性,粗筆還要結實,既有鐵劃銀鉤的粗筆,又有行雲流水的細筆。
五、忌單字中做「眼」,一字中不能多處主筆,互爭則敗;宜講究穿插避讓,以自然的書寫感把筆控鋒。
六、忌書眼過多,隨處是眼等於無眼;但也要考慮,中間一行是作品的重點。一幅作品中,要有幾個突出、精彩、有個性的字,此亦名「書眼」,大小字變化相間,輕重字參差錯落,才能「放逸生奇」。
七、忌一字一蘸墨,筆均墨勻;重新起筆宜用濃墨,濃墨字的筆畫特別要交代清楚。筆墨重的字不能面積相等,字的重輕要有過渡,無墨時也能看出字中有筆,最忌團狀的模糊一片,使用漲墨猶須小心,不能一片狼籍,全無書卷氣。
八、忌筆速過快,也忌筆速過慢;快則失勢,慢則僵板,宜墨干時速度略慢,濕時略快,粗時略慢,細時略快。
九、忌呆板或油滑;行草要有楷意,間架穩固,楷書要用行法寫,生動不滯。交筆時,起訖分明,每筆都要交代清楚,點畫與牽絲嚴格分開,不使筆勢有悖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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