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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贍養母親,發現母親把房產留給了兒子,女兒:請離開我家

作者:江左梅娘

原創作品,抄襲必究!


01

子女孝敬父母,是天經地義的義務和責任。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在傳統的思想觀念里,父母一般都會跟著自己兒子過,兒子負責養老送終,然後家產理所應當的也就留給兒子,這在北方是非常普遍的事情。

可現在婆媳關係相處融洽的不多,有些老人覺得和兒子生活在一起,要天天看兒媳婦的臉色,遠沒有和女兒生活在一起,女婿甚至比兒子還要孝順的那種感覺好。於是,現在老人選擇和女兒一起生活的是越來越多。

李梅的媽媽就選擇和李梅一起生活。李梅上面有一個哥哥,但媽媽和嫂子過不到一起去,也說不清到底怨哪個,總之兩個人在一起就沒有好日子過,後來是李梅的哥哥為了不夾在中間難做人,就把媽媽硬是塞給了妹妹李梅。

李梅的父親去世的早,李梅心疼媽媽,看到媽媽和嫂子相處不愉快,哥哥把媽媽送過來也就讓媽媽安心住在自己家裡,還寬慰媽媽說自己的條件比哥哥好,肯定比和哥哥在一起過得舒心。


02

其實在這之前,李梅每次回娘家看到母親在嫂子面前活得那麼小心翼翼,覺得一個老人挺可憐的,李梅也想把母親接到自己身邊來,可那個時候母親在骨子裡還是認為應該是和兒子生活在一起,不願意和女兒過。雖然這次哥哥把母親送了過來,但李梅擔心母親有心結,於是就那麼寬慰她。

就這樣,母親和李梅一直生活了3年。在這三年里,母親嘴裡還是經常念叨著她那個兒子,也就是李梅的哥哥。因為李梅哥哥以前不好好上學,所以現在也就在廠里上上班,收入當然是沒有李梅高。

對父母來說,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手心手背都是肉,按說應該一碗水端平的。可現實生活中,又能有幾個一碗水端平的父母呢,所以父母偏心也是很正常的。通常情況下,父母多半會偏心那個她認為生活的不好的孩子。

李梅的母親就偏心哥哥,因為母親始終覺得李梅哥哥生活的不好,於是每次過年的時候母親都對李梅說,多給侄子侄女,也就是哥哥的孩子一些壓歲錢。對此,李梅也沒有計較,多給點就多給點吧,只要母親心裡舒坦點就好。


03

母親自己有套老房子,其實李梅也沒有打這個房子的主義,覺得自己條件比哥哥好,就算母親以後把房子全留給哥哥,她也不會有意見。

可母親接下來所做的事情,讓李梅很寒心。

一天母親對李梅說好幾年沒有回去了,想回去看看。李梅就說那周末的時候開車送你回去,然後住個兩天再一起回來,可母親堅決不讓李梅送,說不想耽誤她工作,她一個人回去就行。李梅也沒有多想,覺得母親現在身體還可以,回去就回去吧,然後交代母親早點回來。

讓李梅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母親這次獨自回去的目的,居然是為了把她的房產過戶給哥哥,這是事後李梅偶然看到過戶材料才知道的。

李梅把這個事情告訴了老公,倒是她老公想得很開,就勸李梅說,我們是比哥哥生活的好,媽媽把房子過戶給他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那是兒子啊。


04

可李梅心裡還是很難受,她對老公說,難道我們對媽媽不孝順嗎?哥哥和嫂子那麼對她,她居然心裡想的還都是他們,我們在贍養她,她卻沒有想到我們一點?我也不是在乎那個房子,只是覺得這樣偷偷摸摸讓我很受傷害。

李梅傷心的說,她真想對母親說,既然你把房子留給了你兒子,那就和你兒子過吧,離開我的家。可那是自己的母親,李梅也就在老公面前發發牢騷,這樣的話她不能對母親說。

李梅能這樣做,已經是非常難得了,現在有多少兄弟姐妹為了父母的家產,對薄公堂,甚至是大打出手的。其實最後鬧成這樣,作為父母肯定是有一定責任的。

-END-

圖片來源於網路,本文系作者江左梅娘獨家原創,未經允許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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