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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就首輪問詢及回復情況答記者問,強調問詢四大原則

4月23日晚間,上交所就科創板申請企業首輪問詢及回復情況答記者問,對發行上市審核工作包括審核理念、審核關注的重點、審核方式、審核效率等,予以必要肯定,並表示下一階段將把著力提高申報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此次上交所將問詢、回復向市場全公開,也是監管的一大進步。

截至4月23日,上交所共計受理企業申請90家,已發出首輪問詢72家。從行業上看,受理企業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和高端裝備等產業,其中新一代信息技術32家,生物醫藥21家,高端裝備17家,新材料10家。

受理企業四大特點

從受理情況看,科創板申報企業體現出行業較為集中、反映現階段我國科技創新企業整體現狀、具備較強的科創屬性和具有良好成長性四大特點。

上交所認為,總體而言,當前我國科技創新企業大多處於爬坡過坎階段,有一定的科技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優勢,科技創新處於跟跑和並跑階段的企業多,處於領跑階段特別是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企業少。

其中,絕大多數企業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研發投入遠超過境內市場其他板塊。以最近一個會計年度(2018年)為例,受理的科創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平均為11%,最高的達56%,研發人員占員工總數比例達到33%。

受理的科創企業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平均為42%,超過50%的有22家,其中超過100%的有7家;最近一年,平均凈利潤1.23億元,最高的為37.17億元。

重點關注信息披露質量

據了解,相關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收到首輪問詢後,正在抓緊準備首輪問詢回復。

相關發言人指出,下一階段,上交所將把著力提高申報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在繼續做好常態化的發行上市申請受理和首輪問詢基礎上,集中力量審核已問詢企業的首輪問詢回復,根據回復的質量情況開展第二輪甚至多輪問詢,問詢回復情況將向市場公開。

審核問詢結束後,將嚴格按照規則和程序規定,及時召開審核會議形成初步審核意見,組織召開上市委會議審核,報送證監會註冊,確保科創板平穩、順利推出。

體現信息披露質量的第一步就是招股說明書的質量。上交所指出,在審核中將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高度重視信息披露的質量,對存在突出問題的招股說明書,將刨根問底,持續加大問詢力度。

就目前所披露的招股說明書質量參差不齊,還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共性問題,與試點註冊制改革要求以及市場各方期待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為如下五個「不夠」。

一是對科技創新相關事項披露不夠充分;二是企業業務模式披露不夠清晰;三是企業生產經營和技術風險揭示不夠到位;四是信息披露語言表述不夠友好;五是文件格式和內容安排不夠規範。

招股說明書存在的上述問題,有的是多年來習慣做法所致,有的與準備科創板發行上市申請、編製招股說明書的時間倉促有關。

這些問題的存在,說明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如何按照試點註冊制改革理念,在發行上市環節落實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要求,理解深度不夠、重視程度不夠、執行力度不夠。

因此,上交所提醒各發行人及中介機構,務必嚴格按照科創板註冊制相關規則要求製作、修改招股說明書。應該結合審核問詢提出的問題和要求,該精簡的精簡、該刪除的刪除、該補充的補充、該強化的強化。

首輪問詢四大原則

上交所稱,首輪問詢,遵循「全面問詢、突出重點、合理懷疑、壓實責任」的原則。

其中,凡是與投資者投資決策相關、招股說明書又沒有講清楚的重要問題,包括業務、技術、財務、治理以及披露語言的簡明性等,都要求發行人予以補充完善,切實提高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在問詢範圍全覆蓋的基礎上,重點聚焦於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是否充分披露對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相關的重要信息,是否對符合科創板定位作出合理評估和判斷。

在財務數據方面,數據是否勾稽合理、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能否相互印證、發行人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之間差異是否正常等問題亦被高度重視。

截至4月23日下午,有3家企業提交了首輪問詢回復,其他企業的問詢回復工作正在進行中。從科創板001號受理企業晶晨半導體、微芯生物和睿創微納披露的對交易所審核問詢函的回復可以發現,總共涉及52個問題,問詢內容主要包括:股權結構、董監高等基本情況;公司核心技術;公司業務;公司治理與獨立性;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等。據統計三家公司共涉及問題152個。

上交所表示,首輪問詢一方面注重全面性,另一方面突出重點。與全面審核以及招股說明書的質量現狀相對應,首輪問詢的問題數量相對多一點,目前平均每家40餘個問題,每個問題中,還包括多個問題點。

上交所稱,將抓緊時間,對提交和披露的回復進行審核,著重關注回復的針對性、準確性、充分性。在此基礎上,啟動第二輪問詢。

與首輪問詢為全面問詢不同,第二輪問詢將更加聚焦,重點針對首輪問詢中發行人及中介機構沒有說清楚、講明白的重要問題,通過刨根問底式問詢,要求發行人進一步披露信息,便於審核機構對相關事項作出審核判斷,便於投資者在信息充分的情況下做出投資決策。

同時,上交所對正在準備回復的相關各方,著重提出如下三點要求:一是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要按照要求予以針對性回復。二是中介機構要切實核查到位。三是行業信息披露需要進一步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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