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遭10年校園暴力,將霸凌者送入監獄:不是人人都值得被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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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騰訊一檔節目《與陌生人說話》,採訪了一位遭受校園暴力十年之久,最後決定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女生——王晶晶。
訪談中,王晶晶講述了自己這10年來的心路歷程,視頻一出,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注。
10年前的教室里,兩位男同學打鬧,不小心打翻了王晶晶的水杯,同桌一句:「這個杯子要三百萬,你們竟然打碎了」成了一切的導火索。
從這個水杯開始,同學的惡意嘲諷就不斷蔓延,「小學就整容」、「男朋友成群」、「父母年收入幾億」、「衣著老土」……
而那時,王晶晶才15歲。
校友還到貼吧廣貼她的照片,誹謗她賣淫,煽動她去死,當時罵她的帖子多達幾百頁……
王晶晶起訴前搜集證據時的截圖
不管走到哪裡,她總能看到一些藐視的眼神或是竊竊私語。
不僅本校,周圍高校的同學也有不少對她有所耳聞,甚至還有人發起了「千人圍觀神女」的活動。
謠言通過網路越來越嚴重,即使離開校園的多年,即使她已經工作、結婚生子,依然有人陸續在社交網路上散布關於她的謠言、過往。
3年前,只因她提到,當年的抑鬱症是因為校園暴力,眾多校友就又對她進行人身攻擊,她開的淘寶也遭故意差評。
2017年,王晶晶終於站出來反擊曾經對自己霸凌多年的校友。最後,校友蔣某以誹謗罪,判處拘役3個月。今年6月,她親手把當年的霸凌者送進監獄。
「我本來是我們重點高中班級排名前五的尖子生,最後退學了,復讀後上了個專科。」
這場跨越近10年的風波,幾乎完全改變了她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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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與陌生人說話》,王晶晶寫了一篇博文,裡面這樣寫道:
很多看了與陌生人說話這個訪談過來的朋友說,喜歡我在裡面的性格。遺憾的是,那已經是一年前的我。一年前的我,還是會常常自責,以及為旁人的過失找理由。
壞人也是挑人欺負的,我這種特質的人,是絕佳的霸凌對象。軟弱,聖母心,你不必害怕作惡後會得到報復。
我處處替霸凌者考慮的時候,他們可有為我考慮過半分?
我諒解集體的惡意,集體卻從不放過任意一個對我惡意揣測的機會。
所以有一天我不知怎麼的突然想明白了什麼,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眼睛裡不會再有怯弱,善良等東西了。
我不喜歡訪談里的我,太過脆弱。
惡就是惡,無須為惡找理由。我不再阻止網友攻擊母校,十年前的坐視不理,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看到她的博文,讓我十分感慨。
是啊,惡就是惡,無需為惡找理由。
孔子認為:「以德報怨,何以報德?」,所以他主張「以德報德,以直報怨」。
以公正的心態去對待任何事物,友好理應被感恩,罪惡也需要承受相應的懲罰。
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說:Justice means giving people what they deserve.
公正,意味著給予人們他們應得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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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我們一直被教育,要做個善良的人,要學會原諒別人的過錯。
然而,事實上卻是,你的寬宏大量在別人眼裡就是「好欺負」;你的原諒甚至會導致犯錯的人變本加厲,然後一次又一次的傷害你——反正總是會被原諒。
我一直覺得,原諒一個人的基本前提是,他真的接受了相應的懲罰,付出了相應的代價,並且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如果一個人並不覺得自己有錯,又或者並沒有為過錯付出代價,那還有什麼去原諒的必要呢?
有人質問王晶晶,「十年後維權有什麼意義?換不來你的青春,也換不來你的班級前五名。」
而她說:「告訴全世界,校園欺凌是錯的。告訴家長和學校,你們應該懲罰作惡者,保護受傷的孩子。告訴校園欺凌的受害者,要強大,而不是自我放棄。」
一味地忍讓並不會讓事情變得好轉,去直面、去解決才能有改變。
正如精讀君的終身成長詞典詞條《653:善意》所說:善意的釋放,要看對象,是有條件的。在釋放善意時,我們要確保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等不受侵害。
我們不能幻想著,只要我們善意對人,對方就一定不會惡意相向。
我們保有善意,但我們依然要有對人性、社會複雜性的認知,提高保護自己的能力。
善良是一種選擇,更是一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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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聽過《農夫與蛇》的故事,我們看過東野圭吾所描述的惡意:
「我就是恨你,明明你那麼善良。我把對我自己的恨一併給你,全部用來恨你。」
仇恨並不是都擁有理由;所有的善良與原諒,也並不都能換來感恩與友善。
張韶涵在《吐槽大會》里說了這樣一段話:
「很多風風雨雨,我都經歷過,有一句話叫『感激傷害你的人,因為他讓你變得更強』。
但我只想說,傷害就是傷害,沒有這些傷害,我也會變得更強,因為我不僅天生勵志,我還天生要強。」
對於傷害,無需感謝,也不用逼著自己去原諒。
我們該原諒的,是當初還不夠強大的自己;
我們該感謝的,是被傷害後撫平傷痕,勇敢站起來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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