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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掛失存漏洞,300元買來就能用,北大學子弒母案嫌疑人曾網購30多張

首發:4月26日《新華每日電訊》調查·觀察周刊

作者:新華每日電訊記者鄔慧穎、史林靜

【編者按】

據新京報報道,4月25日,記者從福州市公安局處獲悉,涉嫌弒母的北大學子吳謝宇已經被抓獲。據接近警方的內部人士透露,吳謝宇於4月21日在重慶江北機場乘機時被抓。身上帶了30多張身份證,通過網路購買,三年來一直在國內活動。

新華每日電訊記者調查發現,當公民掛失身份證時,只有少數應用場景能識別是已掛失證件,比如公安機關核驗、金融系統辦理業務等。如果本人持有已經掛失的舊證去乘坐火車、去酒店住宿、去網吧上網等,系統照樣判斷此證「真實有效」。身份證「掛失」成為擺設,在網上,300元至350元即可買一張。

一名上海市民展示兩代居民身份證。(新華社資料片) 新華社記者 賴鑫琳 攝

居民身份證是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民的重要身份證件。然而,新華每日電訊記者調查了解到,全國每年都有大量居民身份證遺失,其中部分被不法分子通過互聯網進行黑色交易,甚至用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記者調查發現,當公民掛失身份證時,只有少數應用場景能識別是已掛失證件,比如公安機關核驗、金融系統辦理業務等。如果本人持有已經掛失的舊證去乘坐火車、去酒店住宿、去網吧上網等,系統照樣判斷此證「真實有效」。身份證「掛失」成為擺設,這一漏洞給身份證黑色交易提供了可能。

身份證黑色交易暴露了公民個人信息安全防範意識淡薄、身份證相關制度體系待完善以及網路交易難監管等問題。專家建議,加快推動身份證掛失信息的社會共享進程,提升身份證科技含量,不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被註冊」「被法人」現象頻出

「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

「去年我原本準備在一家全國連鎖酒店註冊會員,但客服提醒我,我的身份證已經在該酒店註冊過了。可這是我第一次在這家酒店入住,不可能拿身份證辦過會員。」江西省南昌市市民鄒怡(化名)告訴記者,她想起自己2017年不慎遺失過身份證,「很可能是被他人冒用了。」

若說「被註冊會員」還算小事的話,近兩年屢屢爆出的「被法人」事件,則讓遺失身份證的巨大風險和潛在危害備受關注。

從部分地區公安機關公開的數據可以看出,當前身份證遺失現象較為常見——自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三項制度」以來,截至2017年4月中旬,陝西省公安部門受理掛失申報20餘萬張、丟失招領近1000張,返還200餘張;長沙市共受理申報掛失近3萬件,收到群眾撿拾的遺失證件80餘張,發還遺失證件47張。

遺失後的居民身份證,有不少都被他人冒用甚至用於從事不法行為。如今,住酒店、買房、買手機卡、開辦銀行卡、工商註冊等都需要進行實名登記,銀行轉賬也有實名記錄。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遺失身份證,用買來的二代身份證從事不法行為,以便隱藏個人身份,逃避打擊和監管。

去年8月,江西省婺源縣公安局網安大隊破獲一起涉及全國多地的買賣居民身份證案件。2018年3月,該局網安大隊在對一起信用卡詐騙案中嫌疑人手機進行勘驗時發現,嫌疑人汪某波的QQ好友中,有一名網名為「向日葵」的男子有買賣身份證件行為。經查,「向日葵」的真實身份為梁某。

梁某被捕後,經審訊及取證查明,從2017年開始,梁某通過百度貼吧、QQ等搜索身份證的信息,添加了多個買賣身份證的QQ群,獲得購買身份證的途徑,然後在朋友圈和微信群或QQ群內發廣告,有意購買的人再私聊提出需求。

身份證被買賣後,會產生個人隱私信息泄露、金錢損失等後果。河南千業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賈海紅指出,「近年來,一些遺失、被盜的身份證通過網路進行非正常交易,身份證丟失後甚至會被他人冒用於辦理銀行卡、信用卡,從事詐騙、洗錢等犯罪活動,不少公民是『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無緣無故還要去證明『我不是我』。」

掛失後仍能正常使用

搜索「sfz」就能買到

自1985年實施居民身份證制度以來,身份證應用逐漸廣泛,但隨著社會動態化、信息化的加快發展,身份證丟失、被盜存在被冒用的安全隱患逐漸顯現,而這與公民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居民身份證相關制度體系待推進,以及網路監管存有空白等都有關係。

——公民個人信息安全防範意識淡薄。據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某派出所所長介紹,對於群眾遺失身份證的案件,以前有強制要求,補辦的話需要先登報說明掛失,「但是很多人嫌麻煩,覺得增加經濟負擔且耽誤時間,所以現在都是直接來派出所補辦,甚至丟失後不掛失、不補辦,存在『不用不補,用時再補』的做法。」

——身份證相關制度推進相對緩慢。按照公安部規定,凡掛失的居民身份證,到期或損壞已經換領新證的,其他原因已經換領新證的,原居民身份證均作為無效證件,將通過公安部信息系統推送到相關部門。2015年11月,公安部專門印發的《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提出,將建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信息系統,為社會各用證部門和單位提供居民身份證掛失信息核查服務。

但鄭州大學社會治理河南省協同創新中心馬闖博士表示,雖然公安部門已與鐵路、民航、通信等管理部門互聯,但未完全互通,跨部門間碎片化治理現象仍然存在,且很多場景不具備聯網核查條件。

此外,江西省贛州市公安局戶政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因為技術問題,我國現行二代居民身份證即使掛失,其電子晶元仍然可以識別,信息依然可用,登報聲明也只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免責聲明,免除因他人冒用證件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網路空間存有監管「灰色地帶」。在婺源縣買賣居民身份證案件中,辦案民警介紹,梁某一般都是通過二手交易平台進行銷售,熟人、常客採取直接微信或支付寶轉賬的方式交易。2017年以來,梁某通過此方式,以每張400元至600元不等的價格,賣出居民身份證100多張。

去年年底,記者在某社交軟體上搜索關鍵詞「sfz」,即出現了10餘個名為「sfz」的買賣身份證聊天群和個人,記者隨機找到一人並向其提出購買身份證的要求後,他回復是價格在300元至350元,交完定金50元即可開始購買。隨著國家對身份證非法買賣打擊力度的加大,交易行為轉向更為隱秘的方式。

避免遺失身份證成為「隱形炸彈」

記者了解到,針對買賣身份證、冒用他人身份證等問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對打擊身份證黑色交易具有較強的威懾作用。然而,儘管法律規範並不缺位,針對身份證的非法交易依然猖獗。想要徹底整治這一違法亂象,更好地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減少買賣身份證情況的發生,需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加快掛失申報信息系統社會共享進度。馬闖認為,目前公安機關已經有了較為成熟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統和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系統,在技術上,人證合一核驗技術也已經成熟,但這些系統目前只與鐵路、民航的數據對接,他建議,加快實現大範圍社會用證單位與公安部門的數據對接工作,推動掛失信息的社會共享,方便用證單位迅速發現持證者是否存在冒用行為,儘可能減少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提升居民身份證科技含量。「被法人」「被註冊」等問題都是因為遺失身份證仍然可用的原因,專家建議提升身份證及相關係統的科技含量,例如身份證掛失、註銷、補辦後,能夠使原身份證失去效力,信息無法讀取,這樣才能讓身份證「掛失即失效」實至名歸,並推廣電子身份證的應用範圍。

——提高用證單位人證一致的審核責任。賈海紅等認為,非法買賣、冒用身份證問題的出現,很大程度上在於相關用證單位沒有完全落實人證的一致性比對,個人信息審核、驗證不嚴謹,建議落實用證單位人證一致的審核責任,若發現其存在包庇犯罪分子冒用身份證的情況,應加大懲罰力度並予以社會公布,起到威懾作用。

——發揮社會力量參與身份證等失物招領工作。從事義務失物招領工作多年的楊金偉建議,可以培育、扶持並授權專業的社會力量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搭建跨行業、跨部門、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失物招領平台,收集、登記、保管、招領、上繳等事務性工作和失物招領平台的運行維護和數據的採集、整理、查詢和共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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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易艷剛 | 責編:張慧 | 校對:趙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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