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幕戰爭後,日本動輒宣稱「與萬國對峙」,列強卻對此嗤之以鼻
作者:金滿樓
1868年10月,天皇睦仁改年號「明治」,次年4月遷都江戶,改名東京。
「明治」一詞取於《易經》,「聖人南面聽天下,向明而治」。所謂「向明而治」,即天子黎明即起而聽政,取「奮發有為」之意。
當時的日本新政府無疑是年輕而生氣勃勃的,未滿二十的睦仁天皇毋庸待言,風頭正勁、掌握中樞的「維新三傑」也都在三、四十歲。
按:當時西鄉隆盛40歲,大久保利通37歲,木戶孝允34歲。
在完成統一大業後,他們迫切希望將日本帶上軌道,「脫從前之弊習,使聖德光耀萬國,置天下於富岳之安(富岳即富士山)。」
為此,新政府特於1868年4月6日在京都紫宸殿舉行盛大的祭天儀式,由睦仁天皇在公卿、諸侯、群臣面前親自宣布「五條誓約」,即:
1、廣興會議,萬機決於公論;
2、上下一心,大展經綸;
3、公卿與武家同心,以至於庶民,須使各遂其志,人心不倦;
4、破歷來之陋習,立基於天地之公道;
5、求知識於世界,大振皇基。
同日,天皇又向全國發布「宸翰」(親筆諭示),宣稱「朕與百官、諸侯相誓,意欲繼承列祖偉業,不問一身艱難,親營四方,安撫汝等億兆,開拓萬里波濤,布國威於四方。」
之後,類似的字眼反覆出現,什麼「與萬國對峙」、「與萬國並馳」、「耀國威于海外」、「在東洋大放光輝」、「經略進取萬國」,等等,氣魄雄壯,口氣相當不小。
但話說回來,日本畢竟不是什麼大國、強國,當他們與歐美列強打交道時,更是深刻而痛楚地意識到這點。
大久保利通就曾說,「東下之後(指遷都),當地實況,多有見聞。英國公使辱我重臣,愚之如孩提」。
1871年,當大久保利通與井上馨希望修改有害日本主權的條約時,歐美列強卻一口回絕,木戶孝允聽說後也只能在日記中悲憤地寫道:
「彼之所欲盡與之,我之所欲一而未得,此間苦心竟成遺憾,惟有飲泣而已!」
能不能得到別人的尊重,關鍵還是看自己是不是爭氣。
當時的日本,雖然在中央層面上已經完成集權統一,但在地方上,卻仍舊是幕府時期的一盤散沙,一些藩主依然固步自封,擁藩自重,對國家、民族的命運漠不關心。
有鑒於此,木戶孝允們認為,當前之計,必須加強天皇政權(即中央之權),使「朝廷成為朝廷」,而要做得如此,就必須改革藩政,實現中央到地方上真正的政令統一。
在大久保利通、木戶孝允、板垣退助、大隈重信的努力下,薩摩藩主島津忠義、長州藩主毛利敬親、土佐藩主山內豐范、佐賀藩主鍋島直大於1869年3月向天皇奏請「奉還版籍」,其中曰:
「方今大政新復,親理政務,實千載一時之機,不可有其名而無其實。
……臣等所居即天子之土,臣等所牧即天子之民,安能私有乎?今謹收集版籍奉上,願朝廷處置。其應予者予之,其應奪者奪之。凡列藩之封土,更宜下詔改定。
而後,自製度典刑軍旅之政,乃至戎服器械之制,皆應出自朝廷,天下之事不分大小,皆應使其歸於一途,然而名實相得,始可與海外各國並立。」
四強藩表態後,其他藩主不敢怠慢,他們也都紛紛上表奏請「奉還版籍」。
所謂「版籍」, 「版」者「土地」、「籍」者「人民」,但藩主們的表態只是象徵性的,真實的用意還是希望「列藩之封土,更宜下詔改定」,也就是說,由天皇再改封一次。
木戶孝允們當然沒那麼傻,他們好不容易才騙得藩主們上奏,豈能讓他們輕易脫鉤。
1869年7月,明治政府順水退舟,宣布聽從「奉還版籍」的奏請,各藩藩主(包括那些並沒有上請的)此後改為中央任命的藩知事,各藩執政、參政改為大參事、少參事,以切實貫徹中央政府發布的各項方針政策。
之後,木戶孝允們一不做二不休,決定趁熱打鐵,實行統一的第二步:廢藩置縣。
為此,明治政府於1871年4月發布命令,要求薩摩、長州、土佐三藩提供步、騎、炮兵一萬人進京,以組成天皇的御林軍。
以此作為後盾,明治政府突然於當年8月底將在東京的56名舊藩主(藩知事)召至宮中,併當場宣讀了「廢藩置縣」的詔令。
由於之前沒有透露一點風聲,各藩主對此毫無思想準備,聽後真是如「雷霆下擊,人人相顧無言。」
此後,各藩主不再任藩知事而全部遷居東京,向政府領取祿米。
這次的「廢藩置縣」,其地方區劃最初設3府(東京、京都、大阪)302縣,後改為3府72縣,最終於1888年確定為3府43縣(外加北海道)。
由此,明治政府完成了地方統一的關鍵一步。
參考資料:孫仁宗:《日本:速興驟亡的帝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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