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多加20萬,你們家不差這點錢,不給就是拿我閨女不當回事」
文|公子逸
我身邊親歷過這種結婚當天,臨時加錢的行為。
一個女孩結婚當天,不下車,非讓婆家多拿三萬塊錢,因為當時在酒店辦的婚禮,誰也沒想到會出現這樣的事。男方這邊愣是借賓客的錢,才讓這場婚禮「圓滿」結束。
女人雖然達到了「金貴」自己的目的,但是男人也永遠記住了父母卑微求人的樣子。
所以,在這裡,我想要強調的是,女人金貴自己沒錯,但是一定要有度,不要過分。
現在農村的彩禮,動輒18萬,20萬,雖然我覺得這個彩禮價太高了。但是,這幾年農村的彩禮價只高不低。我也曾經問過一些農民原因。
他們的回答是:「家裡沒有那麼多錢,只能去借。可借也得給孩子娶媳婦不是。現在就已經這樣了,你拿不出來,就娶不上媳婦。」
昨天去農村走訪的時候,聽到村裡說彩禮這件事。一戶人家兩個兒子,父母一直在外邊打工,幾乎沒回過家。兩個兒子也一直從外邊打工,一直沒回過家。按照村裡人的說法,他們家就是那種特別做活的人家,大人孩子都特別成器。
今年這家的大孩子本來要結婚了,結果婚沒結成,還跟女方那邊打起來了。
這村裡的彩禮是18萬,因為這男人家裡條件好一點,彩禮就準備了20萬。女方那邊也是同意的。結婚的當天,賓客全來了,也不知道是誰給女方的母親說:「你們怎麼才要20萬彩禮啊,給他們家就該要40萬,他們家又不缺錢。四個人掙錢,這些年得掙多少錢啊。你們不要,她就都留給她小兒子了。」
但凡你有一點善心,請不要在別人的婚禮上說三道四,真的特別心眼壞。
女方母親聽了這樣的話,等男人接親的時候,就直接說:「彩禮再加20萬,你們家又不差這點錢。你們不給就是不拿著我閨女當回事。」
男人常年在外邊打工,也是個經過事的,對丈母娘說:「咱們這彩禮18萬,我要是不金貴她,能多加2萬。再說了,您這之前也沒說,我們也沒準備,先把婚結完了,再說這些事行不行。」
結果這個丈母娘就是不願意,說:「你們四個人掙錢,我就知道你們家多加20萬也拿得出來。你們拿得出來,就不往外拿,那就別結這門親。」
男人不想跟丈母娘談這件事。他直接跟女人談,結果女人的母親說:「她是我生的我養的,她做不了主。她還沒結婚呢,我說了算。我說多加20萬就多加20萬。我給我閨女要這錢,也是為了我閨女好。別人借錢都娶媳婦,你們家不用借錢,就有錢,卻不想給。你們不想給,就別成這親。」
男人說:「那錢是我父母和弟弟掙得。跟我沒關係。我自己的錢,都用來娶她了。」
然後這個男人的丈母娘就更理直氣壯了:「你的錢就該是我女兒的錢,這20萬就該你父母出。」
男人說了很長時間,但女方和女方的父母就覺得男人家能拿出20萬就不拿就是誠意不夠。
最後的結果是,男人沒拿這20萬,還當眾取消了婚姻。他對著所有的賓客說:「她們家要加20萬,不是我出不起這錢,是她們家貪得無厭。我寧願花40萬娶別人,也不跟這樣的人家結親家。」
婚禮沒有完成。男方繼續到外地打工,家裡也開始給他介紹別的相親對象。
而女方一家的名聲卻很差了。人們都不想跟這樣的人家結親。有個老人說:「這要是結婚的時候再要加錢,哪個人家受得了。還不夠丟人的。」
婚禮當天加錢這種行為,其實就是一種要挾行為。它把兒女的婚姻,真正地當成了交易。不管這種交易能不能成功,都會給男方和男方的家人造成傷害。
好的婚姻,婚姻當天,親家雙方該是彼此包容的。因為你們在這天已經成了一家人。你們的利益從今天開始,息息相關,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婚禮當天加錢,看似是損害的男方利益,但同時敗壞的也是你家的名聲,和你女兒的未來。
婚姻這件事,一定要談錢。但你不能把婚姻當交易。一旦你把它當成了交易,你自己就成了籌碼。而把婚姻當籌碼的人,永遠得不到幸福婚姻。
※男人若真的想「娶你為妻」,這四個「隱私」,他根本不想藏
※離婚後,你跟前夫是如何相處的?這三個女人的回答,很有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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