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得知前妻過得不好,我很心疼,如果我們沒離婚該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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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一對夫妻曾經的感情有多好,那也只是曾經。離婚之後,你們只是彼此的「前夫」「前妻」,只是曾經有過夫妻關係的路人甲,路人乙。
離婚後又復婚的夫妻雖然有,但更多的離婚夫妻,是一輩子的錯過,再也沒有復婚的可能。就算剛離婚時有聯繫,漸漸地,也會老死不相往來,彼此只會住在彼此的回憶當中。
單純從情感層面去說這些問題,總是會讓人很感慨,很傷感。但如果從現實層面來說,感情的挫折,和很多事比起來,不值一提。
有句話說,「除了死亡,一切皆為擦傷。」離婚也是如此,你刻意放大離婚對你的負面影響,會讓你生不如此。而如果你接受現實,也就不過如此。
有些人可以在情感世界和現實世界中自由切換,但有些人就不行,在他們眼中,感情是自己的全部,哪怕失去了,也要死死抓住。
太過於重視已經失去的感情的人,註定會為情所困,而且會活得很卑微。已經離開你的人,已經傷害你的人,再也不可能在一起的人,你還念念不忘,你以為你很偉大?你以為你能感動世人?別傻了!你最多只能感動自己!
人得學會往前看,跌倒了得知道爬起來。感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分手和離婚也不是人生的終點,只是你人生某個階段的某一段感情的終點而已,離婚了,那段感情就結束了,你無需停留。
生活還在繼續,日子還得過,如果因為失去一段感情就駐足不前,沒有人會管你的死活,你不為自己的當下和以後著想,就會越活越失敗,越活越悲慘。
說這些話,會顯得我是個極為冷漠的人,會顯得我是個極沒有同情心的人。可實際上,同情心這種東西,很多時候都一文不值。
你以為你分手了,離婚了,別人會同情你?那只是暫時的安慰而已,事過之後,別人該幹嘛幹嘛,你依舊是你,你不走出困境,就依舊會痛苦。
不要妄想讓別人同情悲慘的你,更不要自己同情自己,沒什麼好同情的,不然就成了矯情。你同情自己又怎樣?你覺得自己可憐又怎樣?難道這樣就能讓你瞬間忘掉煩惱嗎?當然是不可能的事。
如果你曾經從一段悲慘經歷中走出來過,你應該會明白:不管當時有多悲慘,多可憐,你只有擺脫那種負面心態,只有讓自己變得堅強,重新找回活著的意義,重新彰顯自己的價值,回頭去看,你才會覺得曾經的痛苦不值一提。
「離婚後,得知前妻過得不好,我很心疼!」
小凱在和可可戀愛的過程中,就一直處於卑微的狀態中。他愛可可,但是愛得沒有底氣。
他覺得可可好,覺得自己低她一等,覺得自己必須要付出自己當一切去愛她,才不辜負她和自己相愛一場。
可可本來就是個矯情的人,本身就有公主病,小凱的卑微,無形中又加重了她的病情,以至於愛到最後,兩個人的地位越來越懸殊:小凱低到塵埃里,而可可卻一直高高在上俯視一切。
雖然他們的愛情最後變成了婚姻,但兩個人之間很不公平,甚至可以說是小凱求著她跟他結婚的。
小凱從來都不敢對可可有所管教,不管她有多少缺點,他都照單全收,覺得自己可以包容一切。他不知道的是:盲目的寵愛,是足以把一個人給寵壞的。
本來就矯情的可可,在和小凱結婚之後,漸漸變成了一個「生活不能自理」的人。
她不工作,不做家務,什麼都不管,沾染了很多不良嗜好,總是跟朋友花天酒地,總是喝得爛醉如泥。可以說,如果沒有小凱,她根本就照顧不好自己。可悲的是,她還喜歡逞能,總覺得自己很了不起。
後來她可能是婚外有人了,也可能是受了誰的慫恿,她開始看不起小凱,對他百般嫌棄。而小凱卻不敢說是她的問題,繼續在哄著她,慣著她,低聲下氣說著「只要你不離開我,讓我做什麼都行」的廢話。
可可最終還是離開了他,完全忽視他曾經付出的一切,逞能說自己隨便找個男人,都會比小凱好一百倍。
從來不敢違抗命令的小凱,挽留不住,只好接受了離婚。離婚後他繼續卑微,總是對可可噓寒問暖,好像他還是她老公一樣。
而可可從來不理他,她在忙著和其他男人談戀愛。之後小凱聽說她結婚了,很痛苦,認識到自己徹底失去她了。
他有過一段時間強忍著不去想她的經歷,可是,當有一天他聽說可可再婚後過得不好,遭遇了家暴時,他又開始心痛了。
「離婚後,得知前妻過得不好,我很心疼,如果我們沒離婚該多好。除了我,應該沒有誰能夠照顧好她吧!她照顧不好自己,還總愛逞能,這又是何苦呢?」
他說這些話,是為了找可可復婚做鋪墊。然而,他沒有如願跟可可復婚。他說得沒錯,可可總愛逞能,當小凱說要跟她復婚時,她說,「復婚?我為什麼要跟你復婚?你對我來說已經是過去時了,我這輩子都不會回頭!」
小凱再給她發信息的時候,發現她把他刪除了。他一直以來都知道自己愛得很卑微,而那一刻,心裡的卑微到了極點。可可的態度那麼堅決,他覺得是時候結束一切了。
他跟那段感情的告別方式,是給可可發了一條好友請求,內容是:「傻瓜,你要照顧好自己,別總是逞能!」
他不知道可可能否看到這句話,他只知道,自己最後能做的仁至義盡的事,也只有這些了。
?愛不到的人,放手才是最好的出路!
對小凱這種「痴情人」來說,他在那段感情中不僅愛得卑微,而且一直都很痛苦。
可卑微又能怎樣?痴情又能怎樣?愛得有底氣尚且會離婚,愛得卑微,更是免不了會離婚,而且離婚後你會很痛苦。
愛不到的人,放手才是最好的出路!前妻都已經狠心離開你了,而且是她自己的問題,那你就無需留戀。
離婚後,得知前妻過得不好,你可以大發慈悲心疼她,但不能因為心疼就對那個曾經傷你很深的人「舊情復燃」。你心疼她,誰心疼你?你在這時候找她復婚被拒絕了,如果還不懂得放手,那真的太對不起自己了。
有些男人的前妻值得心疼,值得挽留,但並不是所有男人的前妻都是如此。就像小凱的前妻可可,她自己無可救藥,自己照顧不好自己還瞎逞能,自己要離婚還不回頭,這種不值得被愛的人,就不值得你去留戀。
所有被離婚的人,都不該太悲觀,你要比別人更懂得「割捨」才行。已經離開你的人,已經失去的婚姻,回憶起來滿是痛苦,明知道重新得到還是會痛苦,那就無需再去爭取,割捨掉那段感情,和那個人劃清界限,讓自己洒脫放手,才是對自己負責的表現。(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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