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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拍賣的那些事兒

中國古代拍賣的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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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蔞蒿滿地蘆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時」,現在這個當口又是藝術品拍賣的時節,不少朋友從東京轉戰北京,各地拍場堪稱同好們的「嘉年華」。學習書畫鑒定要在博物館學習,也要在拍場考試,光學不考難進步,「裸考」的結果則不言而喻。

近讀哈佛大學楊聯陞教授(1914-1990)論文,其中提到拍賣在我國的流傳,摭拾數行。

「圓寂僧人私人所有物的處分很自然地構成了寺院組織的一個問題」。唐代僧院勢力及其對世俗生活的影響不容小覷,以至於成為發生會昌法難的一大原因。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拍賣這一現在流行的商業行為卻源於僧院。在印度就有這樣的做法。在我國唐高祖武德九年(626年)就有道宣法師抨擊在寺院中進行拍賣有悖佛門戒律的記載。宋代《釋氏要覽》也提到此類批評。在宋元時期這樣的拍賣活動稱為「唱衣」即拍賣衣服。

北宋徽宗崇寧二年(1103年),一本叫《禪苑清規》的書中記錄了「唱衣」須張貼海報通知整個寺院,預備拍賣的物品當在拍賣前陳列在正殿,這類似今天的「預展」。當鐘聲響起,僧人們先為圓寂的和尚念經,之後進行拍賣。拍賣主持人還要了解拍賣物品的正常價格,以及這些物品的成色新舊。喊價者若不願出高價,這些物品將廉價出售,反之若喊價者一位追高價格,主持人會提醒「最好三思而後行」。寺院庫房中的物品也能參與到這次拍賣中稱為「寄唱」。拍賣以再次為亡者念經而告終。拍賣所得除去圓寂和尚「喪葬費」外,其餘金額將分配給念經和參加葬禮的和尚們。若收入豐厚,則一部分歸寺院倉庫稱為「抽分」,類似於今天的「傭金」。最後,拍賣賬目必須清晰地宣告整個寺院。《禪苑清規》還指出,若一位方丈因為年老、疾病等原因必須離開寺院的時候他的物品也能參加拍賣。

元代順帝至元四年(1338年)的《百丈清規》規定寺廟中「凡是被抽籤抽中的和尚有權選購一件物品」,叫價(競價)環節取消,不過這樣的售賣仍叫「唱衣」。物品的價格一般以時價的七折定價,稱為「估唱」。這樣的拍賣大概在元末漸漸在寺廟消失。

市井商販通常將衣物展示出來的同時也會唱出衣物的性質、價格等信息以引人注意,這叫「唱故衣」,《東京夢華錄》里就有這樣的稱謂。直到清朝北京還有這樣的「唱故衣」。(施之昊)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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