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國君主的墓葬一般稱為陵,為何此人的稱為墓?
同光三年(公元925年),閩國的創建者王審知病逝,次子王延鈞繼位。
不久,王審知與夫人任氏合葬在福州北郊鳳池山。
後唐長興三年(932年),王延鈞認為山崗風水不利,於是把父母遷葬到永福山下。
王審知死後約五百年的時候,即大明宣德四年(1429年),福州駐軍有三十個士兵溜出軍營,組團盜掘了王審知墓。
《福州府志》收錄了本邑學者林謹夫撰寫的《發冢記》記載:「宣德四年,有種屯軍三十人將王冢盜發,壙門堅甚,只從上角鑿破一孔,以巨繩腰一人先下……」
王審知墓十分堅固,這伙盜賊費了很大勁鑿了一個小孔,一個盜賊在腰間繫上繩索,進入墓穴。
忽然間,這個盜賊沒動靜了,眾人「呼之不應」,就以「松脂作把燃」,順著長梯「魚貫而入」,眾人發現,先下去那位已經莫名其妙地掛了。
盜賊進入墓穴,發現裡面就如同房屋一樣寬敞,牆上掛著王審知的畫像,供桌上擺放著金玉製作的「供爐、瓶、燭台」等器物,還有王審知和任氏的兩口紅色棺材。
墓室被盜墓賊劫掠一空。
不久,先進入墓穴掛掉的那個盜賊,他的妻子做了一個夢,夢見丈夫哭著告訴他,他進入之後,被大蛇咬死了,並提出盜墓所得的寶物應該給他一半。
盜賊妻子向其他盜賊說起夢中的情景,這些人不同意,這女子就向管屯百戶王傑告狀,王傑受了賄賂,根本不不理她。
女子就告到懷安縣典史朱玉那裡,這個朱玉也得到了「金鐲玉帶」,因此他也不管。
盜賊妻子鍥而不捨,又繼續上告。
憲司副使李素魯、僉事鄒穆嚴查此案,將盜賊一一抓獲。
典史朱玉害怕了,「匿帝王物」那是大罪啊,於是就打算自殺。
後來有人勸他自首,將金鐲玉帶贓物上交官府,得以免罪。
當時有個叫王琨的生員,自稱是王審知的後裔,要認領先祖遺物。
有司不相信,就派人查看王琨的家譜,發現上面記載王審知墓葬物品,和墓葬現場的物品完全一致。
官府憑藉著這本王氏家譜,「照譜追物」,結果追出大量贓物。
官府的人把王審知畫像懸掛在大堂上,看見的形象是——「方面、大耳、巨目、弓鼻、紫面、修髯,儼然可畏。」
詭異的是,畫像四周都朽爛了,只有中間部分保存完好。
王審知墓葬寶物中,有一隻水碗,「如橄欖然,瑩如金色。」
官員們不知道是何寶物,就找來一個回回人,這位識貨,他告訴大家說:「此玻璃碗也。」
可見五代一直到明朝時,玻璃還屬於珍稀寶物。
官員決定把盜物放在府庫封存,將畫像及十分之一的珍寶判給了王琨,官府修復了王審知墓。
王審知在後梁天佑四年,被朱溫封為閩王,在位時輕徭薄賦,與民休息,「寧做開門節度,不做關門天子」。
王審知病逝後,被後唐追謚為忠懿王,其子王延鈞稱帝後,追謚為昭武孝皇帝。
而事實上,王審知並沒有做過皇帝,因此,他的墓葬只能稱為墓或冢,不夠「陵」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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