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產權在業主,為何物業卻如此「橫行」?這3個原因讓你無奈
業主和物業的矛盾已經不是一個小問題,而成為全社會關注的話題。隨著時間的推移,群眾對於「取消物業」的呼聲越來越高。不過凡事沒有絕對,相信大部分的物業公司還是盡職盡責的。現代人買房時也都會關注一下與開發商合作的物業公司,資質和業內的口碑是否符合自己的預期。可以說一個好的物業甚至能夠帶動一個樓盤的銷售工作,然而物業這個行業還是難免存在害群之馬。
據我身邊不少朋友的吐槽,很多樓盤的物業存在亂收費、社區管理也有很多奇葩規定。有些人一時外出或是偶然忘記繳納物業費,還會被物業斷水斷電,這些行為著實霸道。小區產權在業主,為何物業卻如此「橫行」?這3個原因讓你無奈。
1、缺少法律監督
其實以前的小區很少有存在物業這種社區管理模式,都是採用居委會統一管理。現在的樓盤都會與物業公司採取合作的模式,聘請物業來給予業主更優質的配套服務。但是相關法律並沒有迅速健全,出現業主與物業的糾紛時,我們常常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這就導致物業行業良莠不齊,出現很多損害業主利益只為自己撈錢的公司。
2、業主不夠團結
現在很多小區的業主主張成立業主委員會,對物業的服務進行監督,該收費的收費,對維修基金等款項進行監督,以保證物業的服務到位。但是這種委員會的成立通常會受到物業的阻攔,也有很多業主出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願惹事的心態,不願意參與其中。這就導致出現問題時,業主孤軍奮戰,無法團結其他人共同維護自己應有的權益,無良物業才能「橫行」。
3、市場監管
每一個企業都要受到市場的監管,這樣才能保證行業健康發展。然而物業卻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的狀態。只要與樓盤和業主簽訂了服務協議,就好像與這個樓盤綁定在一起了,想趕也趕不走。這種狀況就讓物業脫離了市場的監管,在樓盤內「唯我獨尊」的現象油然而生。如果樓盤業主能夠自主選擇物業公司,進行類似「競爭上崗」的制度,對於整個行業服務質量的提升都有幫助。
不過物業的亂象終歸是少數,而他們的存在的確能夠讓我們的社區生活便利了許多,尤其是對公共設施的管理方面。而且國家其實對物業費的多少也存在相關規定。只是處於以上這3個原因讓這種參差不齊的行業現狀「橫行」,最終無奈的還是實際擁有小區房屋產權的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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