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承秦制」,劉邦為何還保留了商周時期的分封制?
「分封制」是商周社會的一大特徵。到了春秋時期楚武王率先在楚國推行郡縣制,後來戰國時期秦國一統天下直接以郡縣製取代了分封制。關於廢除分封制,在秦始皇一統天下後還引起了一場爭論。
《史記 秦始皇本紀》記載:「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秦始皇一統天下之後,秦國丞相王綰等人認為諸侯各國剛被滅亡不久難以對其進行有效地控制,尤其以燕、齊、楚三國因為距離秦國較遠更難對這三國實行管理,於是王綰就建議秦始皇將諸侯各國的土地分封給秦國的諸位公子。秦始皇將王綰的建議傳達給群臣得到了大部分秦國大臣贊同。但有一個秦國大臣卻極力反對這種做法,這個人就是李斯。李斯的看法是:「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李斯認為」分封制「是導致天下諸侯相互征伐的罪魁禍首,現在秦國一統天下要吸取周天子分封諸侯的教訓趁機徹底取消分封制。
秦始皇是雄才大略的皇帝,他聽取了李斯的建議在全國推行郡縣制。秦國全國被分為了三十六郡,但秦國國祚不長在秦始皇死後不久劉邦、項羽等人便推翻了秦國,隨後劉邦在和項羽的對決中勝出建立了漢朝。西漢初建時,在漢朝國內實行的是郡國制。所謂郡國制就是指,郡縣制和分封制並存的現象。原來劉邦之所以能擊敗項羽並不是全憑一己之力,劉邦為了安撫功臣及其他割據勢力前後分封了八個異姓諸侯王。
漢朝建立之初,劉邦大封異姓王顯然時權宜之計。後來在呂后、蕭何等人的協助之下,劉邦幾乎將當初分封的異姓諸侯王趕盡殺絕,只有長沙王吳芮因為封地在蠻荒之地才得以保住封國。此時劉邦面臨的情況和秦始皇當初一統天下時差不多,不過他和秦始皇的做法卻截然相反。一方面,劉邦在漢朝能實際掌控的地區實行郡縣制,另一方則在異姓諸侯王的封地上又大肆分封漢室宗親為王。
那麼劉邦為什麼不像秦始皇徹底推向郡縣制呢?我們說秦始皇和劉邦都是雄才大略的皇帝,然而秦始皇和劉邦相比卻有一處先天性的優勢,那就是他的身份。秦始皇一出生一國之君的身份基本上就註定了,這種王族血統是劉邦所沒有的。畢竟從西周到春秋戰國「貴族統治」深入人心,這種制度的影響即使到了漢朝的建立還是存在的。劉邦出身於市井,即便是後來他當上了皇帝在威懾力上也很難與秦始皇並肩。
《漢書 高帝紀》記載:夏四月甲辰,帝崩於長樂宮。盧綰聞之,遂亡入匈奴。呂后與審食其謀曰:「諸將故與帝為編戶民,北面為臣,心常鞅鞅,今乃事少主,非盡族是,天下不安。」劉邦死後,他的出身劣勢險些轉化成了一次政治危機,呂后認為劉邦當初和諸位開國將領身份都差不錯,後來劉邦當了皇帝這些人表面俯首稱臣實際上內心卻不服氣。因此劉邦死後,呂后便準備誅殺功臣以絕後患。由此可以看出劉邦這個皇帝當的底氣並不足,所以他並沒有秦始皇的那種敢全面推行郡縣制的氣魄。
《史記 律書》記載:高祖有天下,三邊外畔;大國之王雖稱蕃輔,臣節未盡。這裡我們可以看出當時各藩國對漢朝中央政府的態度並不是那麼友善。當初楚漢爭霸時除了項羽和劉邦還有其他諸侯勢力,只是後來這些諸侯們選擇支持了劉邦當皇帝罷了。這些諸侯里尤其是異姓諸侯國的諸侯本身就是一方土皇帝,這也導致他們所佔據的地方對漢朝中央政府的認可度並不高。而且像齊、楚國這樣的古國,這裡的百姓素來都有很強的獨立意識。倘若倉促間推行郡縣制很可能會激起民變,事實上秦國的滅亡和急於全國推行郡縣制也有密切的關係。
所以我們不看劉邦在漢朝境內實行郡國制的苦衷。一方面,劉邦的出身難以在短時間內讓漢朝得到臣服。另一面,一些諸侯國的臣民依舊保留著對故國留戀的情緒,因此劉邦只能折衷讓郡縣制和分封制共存。
參考資料:《史記》
※李廣:令匈奴聞風喪膽的飛將軍,漠北之戰急功近利致使晚節不保
※竇神寶:出身於宦官世家的太監戎馬一生,後成為抗擊西夏的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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