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羌塘無人區被罰5千 馮浩說有點多其女友稱分錢都不會交
5月5日上午,失聯50天的90後徒步愛好者馮浩,與搜救人員在青海格爾木市烏蘭烏拉湖東側50公里處相遇。在馮浩自己走出無人區後,當日下午馮浩告訴紅星新聞,謝謝大家的關心,目前他挺好,他們要在青海的派出所處理完事情,才能回拉薩。
李志森微博
5月7日凌晨,與馮浩同行的隊友李志森發微博稱,「林業局處罰了:5000元。15天內交齊!我接受!我也寫了保證書,承諾再也不會違反法律法規!」「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其違法事實與依據是:2019年3月5日到2019年5月6日,非法穿越國家自然保護區。並給予5000元的處罰,2019年5月21日前將罰款交到指定銀行。
處罰決定書
5月7日早上,西藏安多縣林業局派出所向紅星新聞確認,就李志森、馮浩以及馮浩女友林夕(非本名)三人非法穿越羌唐無人區一事於5月6日晚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各罰款5000元。工作人員表示,在5月6日晚上10點左右做完詢問筆錄後,經過現縣和市局討論後決定給予5000元的行政處罰。他說,李志森已經接受處罰,「他現在可以離開這裡返回拉薩或去其它地方了。」但是馮浩和林夕對處罰有異議,馮浩認為他是初犯,罰款5000元有點高,而林夕覺得自己沒有做錯,一分錢罰款都不會交。「他們二人不接受這個行政處罰,要走行政複議,今天我們會帶著他們到我們縣法院或檢察院走行政複議。」
據了解,2017年4月5日,西藏自治區林業廳發布公告稱,嚴禁在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組織或進行非法穿越活動,嚴禁通過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向新疆阿爾金山、青海可可西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非法穿越活動,對涉及自然保護區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
此前,日土縣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曾向紅星新聞確認,馮浩他們此次穿越是違法行為,「我們本地有規定,禁止人員私自穿越羌塘無人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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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記者 潘俊文
編輯 楊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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