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孩還未發育成熟,為何十三四歲就要嫁人,答案很簡單!
我們的社會在不斷地向前發展,人們的思想意識也在漸漸地解放。但是我國的古代社會,思想非常封建,通常女孩子在十五歲左右的時候就會出嫁。這放到我們現在真的只是個孩子,在學校里還會被禁止早戀。而且現在的醫學知識也讓我們了解到,過早的成婚其實會危害到女孩子的身體。那為什麼古代結婚還那麼早呢?
西周時期,就對婚姻有規定,男子20歲,女子15歲可以成婚,這個時候的要求在整個歷史上來看還真的不是太早。唐朝規定成婚年紀男子15歲,女子13歲。明朝規定男子16歲,女子14歲。有些朝代更過分,竟然還規定了女子的最晚成婚年紀,如果那時候還沒有嫁出去,就會受到懲罰。
根據《晉書》記載,晉朝的女子如果17歲父母還沒有為她找到婚配,官府會強制性為其匹配一個丈夫,不能不從。南北朝時期,女子15歲還未出嫁,家人也會被處罰。這樣的規定對於那些喜歡女兒的家庭實在是太殘忍,他們不得不給女兒尋找一個夫婿,否則後果會更加嚴重。因此,在這樣的風氣之下,女子們就只能儘早結婚了。
為什麼政府對男女婚事逼得這麼緊呢?原因非常簡單,就是缺乏勞動力!古代的社會以男性為尊,女子地位低下,幾乎被視為生育工具。那時候的醫療條件不發達,一個小小的感冒都可能會要了人的性命。再加上窮苦人家教養孩子不會太上心,夭折率很高,成活下來的數量很少。而且古代戰爭動亂頻發,戰場上死傷無數,但還需要不斷徵兵。這樣下來,國家最需要的就是人,就是生產力,女子早點嫁人就能夠早些生子,至於她們的身體健康問題,那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
幸好我們生活在了新時代,男女平等,女人們有了自己的事業也就不需要再依靠男人。想什麼時候嫁人就什麼時候嫁人,與古代相比,真是既自由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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