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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中世紀文學,真的一無是處嗎?

研究歐洲中世紀文學這樣一段歷史文化和文學的發展進程,不僅要看到它有洞悉特定時期外國社會文學的價值與作用,以便我們在同一領域與國外學術界對話,更為重要的是,研究這一社會文化的發展過程,可以給我們一些有關文化發展和文化融合等方面的重要啟迪。這誠如德國當代史學家布姆克所說:「中世紀的許多東西對於我們來說仍十分陌生。然而,有些東西即便我們並不熟悉,也並非沒有意義,因為我們知道,只有將這些不同和陌生的與我們所熟悉和適應的事物區分開來,才能使我們認識並理解那些體現我們性格特徵的本質性的東西。」

原文 :《歐洲中世紀文學一無是處嗎?》

作者 |東北師範大學教授 劉建軍

圖片 |網路

中世紀文學是不可缺少的一環

長期以來,學術界一直對中世紀文學評價不高。我們知道,歐洲中世紀是一個凶暴和粗俗的世紀。蠻族鐵騎的兇殘,宗教教徒的狂熱,封建領主的暴虐,貧苦農奴年復一年沉重的勞役,僧侶和教會的種種惡行,時時爆發的奪人性命的各種瘟疫和自然災難,構成了中世紀歐洲社會生活的基本圖景。再加上此時成為封建統治階級的世界觀的基督教,不斷鉗制著人們的精神和情感。所以,這樣的時代,無論怎麼說,都是反人性的,是應該否定的。學術界對其評價不高,自有其道理。然而,問題又不這樣簡單,需要我們對之有更深入的認識。

其一,若從社會發展流程的角度來看,正如歐洲中世紀是西方社會發展鏈條中不可缺少的一環一樣,歐洲中世紀文學也是西方文學不可缺少的一環。從文化發展的意義上來說,中世紀文化是人類文化從「自然人」階段發展到「社會人」階段的極其重要的一步。這一階段的文化,其本質是人類從以大自然為對象轉向以人的精神世界為對象,從注重人自身的本能生存欲求和實際經驗轉向注重人的超驗世界和強調精神生存的重要階段。我始終認為,人能夠站立起來並開始使用工具是人類歷史的第一次巨大的進步,同樣,人類在現實世界之外能夠通過自己的意識活動,再造一個精神世界,這是不亞於人能夠直立行走和能夠使用工具的另一次巨大進步。在基督教的影響下,歐洲中世紀文化不再以自然和人類的生存經驗為對象,而以人的精神世界為對象並通過精神系統的運作邏輯而發展起來,則標誌著人類再造精神世界能力的提高,是人類自身發展史上又一次帶有革命意義的巨大飛躍。

其二,從文化整合的意義上說,中世紀也是歐洲社會文化發展的再造階段。蠻族入侵所造成的歐洲歷史和文化上的「中世紀黑暗時代」,毫無疑問是件大壞事。但是,還要看到,對歐洲特定的歷史時代而言,這一「黑暗時代」的出現,卻在舊有的文化體系被打破的同時,各種異質的文化因素也因此進入到這一文化中來,並在很大程度上促使著新的、更富有活力的新文化的產生。在克里特-邁錫尼文明的廢墟上誕生了希臘文化的鳳凰,在古埃及文明被毀滅後出現的新的埃及文明,在五四時期陳舊的中國封建社會文化體系被打破的基礎上出現了中國的新文學,都是上述斷言的最好證明。所以,我們說歐洲中世紀是西方文化的再造時代和新創時期,在理論上是說得通的。

其三,就文學的發展層面而言,古代希臘羅馬時期所創造的一些文學的樣式、種類和藝術形式等,在西歐中世紀初四百多年的黑暗時代已經被淹沒殆盡。這誠如恩格斯所言,蠻族入侵者毀滅了歐洲一切古代文明——文學藝術當然也不例外。這樣的現實,使得中世紀的文化和文學不得不從頭再來。這也是造成西歐中世紀初期的文學粗糙、散亂和藝術上幼稚的原因。不僅如此,在中世紀的西歐,古代希臘羅馬所創造的很多成熟的文學樣式,也沒有得到繼承和發展,而是在新的社會文化形態下,創造了很多獨有的、新的文學藝術樣式,比如史傳類的作品、宗教讚美詩、書信體文學、騎士抒情詩、騎士敘事詩、商籟體詩歌、市民故事等。即使我們所說的戲劇藝術,也不是從古希臘強大的戲劇傳統中繼承來的,而是中世紀重新創造的。例如,希臘的悲劇來自於當時的「羊人歌」,喜劇來自於酒神節的節慶儀式,那麼中世紀歐洲的戲劇則來自於教堂宗教儀式和宗教廣場的狂歡。正是由於這些新的藝術樣式、新的寫作手法、新的表達方式以及新的主題等都是中世紀所創造的,所以,我們才把這個時期稱為文化的新時代和文學的新創時代。

中世紀文化領域的矛盾衝突

歐洲中世紀文化上的矛盾衝突是非常明顯的。但在談到歐洲中世紀文化和文學中存在的主要矛盾衝突時,以往很多學者認為,存在於文化上和文學作品中的矛盾衝突,主要是指世俗文化和基督教文化的衝突(常常被簡化成「人與神」的衝突)。這其實是一個極其簡單化的理解。因為這樣的理解進一步延伸,似乎給人一種在歐洲中世紀的社會中存在著兩個文化系統,一是基督教文化系統,二是世俗文化系統,二者互補隸屬,獨立存在,相互矛盾,相互鬥爭。這就成問題了。我們知道,在中世紀,基督教文化已經成了占社會主要地位的文化,哲學、科學、文學等一切知識都成了神學體系的附庸。在這種情況下,純粹意義上的世俗文化已經難以存在,所謂的世俗文化與基督教文化的衝突也是不可能存在的。即使存在,也不過是依附在神學文化之中隱性的存在著,不會形成人與神的直接鬥爭的局面。

我們必須要知道,在神學思想體系占統治地位的條件下,所謂中世紀文化的衝突,只能發生在基督教文化的內部,換言之,世俗文化即使存在,也是被納入到基督教文化系統的內部衝突中了。這樣,基督教內部的衝突,是中世紀文化衝突的主要場域所在。其矛盾衝突的特點主要表現為:是把宗教教義作為僵死的教條戒律,讓人們無條件遵守;還是把教義作為不斷發展的闡釋理解過程。這兩者之間的衝突,才是統籌和決定著中世紀文化衝突根本所在。前一種代表人物認為,《聖經》和基督教教義是亘古不變的教條,人們必須無條件的遵守,人必須成為「上帝的羔羊」。我們把這樣的代表稱為「原教旨主義者」,這種主張本質上是鼓吹「蒙昧主義」。同樣,在基督教思想文化體系中還有另一種理解,這就是有人主張隨著時代的改變需要不斷重新闡釋基督教教義,把基督教教義時代化和現實化。這種主張由於強調的是人對基督教教義的理解,其中就包含了肯定人的理解力和精神強盛的進步因素。這種思想主張,我們可以把它稱為「基督教的進步主義」。

由此可見,中世紀文化領域內的矛盾衝突,說到底是在基督教文化內部發生的。人們常說的異教徒,除了指其他那些不信仰基督教的異教人士之外,更多的是指在基督教內部對宗教教義產生不一樣理解的人(信徒)。這樣理解,不僅能夠很好地說明中世紀歐洲發生的各種思想上、文化上的鬥爭,同時也能更為科學地揭示文藝復興運動和宗教改革發生的文化上的原因。

中世紀文學留下了很多遺產

在很長時期內,由於受國外一些學者觀點的影響,國內一些學者在潛意識中認為,中世紀是歐洲歷史上一個過渡階段和黑暗時代,文化上沒有什麼價值。其實,這種看法也過於武斷。

單就文學上的貢獻而言,中世紀也不是一無是處的。中世紀文學為後代的西方文學留下了很多遺產。擇其主要的有以下幾點:

第一,中世紀的人們主張文學作品的寫作要有強烈的社會目的性,主張文學要介入現實生活。其實,這一主張在古希臘羅馬的文學理論中就有豐富的體現。例如,亞里士多德的「陶冶說」、賀拉斯的「寓教於樂」說等,就都包含著文學的社會目的性思想。但在中世紀,出於用基督教改造人們信仰的目的,文學的社會目的性得到了更強烈的強調。中世紀文學的作者要用基督教思想改造人們,這就是介入生活。儘管這一文學的目的是要用基督教思想介入現實生活,以便達到宣傳宗教思想的目的,但拋開其宗教的內涵,文學要介入生活,寫作要有社會的目的性,要為現實服務,還是具有著深刻價值的。文藝復興之後,這一文學觀念在作家們的創作中得到了更好的繼承與發展。

第二,它繼承了文學作品要關注人的精神生活和道德生活的古希臘羅馬文學傳統,更強烈地肯定人的精神生活高於物質生活,認為寫作的目的是為了提高人的精神道德水平,追求崇高等,也是值得肯定的。儘管中世紀文學強調用基督教思想來提高人們的精神生活和道德生活,是不可取的,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扼殺了人的自由精神。但是,若拋開宗教因素,中世紀文學強調引導人們的精神和道德純潔,認為文學的本質之一就是要用審美的方式,提高人們的精神和道德水平的觀點,在今天仍然對我們的文學觀起著影響。如前所言,人能通過自己的思考能力,再建一個超脫出本能慾望的精神世界,這就是人類文化史上的巨大進步。同樣,文學要成為提升人們精神和道德世界的助力,也是對文學功能的進一步強調。

第三,歐洲中世紀在藝術上創造的一些新的文學樣式、藝術手法、創作技巧等,也給後代留下了借鑒和啟迪。比如說,中世紀出現的道德劇、「商籟體」詩歌等樣式,騎士文學中的「羅曼司」手法,英雄史詩中的氣氛渲染,乃至市民文學中鮮明的人物性格塑造等,都在近現代的文學中得到了繼承和發展。甚至可以說,莎士比亞、歌德、拜倫以及20世紀現代派作家們的創作,都從中世紀的文學中汲取了豐富營養。從這個意義上說,歐洲中世紀文學也成為西方近現代以來文學的另一個來源。

文章原載於社會科學報第1655期第5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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