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心上有個人,活著才精神
佛說:心上有個人,活著才精神。做人不能做「空心人」,總是要有所牽掛,感情有所寄託。如果沒有心愛的人,天天可以思念著,那就有父母牽掛著,也可以是好兄弟、好閨蜜互相問候。
一個人,失去了感情的寄託,就像行屍走肉一樣活著,人生已經失去了意義。每個人都不可能生活在真空里,如果你一定要「孑然一身」,那是悲苦的,當暗夜籠罩在你周圍,那份安靜,讓人孤獨到流淚。
只有愛,才能溫暖人心,喚醒人生最柔軟的部分,感到幸福的存在。也許你的心上人,不在身邊,但那份愛在身邊,似乎一伸手就可以觸碰到,可以牢牢抓住。當你思念一個人的時候,看起來很遠,想起來很近。
最好的愛,是愛情。多少痴情的人,為了愛情苦了一輩子,也願意。但心中有愛情的人,並不會多苦,因為他在等待一個人,心不是孤獨的,是有人陪伴的。
愛情是無私地付出,在平淡中堅守,在苦難中前行。真愛一個人,分開六十秒,思念一分鐘,哪有不苦的道理。
人心就一顆,只能住著一個人。單身的時候,心裡住著父母,不管走多遠,父母永遠是最牽掛的人,雖然嘮叨,但哪一天少了嘮叨,還真的不習慣,就像沒有人管的野草。戀愛了,心裡住著一個愛人,哪怕再苦再累,都感覺幸福,因為有生活的憧憬,有精神的支柱。
很多人,一輩子都頹廢了,不是身體垮了,而是精神崩潰了。因此,不管你走到哪裡,都記得心中留一個人,即便那個人,是今生「愛而不得」的人,也比「空心」人好一些。
詩人臧克家在《有的人》中寫到:「有的人活著, 他已經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還活著。」原來,一個人的生命可以比本身更長,因為人的精神可以活在別人心中,成為永恆。
人活著,有什麼意義,也許,最大的意義不是為自己而活著,而是為了「心上人」而活。愛是意義,恨也是意義。因為有愛恨情仇,人生才更加精彩紛呈。
有愛才有家,有家才有暖。不管走多遠,有家的地方,才是精神的歸宿。如果沒有了家,即便腰纏萬貫,也是孤獨,也會精神萎靡。
心上有個人,活著才精神。痛苦的時候,有人陪;煩惱的時候,有地方傾訴;失敗的時候,有人扶一把;遠走他鄉的時候,有人等你回家。如果有一天,你感覺到心寒了,那一瞬間,即便生命沒有結束,但已經變成了「行屍走肉」。
佛說: 默默的關懷與祝福別人,那是一種無形的布施。 如果你希望有個心上人,那就孜孜不倦去「布施」,而不是得到。
人最精神的時候,是你心中有他,他心中有你。
作者:布衣粗食。
關注我的文字,走進你的心靈。
文中配圖來源網路。
※佛說:可有,可無;可去,可留!
※看透心,認清人,你再孤獨,也別交往這五種人!
TAG:筆名布衣粗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