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落實了!遼寧人再買房子,一定要看好這點…
「入公辦園難」!
「入民辦園貴」!
如今,
學前教育成為很多家長關心的問題。
孩子眼看到年齡了,
去哪裡上幼兒園?
距離遠近、收費價格、學校質量
……
這些都成為家長們最為關心的因素。
寶爸寶媽們
你們還在為寶寶上幼兒園犯難嗎?
今天給大家帶來一個好消息!
為有效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問題,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
《遼寧省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方案》,
回應當前學前教育難點問題。
其中,
明確提出
小區配套幼兒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規劃:
未規劃幼兒園應補建或就近新建
工作方案明確,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建設、易地扶貧搬遷應將配套建設幼兒園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
對已建成的小區未規劃幼兒園的,縣(市、區)政府要通過補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予以解決。對正在建設的小區未規劃幼兒園的,縣(市、區)政府要制訂補救措施。
對已規劃幼兒園但不能滿足小區實際需要的,縣(市、區)政府要通過依法調整規劃、擴增配建幼兒園規模予以解決。對歷史形成的一定區域內幼兒園短缺問題,縣(市、區)政府要做好選址、設計、施工管理等工作,在合適地點建設規模適當、符合要求的幼兒園。
建設:
配套幼兒園與小區首期項目同步驗收
小區房子交付了,
但幼兒園建成還遙遙無期?
這種情況以後將消失!
工作方案要求,嚴格按照批准的城鎮小區規劃條件、建設手續及相關建設標準和規範進行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對有幼兒園完整建設規劃但未按要求開工建設或者未同步建設的,市、縣(市、區)政府要約談建設單位,責成其限期按標準完成配套建設。
對存在配套幼兒園緩建、縮建、停建、不建等問題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對違反規劃要求和建設條件且不按時落實整改要求的建設單位,要將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同步規劃、分期建設的小區,要保證配套幼兒園同步建設、優先交付使用。
移交:
教育部門在接收後12個月內招生
已建成的小區配套幼兒園應按照規定,及時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未移交的應限期完成移交,對已挪作他用的要採取有效措施限期予以收回。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對移交的幼兒園辦理土地、園舍移交及資產登記手續。已辦理移交手續的,教育部門要在接收後12個月內實現開園招生。
小區配套幼兒園應按規定辦成公辦幼兒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公辦幼兒園在園的幼兒佔比低於50%的地區,配套幼兒園原則上辦成公辦幼兒園。
辦成公辦園的,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做好機構編製、教師配備等方面的工作;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的,要做好對相關機構資質、管理能力、衛生安全及保教質量等方面的審核,明確補助標準,加強對普惠實效及質量方面的動態監管。
時間:
年底前完成補建新建規劃
令人關注的是,
遼寧集中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
治理工作的時間表已確定。
省政府辦公廳要求,各市要從實際出發,制訂工作方案,層層壓實責任,逐級部署落實。
對於已經建成需要辦理移交手續的,原則上於2019年6月底前完成;對於需要回收、置換、購置的,原則上於2019年9月底前完成;對於需要補建、改建、新建的,原則上於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相關建設規劃,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項目竣工驗收。
省治理工作小組對各市、縣(市、區)自查、摸排、整改等環節進行督導、監督和評估,並針對關鍵環節適時組織抽查,對落實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市、縣(市、區)進行約談、通報。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治理結果。暢通群眾反映意見渠道,設立並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對在治理工作中發現造成學前教育資源嚴重流失等失職瀆職行為和違法違紀案件,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是不是棒棒噠?
家門口就可以上優質的幼兒園!
來源:瀋陽晚報、遼瀋晚報
編輯:李爽
審核:董毅、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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