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國無外交」,大宋和女真簽的《海上之盟》讓人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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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海上之盟》?
就是在女真崛起後,大宋跨過渤海灣與女真達成的共同滅遼計劃,因為是通過海上聯絡達成的,所以叫海上之盟。
宋、遼已經和平相處了100多年,宋為什麼要在此時向遼暗下殺手呢?
這就是歷史淵源。一直以來,宋、遼表面和平,暗地裡卻鬥爭不斷,最讓大宋頭痛的就是遼的小弟——西夏。
大遼利用西夏牽制宋,讓宋一直陷在泥濘之中,現在機會來了,大宋也要利用女真來牽制遼。
從外交的角度來看:這種做法似乎不無道理,但看了宋、金(女真)簽定的《海上之盟》具體條款後,你就會有一種想撞牆的感覺。
為什麼?看看就知道,《海上之盟》的條款主要有5:
1、金負責攻打遼的北2京;
2、宋負責攻打遼的南2京(西京大同和南京析津即燕雲,這兩地歷來屬於中原,之前被契丹佔去);
3、滅遼後,宋、金各得其地;
4、雙方不得單方與遼講和;
5、事成後,宋將原來輸送給遼的歲幣轉輸給金。
讓人想撞牆的就是最後一條,說實話,這一條實在讓人無法理解。
按照當時的地位來說,宋和遼是大邦,金和夏只是小邦,只有小邦向大邦進貢的道理,哪有大邦向小邦交保護費的道理呢?
宋向遼輸送歲幣可以理解為兩虎相爭必有一傷,和平對於雙方似乎都不是壞事,宋處於被動,所以宋吃虧是理所當然的。但宋憑什麼要向金輸送歲幣呢?
難道宋不答應這個條件金就不和遼死磕了嗎?就算金收手了,這樣不是更好嗎?金和遼長期對峙對宋不是更有利嗎?中原王朝歷來都是用的這種辦法來制衡北方民族的。
不過宋朝是個奇葩,在宋人(有話語權的那些宋人)看來,錢給金和給遼都無所謂,反正都那麼多,不吃虧。但問題是:憑什麼要給這個錢?是生來就有的么?還是上天規定的?為什麼不反過來規定呢?
有人說拿這點兒錢來買和平比戰爭的成本划算多了,這純粹是混賬話,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而是一個民族精神的問題,連基本的尊嚴和血性都沒有了,談何立於世界之林?
這讓我又想到了宋朝末期的一件事情:蒙古王子忽必烈和阿里不哥爭奪汗位,本來就準備撤軍了,賈似道不但不趁機反攻,反而塞給忽必烈大量的金銀錢帛向他求和,然後等忽必烈收拾完內部矛盾又拿著這些錢財過來攻打大宋,這是一個民族長期缺鈣的惡果,一個人得軟骨症不怕,怕的是整個民族直不起腰桿!
事實證明:弱國無外交,一味的屈膝求和只能換來永無休止的凌辱,你輸送給別人的一分一厘都是「資敵」,將來它都會加倍作用在你身上。
雖身處太平盛世,但我們不能忘了民族根本。
明天繼續……
本文作者《蜀山筆俠》,一個文章會「說話」的歷史作者,專註於不同角度看歷史,探索不一樣的春秋。
※「無毒不丈夫!」流氓文化為何如此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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