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職準備去新單位上班,對方卻告知不要人了,男子怒找媒體曝光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不同的愛好,工作也是一樣。有的人喜歡坐在辦公室里上班,覺得不用忍受風吹雨打,也有的人喜歡到處奔波覺得辦公室過於無聊,一點都沒有激情。大家在跌跌撞撞中成長,一步步找到屬於最適合自己的工作。當然也有一些人對現在的工作不滿意,但苦於一時間找不到更合適的路子,所以只能先堅持干,抱著騎馬找馬的態度,當找到合適的工作後就會選擇往更好的地方發展,畢竟人往高處水往低處流。可前段時間在小趙(化名)身上卻發生了一件讓他非常憤怒的事情,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小趙說自己有10多年從事財務的經歷,之前一直在一家公司上班,雖然待遇福利都還不錯,可最近公司準備搬遷了。搬遷後的公司距離自己家有點遠,接送孩子之類的很不方便,於是就準備重新找一份財務方便的工作。功夫不負有心人,在今年3月9號一家大集團的經理看到小趙的簡歷後很滿意,決定錄用他。小趙很開心也告訴對方自己現在還沒有辭職,需要過段時間才能去貴公司。經理表示可以但最晚不要超過4月15號之前,督促小趙快點離職,自己會給他留位置的,並發了入職通知。小趙同意跟對方在微信上達成了一致。
期間經理不停詢問小趙的離職情況,說現在位置很緊缺,否則會被別人捷足先登。火急火燎的小趙在16號的時候辭掉了原來工作,可沒想到當他將辭職的消息告訴經理時,這名經理過了兩天才回復。也就是18號用微信對小趙說,不好意思我們公司目前這個崗位不需要了。聽到這個消息後小趙非常憤怒,這不是分明在耍自己嗎?開始說要人要自己快點來,可當自己要來的時候卻這樣。還是一家大公司,一點信譽都沒有如此隨便?
小趙很生氣的在微信上跟對方表示:你這樣對我影響很大,我有小孩有房貸,突然失業了各種開銷都要承受不住了。面對小趙對方經理只簡單表示了道歉,並說會幫你留心工作機會。一直到了5月份對方依然沒有動靜,小趙只能找來記者進行曝光,自己一個月一萬多,要求對方賠償3個工資,合計5萬餘元。記者沒有在公司見到經理本人,通過電話聯繫經理表示這只是一件小事情,最多賠償2萬元。小趙說自己會通過法律武器來維護合法權利,各位讀者你們對此怎麼看?如果你們遇到這樣的事情又會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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