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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軍迷彈夾和彈匣常分不清

網路上許多推文者駁殼槍和盒子炮都傻傻地分不清楚,老是會出現張冠李戴的現象,更何況是一般人,將彈匣和彈夾搞混淆,也是非常正常的,畢竟不常關注。

況且,就標準漢語發音,「夾」和「匣」,還是有所區別的,但從一般常人口中發出來,有時候確實就「夾」、「匣」不分了。

但作為軍事愛好者,區分彈夾和彈匣,那是必須的,否則,軍事自媒體不好混,會被噴得一塌糊塗,玩什麼槍械啊,還不如回到原先風花雪月的場所去得了,畢竟那裡有音樂美酒和美女。

彈夾,有些當兵的也稱橋夾,非常簡單的一個有一定弧形的金屬條,內有淺淺的凹槽,能將子彈夾住,子彈塞進去不至於掉出來,一般能容納5發子彈,大都用於栓動步槍;也有能容納10發子彈的,一般都用於半自動步槍,可一次性壓進彈倉。

有了裝彈的彈夾,確實要比用手將子彈一發一發地壓進彈倉方便多了,二戰時期,日軍三八式和九九式步槍,全都採用彈夾供彈,5發一隻彈夾,存放在牛皮子彈盒中,存取裝彈都非常方便。彈匣,是一種供彈工具,結構比較複雜,一般均為可卸式,外觀呈長盒狀,底部有托彈板和托彈簧,將壓進彈匣的子彈向上托,進入槍膛供槍械射擊。

綜上,彈夾和彈匣,是不一樣的,彈夾只是供彈的輔助工具,有5發和10發的彈夾,可將彈夾內的子彈一次性地壓進彈倉;而彈匣卻是供彈工具,一般以20-30發步槍和衝鋒槍彈匣最為常見。

彈匣一般都裝在機匣下方,但也有特例,MP-18和司登式衝鋒槍都採用橫向插彈匣的方式,歐文衝鋒槍則採用了上插彈匣的供彈方式,確實非常罕見。

當然,二戰時期,大名鼎鼎的M-1加蘭得半自動步槍,採用了非常特殊的8發漏夾供彈,是將漏夾一次性地裝進彈倉,待漏夾內的8發子彈消耗完了,會自動彈出彈倉,漏夾也屬於彈夾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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