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名春:清華簡與《尚書》研究
清華大學從香港收購的2000多枚戰國竹簡中,與《尚書》有關的當有90多枚。其中屬於今本《尚書》的有《金縢》篇,有簡14枚。屬於逸《書》的有3篇,有簡40枚左右:其中《尹至》篇有簡5枚,《尹誥》有簡4枚,《說命》分為3篇,當有簡30多枚。屬於今本《逸周書》的有3篇,有簡43枚:其中《皇門》篇有簡13枚,《程寐》篇有簡9枚,《祭公之顧命》篇有簡21枚。
還有一些簡既不屬於今本《尚書》,也不見於今本《逸周書》,就連逸《書》似乎也未曾提及。但從內容看,則與《尚書》很有關聯,應該屬於先秦《尚書》的範圍。其中有代表性的如已發表的《保訓》篇。這部分簡尚未整理完畢,具體有多少還不好說。從謹慎計,本文只對上述3類7篇中的前兩類,也就是屬於今本《尚書》和逸《書》的竹簡加以介紹和討論。不當之處,敬請批評。
一、《金縢》
《金縢》篇既見於今文《尚書》,也見於古文《尚書》,全篇連標題共478字。而清華竹書本《金縢》篇有簡14枚,簡長45厘米,[1]每簡平均29字左右,加上篇題,包括合文,約410餘字。
竹書本《金縢》簡背有編號。這給編連帶來了很大的方便。其簡14(編號2254)背面還有篇題「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13字。[2]這可能是原來的篇題,系概括文意而題之。而「金縢」之名則應是後人從文中擷取的。《左傳·襄公三十年》將《仲虺之誥》稱為「仲虺之志」,其《文公二年》有「《周志》」之稱,其《成公四年》有「《史佚之志》」之稱,都與竹書本「之志」說類似。不過,從「周武王」之稱來看,篇題已非西周史官的實錄,在流傳的過程中,戰國人為了區分,已有改動,加上了「周」字。今本《尚書》文前有《序》云:「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李學勤先生認為「簡文」「不用《金縢》篇題,可能表明沒有見到《書序》」。[3]所謂「周公作《金縢》」,即「以旦代某之身」等祝辭為周公所作,並非指整個《金縢》篇為周公所作。[4]這與清華簡《保訓》篇的「(文王)述《保訓》」一樣,所「述」的是文中的文王語,並非指整個《保訓》篇,《保訓》篇乃為周史官所記。[5]如此說來,《金縢》文前的所謂《書序》,當從原篇題「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概括而來。
竹書本《金縢》與今本首尾一致,但中間行文卻有詳略之異。可以說是今本詳盡而竹書本簡易。這種詳略到底是前後關係還是共時關係,值得探討。
比如說周公的祝告,今本說周公自己代武王去死的理由先是「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後又說武王不如自己,「不若旦多材多藝,不能事鬼神」,而且「命於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爾子孫於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責任重大。一正一反,對比鮮明,理由闡發得非常清楚。而竹書本多有省略,將「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與「命於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爾子孫於下地」連在一起,以致邏輯混亂,實在是不如今本。
今本涉及占卜的文句,也見於《史記·魯世家》,而竹書本除「穆卜」一詞外,其它皆不見。李學勤先生認為兩者「應分屬於不同的傳流系統」。[6]其實,竹書本的記載是有問題的。周公的祝告提出了一個兩難的選擇:「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屏璧與珪。」依前者,武王活而周公得死;依後者,武王死而周公得活。二者必居其一。而事實上周公的兩難選擇被打破了,武王活而周公也沒有死。其原因今本《金縢》作了交代:「卜三龜,一習吉。啟籥見書,乃並是吉。」而竹書本則沒有這些交代,事情的發展就出現了斷環,顯然有欠嚴密。這隻能是後人刪節的疏忽造成的。因此,從上述兩點來看,竹書本《金縢》從整體上要晚於今本,要劣於今本。
不過,竹書本《金縢》有些異文也非常重要。比如今本《金縢》說:「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孔傳以「周公居東」為周公東征,而馬融、鄭玄則以為是周公待罪於東。清人多宗馬、鄭說而不信孔傳,現代學者如劉起釪等亦如此。[7]主要原因就是《詩·豳風·東山》說:「自我不見,於今三年。」周公東征是三年,此雲「二年」,因此兩者並非一事。而竹書本《金縢》作「周公宅東三年」,「宅」即「居」,所謂「三年」,與《詩·豳風·東山》正合。[8]這一字之異,正證明了孔傳的正確,破解了西周史研究上的一大疑難。
又如今本《金縢》的「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於天,以旦代某之身」一段,「丕子」的理解是一大難題。孔傳以「丕子」為「大子」、「元子」,馬融以「丕子」為「大慈」,鄭玄以「丕子」為「不慈」,曾運乾將「丕子」讀為「布茲」;《史記·魯世家》引「丕子」卻寫作「負子」,以致訓為疾病。古往今來大家的各種說法莫衷一是。[9]竹書本「丕」字作「備」,也可作「服」。《文選·屈原〈離騷〉》:「謇吾法夫前脩兮,非世俗之所服。」呂向註:「服,用也。」《荀子·賦》:「忠臣危殆,讒人服矣。」楊倞註:「服,用也。」可見「服子」即「用子」。而「責」可訓為求、要求。「服子之責」即「用子之求」。周公是說,如果你們三王在天上有使用兒子的要求,就用我這個兒子去代替姬發之身。周公和武王都是文王的兒子,比較起來,武王更重要一些,如果文王在天上要用兒子服侍的話,周公說自己願意去代替。這樣,文從字順,千年的難題可謂是煥然冰釋。
二、《尹至》
《尹至》篇共有簡5枚,簡長45厘米,原無篇題,簡背有次序編號。每簡約31字,共154字。
簡文內容是伊尹與湯的對話,體裁屬於今本《尚書》中的《商書》。[10]《文物》雜誌2010年第5期封2所發表的《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照片上,第一簡(2234號)為《尹至》篇的首簡,第二簡(1530+1494)為《尹至》篇的第四簡。下面,略作考釋。
第一簡(2234號)共33字,釋文作:惟尹自夏徂亳麓,至在湯。湯曰:「格汝,其有吉志?」尹曰:「後,我來,越今旬日。余閔其有夏眾……」
李學勤先生指出:篇內伊尹稱「尹」,也或稱「」。按清代梁玉繩《古今人表考》雲,伊尹系「伊氏,尹字,名摯」,名「摯」見《孫子·用間》、《墨子·尚賢中》及《楚辭·離騷》、《天問》等,這裡的「」是「摯」字繁寫,就是「摯」。 [11] 「晚書」《太甲上》和《咸有一德》「尹躬」三見,舊以其為伊尹之稱,應該是錯誤的。今本《緇衣》引《尹吉(誥)》的「尹躬」,郭店楚簡本和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本皆作「尹」,郭店楚簡本的整理者將「」隸作「」,以為從身、「」聲,因而將「尹」讀為「伊尹」。裘按以「」為「允」字繁文,以為「晚書」的「躬」字也可能是訛字。[12]實質也否定了以「尹躬」為伊尹之稱。這與《尹至》篇的伊尹之稱可以印證。
「夏」,即下文之「有夏」,其地在晉南、豫西一帶。
「亳麓」,原作「白逯」。李讀「白」為「亳」,而網上有人進而將「白逯」讀為「亳麓」,並疑即《甲骨文合集》35501之牛距骨刻辭中之「白麓」。[13]今人據《孟子·滕文公下》「湯居亳,與葛為鄰」說,定「亳」在今河南濮陽。[14]
「在」,原作「才」,整理者讀為「在」,並云:《爾雅·釋詁》:「存也」。《左《左傳》註:「存問之。」案:「在」,介詞,表示動作、行為進行的處所或對象。《書·洛誥》:「在十有二月,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史記·十二諸侯年表》:「齊、晉、秦、楚其在成周微甚,封或百里或五十里。」「至在」猶「至於」。《書·盤庚上》:「王命衆,悉至於庭。」《論語·學而》:「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
「至在湯」,來到湯那裡,向湯彙報。
「格」,來。《爾雅·釋言》:「格,來也。」《書·舜典》:「帝曰:格汝舜,詢事考言,乃言厎可績。」孔傳:「格,來。」「格汝舜」與此「格汝」同。秦樺林認為「格」與下文「來」正相應,因而主張「格汝其有吉志」連讀。[15]
「其」,副詞。表推測、估計。大概,或許。《易·乾》:「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左傳·隱公六年》:「善不可失,惡不可長,其陳桓公之謂乎!」
「吉志」,善意,好的打算。
伊尹「自夏徂亳麓」,從敵國有夏回到商都「亳麓」,來到湯那裡,向湯彙報敵國有夏的情況,所以湯就說:「格汝」,你從有夏回來,「其有吉志」,大概是有好的打算,好的想法。
《孫子·用間》:「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故惟明君賢將能以上智為間者,必成大功。」《國語·晉語一》:「妹喜有寵,於是乎與伊尹比而亡夏。」《太平御覽》卷一三五皇親部引《紀年》曰:「末喜氏以與伊尹交,遂以間夏。」都是說伊尹到夏做間諜。
《呂氏春秋·慎大》的記載更詳細:「湯……欲令伊尹往視曠夏,恐其不信,湯由親自射伊尹。伊尹奔夏,三年,反報於亳,曰:『桀迷惑於末嬉,好彼琬、琰,不恤其眾,眾志不堪,上下相疾,民心積怨,皆曰:「上天弗恤,夏命其卒」。』湯謂伊尹曰:「若告我曠夏盡如詩。」湯與伊尹盟,以示必滅夏。伊尹又復往視曠夏,聽於末嬉。末嬉言曰:「今昔天子夢西方有日,東方有日,兩日相與斗,西方日勝,東方日不勝。」伊尹以告湯。商涸旱,湯猶發師以信伊尹之盟,故令師從東方出於國,西以進。未接刃而桀走,逐之至大沙,身體離散,為天下戮。」伊尹第一次「間夏」是「三年」方「反報於亳」。第二次「間夏」是「聽於末嬉」,以「末嬉言」「告湯」。而簡文所反映的,應是伊尹第二次「間夏」後之事。
「越」,於。《書·大誥》:「有大艱於西土,西土人亦不靜,越茲蠢。」《史記·宋微子世家》:「殷遂喪,越至於今。」裴駰集解引馬融曰:「越,於也。於是至矣,於今到矣。」王引之《經傳釋詞·粵越》:「《爾雅》曰:『粵,於也。』又曰:『粵,於也。』字亦作越。《夏小正》曰:『越有小旱。』傳曰:『越,於也。』於,猶今人言於是也。」
「旬日」,原作「」。十天。《周禮·地官·泉府》:「凡賒者,祭祀無過旬日。」
「越今旬日」,即「於今旬日」,「我來,於今旬日」指伊尹來見湯,「自夏徂亳麓」,在路上走了十天。
「美」,原作「」,網上有文讀為「美」, [16]其說是。簡文「眾」後接「□吉好」,所缺字疑為「多」。因此全句當作:「余美其有夏眾多吉好」。是說對於商湯而言,於「有夏」有「眾多吉好」的機會,因此,伊尹稱之為「美」。下文稱舉夏桀「寵二玉」,寵愛琬、琰二女,而「有眾」不樂;夏民又疾病流行。[17]應該是凶而非吉,似乎不能稱之為「美」。但夏之凶就是商之吉,就謀夏的伊尹而言,正是大好的時機。所以伊尹將其稱之為「有夏眾多吉好」,稱之為「美」,是理所當然的。
第四簡(1530+1494號)共29字,釋文作:「『……其如台?』」湯曰:「汝告我夏隱率若詩?」尹曰:「若詩。」湯盟誓及尹,茲乃柔,大傾,湯往……
「其如台」上文為「今」,「今其如台」,即「今其奈何」, [18]這是伊尹所轉述夏民對夏桀暴政的控訴。
「隱」,原作「」,整理者以為從垔聲,影母文部,讀為同音之隱。案:「隱」指隱情。「夏隱」,有夏的隱情。這正是「間夏」的伊尹所要彙報的,也是準備伐夏的湯所關心的。
「詩」,原作「寺」,當讀為「詩」,指上文伊尹所轉述的夏之民謠。《呂氏春秋·慎大》:「湯謂伊尹曰:『若告我曠夏盡如詩。』」「率若詩」,即「盡如詩」。「汝告我夏隱率若詩」,你告知我有夏的隱情都像民謠所說的一樣。這說明伊尹所告知有夏的隱情大大超出了湯的想像。
「尹曰:『若詩。』」這是伊尹的回答,肯定民謠反映的情況屬實,從而堅定了湯攻夏的信心。
「湯盟誓及尹」,即「湯及尹盟誓」。 [19]《呂氏春秋·慎大》:「湯與伊尹盟,以示必滅夏。」「及」,介詞。猶跟,同。《詩·邶風·谷風》:「德音莫違,及爾同死。」
「茲乃」,詞見《書·酒誥》、《立政》。[20]相當於「這樣就」。
「柔」,懷柔,安撫。《左傳·文公七年》:「叛而不討,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懷?」杜預註:「柔,安也。」[21]此指懷柔夏人。
「傾」,原作「縈」。整理者以為「縈」從「」聲,在此讀為傾,《晉語三》注「危也」,與上「柔」訓安相對。案:「傾」有使順從、歸服之義。袁宏《後漢紀·光武帝紀四》:「赤眉衆多,可以恩信傾,難用兵力破也。」「大傾」,指在商人的懷柔下,夏人紛紛歸服。而不歸附的,「湯往」征,就出兵攻打。《詩·長發》所云「韋、顧既伐,昆吾、夏桀」,這些不服的,正是「湯往征」的對象。[22]
由上述簡文可知,此篇主要寫伊尹謀夏之事,情節與《呂氏春秋·慎大》篇近似。命名為《尹至》,乃取首簡「惟尹自夏徂亳麓,至在湯」之文。如以內容名篇,也可稱之為《尹猷》或《伊尹謀夏》。
三、《尹誥》
《尹誥》有簡4枚,共112字。其「簡長和字的風格均與《尹至》相同,原無篇題,簡背有次序編號。」[23]
《禮記·緇衣》篇兩引《尹吉》,其一云:「《尹吉》曰:『惟尹躬及湯,咸有壹德。』」鄭玄註:「『吉』,當為『告』。『告』,古文『誥』,字之誤也。『尹告』,伊尹之誥也。《書序》以為《咸有壹德》,今亡。咸,皆也。君臣皆有壹德不貳,則無疑惑也。」郭店楚簡和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本《緇衣》篇,都作「尹誥」,足鄭注之確。
《緇衣》篇上引之《尹誥》語,為清華簡《尹誥》的頭句:「惟尹既及湯,咸有一德。」所不同的只是「躬」寫作了「既」。[24]郭店楚簡和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本《緇衣》篇「躬」都作「」,裘按以為「允」字繁文,並疑「躬」字也可能是「」之訛字。案:裘說是。「允」為本字。介詞,猶以。《墨子·明鬼下》引《商書》曰:「百獸貞蟲,允及飛鳥。」孫詒讓間詁:「王引之云:允猶以也,言百獸貞蟲以及飛鳥也。」《禮記·緇衣》的「惟尹躬及湯」,當為郭店楚簡和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本的「惟尹允及湯」,而「惟尹允及湯」,即「惟尹以及湯」,「允及」即「以及」。
清華簡《尹誥》篇的「既」當讀為「暨」,連詞,是與、及、和之義。《爾雅·釋詁下》:「暨,與也。」《書·堯典》:「帝曰:『咨,汝羲暨和。』」孔傳:「暨,與也。」「惟尹既及湯」,即「惟尹暨及湯」,也就是「惟尹與湯」。「暨」、「及」複詞同義。「晚書」《咸有一德》作「惟尹躬暨湯」,也是以「及」為「暨」。
《禮記·緇衣》篇又引《尹吉》云:「《尹吉》曰:『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自周有終,相亦惟終。』」鄭玄註:「『尹吉』,亦『尹誥』也。『天』,當為『先』字之誤。忠信為『周』。相,助也,謂臣也。伊尹言:尹之先祖,見夏之先君臣,皆忠信以自終。今天絕桀者,以其『自作孽』。伊尹始仕於夏,此時就湯矣。夏之邑在亳西。『見』或為『敗』。『邑』,或為『予』。」
「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依鄭玄注當作「惟尹躬先敗於西邑夏」,而清華簡本作:「尹念天之敗西邑夏。」[25]鄭注「『見』或為『敗』」說是正確,今本之「見」,清華簡本正作「敗」,「見」當是因「敗」字左旁「貝」形近而訛。但鄭注「『天』,當為『先』字之誤」說,比照清華簡本,顯然有誤。致於「『邑』,或為『予』」說,就更不可信了。
今本的「躬」清華簡本作「念」,值得注意。「躬」與「念」古音相近,《詩·邶風·谷風》:「我躬不閱。」《禮記·表記》引「躬」作「今」。帛書《二三子》:「《易》曰:『王臣蹇蹇,非今之故。』孔子曰:『「王臣蹇蹇」者,言亓難也。夫唯智亓難也,故重言之,以戒今也。君子智難而備[之],則不難矣;見幾而務之,[則]有功矣。故備難[者]易,務幾者成。存亓人,不言吉凶焉。「非今之故」者,非言獨今也,古以狀也。』」[26]今本《周易》的「躬」,這裡都寫成了「今」。所以,「躬」與「念」是可以通用的。不過,今本的「躬」是說不通的,而清華簡本的「念」方為本字。所謂「念」,思考也。伊尹思考上天為什麼會拋棄「西邑夏」,原因就是下文伊尹所總結的:「西邑夏」失去了民心。《國語·周語上》引《夏書》:「後非衆無與守邦。」民為邦本,本固邦寧。失去了民心,「西邑夏」必然就會被「天」所「敗」。
此篇《緇衣》稱為《尹誥》,是從內容而言。《書序》以為《咸有壹德》,則是以首句「惟尹暨及湯,咸有一德」而名。孔穎達疏以為「是伊尹誥大甲,故稱『尹誥』」,是據「晚書」《咸有一德》而立論。從清華簡本看,該篇中伊尹與之對話的其實是湯。孔穎達以為是「誥大甲」,實質是上了「晚書」《咸有一德》的大當。這也說明,「晚書」《咸有一德》確屬偽書,而清華簡本,才是真正的《尹誥》或《咸有一德》。
四、《說命》
孔壁古文《尚書》有《說命》3篇,《書序》云:「高宗夢得說,使百工營求諸野,得諸傅巖。作《說命》三篇。」但今文《尚書》卻無,「晚書」雖有《說命》三篇,而人多不信。
清華簡《說命》分為3篇,從簡背的次序編號看,當有簡30多枚。其簡背篇題作「尃敓之命」,「尃」即「傅」,「敓」即「說」,也就是「《傅說之命》」。《書序》所謂「《說命》」,當是「《傅說之命》」的縮寫。
《禮記·緇衣》篇兩引《說命》,都稱之為「《兌命》」。鄭玄註:「兌,當為「說」,謂殷高宗之臣傅說也,作書以命高宗,《尚書》篇名也。」其說是。
《禮記·緇衣》篇所引之兩段《說命》,郭店楚簡本和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本都不見,論者不但懷疑此為後人所竄入,而且也懷疑其《說命》的真實性。
不過,《禮記·緇衣》篇所引《說命》之一的「惟口起羞,惟甲冑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一段,卻見於清華簡的《傅說之命》篇。比較之下,也能解決一些問題。
比如今本的「惟甲冑起兵」一句,鄭玄注為「當慎軍旅之事也」。孔穎達疏以為:「甲胄,罰罪之器。若所罰不當,反被兵戎所害,故『甲胄起兵』也。」這些注、疏都有些勉強。清華簡作「惟干戈作疾」,是說戰爭會引起災禍。文從字順,因果分明,明顯勝過今本。
清華簡的《傅說之命》篇尚未整理完畢。從所掌握的情況看,其內容與《國語·楚語上》所記載的傅說事迹相近,而與「晚書」的《說命》三篇則大有不同。這說明「晚書」的《說命》三篇並非《尚書》原本,而清華簡的《傅說之命》三篇,纔是已經逸失了的《尚書·說命》三篇,纔是真正的《尚書》原本。
清華簡屬於今本《逸周書》的《皇門》、《程寐》、《祭公之顧命》三篇,亦屬先秦《尚書》的範圍,價值也不亞於以上屬於《尚書》的四篇,擬以後再予以探討。
【注釋】
[1]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第55頁。
[2]《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文物》2010年第5期,封2圖版。
[3]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第55頁。
[4]劉起釪以為此指《金縢》篇為周公本人所作,實誤。劉說見《〈尚書?金縢〉校釋譯論》,氏著《尚書研究要論》,第518頁(濟南:齊魯書社,2007年)。
[5]廖名春:《〈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保訓釋文〉初讀》,孔子2000網站清華大學簡帛研究專欄,2009年6月17日;廖名春:《清華〈保訓〉篇解讀》,《商周文明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國北京,2010年5月。
[6]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第55頁。
[7]劉起釪:《〈尚書?金縢〉校釋譯論》,氏著《尚書研究要論》,第508、519頁。
[8]詳見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第55頁;劉國忠:《清華簡〈金縢〉與周公居東的真相》,《商周文明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國北京,2010年5月。
[9]詳見劉起釪《〈尚書?金縢〉校釋譯論》(氏著《尚書研究要論》,第522-530頁)的討論。
[10]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第51頁。
[11]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第51-52頁。
[12]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第132頁,北京:文物出版社,1995年。
[13]見《清華九簡研讀箚記》文後ee與dgcf的評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0年6月12日。
[14]孫淼:《夏商史稿》,第298頁,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
[15]見《清華九簡研讀箚記》文後秦樺林的評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0年5月31日。
[16]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清華九簡研讀箚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0年5月30日。
[17]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第52頁。
[18]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第52頁。
[19]整理者已有說。
[20]整理者已有說。
[21]整理者已有說。
[22]整理者已有說。
[23]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第52頁。
[24]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第52頁。
[25]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第52頁。
[26]廖名春:《帛書〈二三子〉釋文》,《帛書周易論集》,第371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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