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台和知府都是朝廷四品官,勢均力敵,到底誰的權力更大?
在之前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了巡撫、總督兩個封疆大吏的區別和等級劃分。其實除了巡撫和總督以外,還有兩個官職勢均力敵,那就是道台和知府。在明清時期的官職中,道台和知府都是四品官。那麼,兩個中級官員中,到底誰的權力更大呢?認真的說,這個主要看道台的實際工作,因為知府的工作是固定的,道台的工作則差異巨大,權力也差別很大。
在唐宋時期,雖然設立了道、路等機構,但這些機構都是監察區,而不是行政區劃。元朝建立以後,建立了沿用至今的行省制度。從這個時候開始,我國的行政區劃變成了省、府和州、縣三級管理模式。一個省下轄幾個府和幾個州,知州的地位不如知府,但知府僅僅比知州高半級而已,基本上仍是平級。元朝的行省制度仍存在很多的問題,在明清統治時期,行省制度進一步完善、總督、巡撫等高級官職開始出現。總督負責一大片地區的軍務,一般是兩三個省,類似於戰區司令。但總督並不實際插手省內的工作,因為每個省都有巡撫。巡撫和總督屬於同事關係,兩個人的崗位不同,而不是上下級關係。
在一個省里,巡撫大人高高在上,負責全省各方面的工作。此外,還有布政使、按察使、學政等副省級官員。布政使的地位僅次於巡撫,屬於常務副省級,主要負責經濟和民政。按察使負責司法和治安,學政則負責全省的教育工作。這些官員屬於高級官員,在這些高級官員之下,則是道台和知府。按照朝廷的規定,道台最低是正四品,也有可能是從三品。知府一般是從四品,特別重要的知府,可能是正四品。道台和知府屬於中級官員,而且等級差不多。兩個官職誰的權力更大呢?首先,我們看一下知府。知府屬於一片地區的最高軍政長官,古代一個府比現在的地級市大得多。例如清代河南省的開封府,管理開封、鄭州的全部,以及許昌和周口的大部分地區。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知府堪稱土皇帝。
但是,知府不喜歡自己的管轄區里有更高級的衙門。每個省都會設立幾個分守道和分巡道,道台並不直接插手地方行政,但主要監督知府等官員的工作。道台的地位略高於知府,但實際權力不如知府。知府對道台有些忌憚,但也不懼怕。因為雙方基本上屬於平級官員,道台只能彈劾自己,而沒有權力罷免知府。當然,在一些特殊崗位上,還會有道台。例如茶道、糧道和鹽道,這些官職雖然也是道台,但卻是實權人物。例如坐鎮揚州的鹽道,這是天下肥缺之一,關係能夠直通軍機處。在電視劇《雍正王朝》中,雖然揚州知府和鹽道官職差不多,但卻對鹽道任伯安畢恭畢敬。
在清朝統治時期,官員的總數大於實際崗位的數量,換句話說,有一大群官員都屬於候補官。慈禧太后入宮之前,自己的父親就是一位候補道台,由於沒有實際任職,家裡的日子很一般。按照明清時期的官場規矩,知府一般不會得罪道台。按照當時的晉陞規律,那些資深道台很有可能晉陞為按察使,成為知府的上級領導。當然,蘇州、杭州等重要城市的知府,本身起點就很高,也是有可能的。道台和知府最低都是四品官,在普通百姓看來,基本上屬於「大老爺。」但是在吏部文選司看來,根本不算什麼。吏部文選司郎中屬於正五品官,比道台、知府都低。但是,由於崗位重要,文選司郎中能夠直接負責道台、知府等中級官員的任命。
按照朝廷的規矩,巡撫、布政使等高級官員的任命,由吏部尚書親自把關。但是中級官員的人數太多,尚書大人根本就忙不過來。因此,中低級官員的選拔工作由文選司郎中負責。吏部尚書檢查一遍,如果沒有問題,簽字、蓋章以後,正式下達命令。雖然文選司郎中僅僅是五品官,但全國各地的中低級官員對郎中大人都畢恭畢敬。在地方官員看來,不起眼的文選司郎中,最少能夠與三品大員對抗。在歷史上,出現過文選司郎中怒懟外省按察使的事件。當時,尚書大人自然向著自己人說話。我們再繞回來總結一下知府和道台,道台和知府屬於平級關係,權力起到了相互制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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