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述忠 房超:依託數字貿易完善全球經濟治理
2018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世界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變局中危和機同生並存。隨著數字技術在傳統經濟領域的廣泛應用,我國數字經濟特別是數字貿易蓬勃發展,在世界範圍內居於領先地位,這為我國提高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能力提供了歷史契機。我國應當從數字貿易的普惠化特徵出發,更有效地參與全球貧困問題治理;從數字貿易的平台化特徵出發,廣泛開展國際合作,構建線上多邊貿易網路;從數字貿易的虛擬化特徵出發,在國際貿易規則構建中掌握話語權。
數字技術引領傳統貿易變革
近年來,隨著現代信息技術在傳統行業中的深度應用,全球產業結構、生產組織方式和產品內容等都發生了深刻變化。而作為資源配置的核心環節,貿易也在經曆數字化的深刻變革。借鑒二十國集團杭州峰會關於數字經濟的定義,並結合中國在電子商務特別是跨境電子商務領域的率先實踐,數字貿易是以現代信息網路為載體,通過信息通信技術的有效使用,實現傳統實體貨物、數字產品與服務、數字化知識與信息的高效交換,進而推動消費互聯網向產業互聯網轉型,並最終實現製造業智能化的新型貿易活動,是傳統貿易在數字經濟時代的拓展與延伸。
數字貿易的交易標的主要包括三類。第一,在電子商務、跨境電商上交易的傳統實體貨物,現階段主要以電子產品、服裝鞋帽、生活日用、健康美容、兒童玩具等類別的商品為主。第二,數字產品與服務。數字產品包括軟體、視頻、音樂、遊戲等通過數字編碼方式傳播,獨立於物理載體的產品;數字服務包括信號、文字、圖像等信息的傳輸服務,視聽內容的廣播服務,電子化網路實現的服務等。第三,數字化知識與信息,對應於傳統貿易中的生產要素,主要是指數字經濟時代的關鍵性生產要素——數據。
數字貿易和傳統貿易在多個維度上存在差異。傳統貿易中交易雙方具有嚴格的時空屬性,有固定的交易場所,而數字貿易的交易在虛擬的互聯網上達成,不再具有嚴格的時空屬性;傳統貿易中存在代理商、批發商、零售商等多個環節,而數字貿易則為買賣雙方的直接交易提供了可能;傳統貿易的國際規則體系已經較為完備,而對數字貿易的監管則相對不健全,國與國之間存在較大爭議。可以預見,隨著數字貿易時代的到來,傳統政府與政府、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關係將發生重大變革,全球經濟治理體系面臨重塑。
數字貿易發展的「中國樣板」
近年來,數字貿易發展的「中國樣板」形成了一系列可供推廣的經驗,有望為全球數字貿易的發展以及全球經濟治理體系完善提供有益借鑒。
數字貿易交易規模高速增長。在世界數字貿易發展的浪潮中,我國依託國內電子商務的產業優勢,大力發展跨境電商等相關產業,走在了世界各國前列。自2013年8月以來,國務院及商務部、財政部等陸續出台了30多項促進跨境電商健康快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在全國範圍內設立三批共35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據海關統計,2018年中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總額達到1347億元,同比增長50%。數字產品與服務貿易同樣呈現高速增長態勢。商務部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新興服務進口7271.7億元,增長10.6%,新興服務出口7328.4億元,增長11.5%。其中,電信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個人文化娛樂進口同比分別增長54.9%和30.6%。
數字貿易國際合作日益密切。近年來,在與有關各國達成《二十國集團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一帶一路」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倡議》的基礎上,我國致力於「數字絲綢之路」、世界電子貿易平台建設,與其他國家的數字貿易合作日益密切,交流不斷加深。2018年,我國與俄羅斯、阿根廷等9個國家新建電子商務合作機制,通過召開電子商務工作促進會與企業對接會等,幫助相關國家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我國與柬埔寨、科威特、阿聯酋、奧地利等國跨境電商交易額,同比增速均超過100%。
數字貿易產業融合加速推動。伴隨著《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 」行動的指導意見》等諸多產業融合政策措施的出台,我國數字貿易與實體經濟融合的趨勢愈發凸顯。以往,數字技術與下游消費品行業結合較為密切,營銷、服務等環節是數字技術運用的主要環節。近年來,數字技術逐漸滲透到上遊行業,大數據等數字技術也被更加廣泛地應用於研發、生產等環節。數字貿易與實體產業的融合,無論是深度上還是廣度上均實現了提升。可以預見,未來製造業智能化轉型的步伐將不斷加快。
尋找數字貿易規則的最大公約數
面對頻頻爆發的各類全球性問題,傳統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和世界貿易組織等多邊協調機構為主要架構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面臨挑戰。我國可以依託數字貿易發展的「中國樣板」,積極支持和參與世貿組織改革,共同構建更高水平的國際經貿規則,在全球經濟治理體系變革中發揮更大作用。具體而言,我國要緊抓數字貿易的普惠化、平台化、虛擬化特徵,從以下三個方面提高我國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能力。
以數字貿易普惠化治理全球貧困問題。數字貿易呈現普惠化特徵,即數字貿易大大降低了國際貿易成本,使得中小企業等貿易弱勢群體能夠參與到國際貿易中。數字貿易的普惠化特徵為發展中地區擺脫貧困、實現全球普惠繁榮提供了可能。我國已經在這方面作出了很多努力,《二十國集團領導人杭州峰會公報》中強調加強電子商務合作、提高數字包容性和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未來,我國還可在聯合國貿發會議、世貿組織、亞太經合組織等重要外交場合,提出數字貿易發展倡議和規劃,鼓勵發展中國家的中小企業藉助數字貿易參與全球價值鏈分工體系,分享經濟全球化帶來的紅利,實現包容性增長與可持續發展。在「一帶一路」倡議中,我國應當支持各國企業合作推進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網路互聯互通水平。「數字絲綢之路」的建設不僅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有益,也將為世界提供一個更大容量的一體化市場和更高水平的消費群體。
以數字貿易平台化推動國際合作深化。數字貿易呈現平台化的特徵,即數字貿易依靠互聯網平台實現交易配對,互聯網平台不僅是匯聚各方數據的中樞,更是價值創造的核心。由於數字貿易平台上彙集著來自世界各地的買家和賣家,其本質上是為各個國家提供了一個進行多邊貿易的虛擬場所。當前,如何基於數字貿易的平台化特徵,充分運用數字技術構建一個自由、公平、開放的平台,成為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完善多邊貿易體制的關鍵。我國應當在世界範圍內積極推廣世界電子貿易平台,促進政府與政府、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對話合作,從而提升數字貿易中交易、物流、通關等各環節的便利化水平,為世界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以及各國的中小企業創造一個統一的全球市場。
以數字貿易虛擬化完善國際貿易規則。數字貿易呈現虛擬化的特徵,一方面,數字貿易中的部分標的物是虛擬化的,如數字產品與服務、數字化的知識與信息等;另一方面,數字貿易的交易過程是基於虛擬化的信息通信手段實現的,如電子商務、跨境電商等。數字貿易的虛擬化特徵使得傳統實體化、屬地化的國際規則不再適用,數據跨國傳輸、數據本地存儲、信息與網路安全、數字產品與服務徵稅等問題不斷湧現。由於虛擬化特徵,數字貿易規則很難依靠雙邊或區域協調實現,需要有關各方達成普遍共識,形成全球統一的規則框架。我國應當基於自身在大數據交易、網路監管等方面的實踐,堅持「求同存異」理念:在各方利益訴求一致的地方,應當積極倡導達成統一、透明、公平的規則框架,為全球數字貿易的平穩健康發展保駕護航;利益訴求衝突的地方,應當在尊重不同社會和政治制度、不同發展階段和具體國情的前提下,進行友好協商,尋找數字貿易規則的最大公約數。
(作者單位:浙江大學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研究院)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責任編輯:張卓晶 排版編輯:張卓晶
※楊家剛:海昏侯墓漢簡《論語·知道》篇首章釋義
※馬吉芬:以五四精神引領新時代青年的社會責任
TAG:中國社會科學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