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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三角推進金融消費糾紛非訴解決機制合作,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據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消息,5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會同南京分行、杭州中支、合肥中支及寧波中支在南京召開了「推進長三角地區金融消費糾紛非訴解決機制合作」研討會,形成並簽署了《長三角地區金融消費糾紛非訴解決機制(ADR)合作備忘錄》。

根據備忘錄,該機制合作的目標是,長三角地區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積極推進轄區金融消費糾紛調解組織建設,加強長三角地區金融消費糾紛非訴解決業務領域的溝通與協作,構建區域性金融消費糾紛處理框架,建立多層次、多領域的金融消費糾紛調解合作機制。原則是加強溝通,共享信息;突出重點,加強協作;建立機制,著力長遠。

從內容來看,備忘錄提出,長三角地區將通過專門性合作對接和日常性工作交流,建立人才共享、調解聯動、交流預警、課題研究和典型案例聯合會診五項合作機制。

具體包括,一是建立調解專家人才共享機制。各金融消費糾紛調解組織聯合推動調解員、中立評估專家人才共享,定期開展各類互動交流,通過共建人才庫強化金融消費糾紛調解的智力支持。

二是建立糾紛調解聯動機制。依託「中國金融消費糾紛調解網」,集成長三角地區各地金融消費糾紛調解組織,探索在線糾紛解決機制(ODR),聯動開展線上和線下調解活動。

三是建立信息交流預警機制。加強典型案例、熱點問題等信息交流,瞄準爭議焦點,預判潛在風險,並通過適當的方式進行提示,防範化解區域性金融風險。

四是建立多邊課題研究機制。針對熱點焦點問題及前瞻問題共同開展課題研究,探索金融糾紛調解理論、實務,形成優秀研究成果,推動跨區域金融糾紛解決機制建設。

五是建立典型案例會診制度。各地可就調解中遇到的疑難典型案例邀請其他地區專業人士聯合會診,共同形成科學定性和處置建議,為區域內同類案件的處理形成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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