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重點整治「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
哲理
05-16
訊(融媒體首席記者 劉曉君)5月15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了解到,雖然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以來清理了一大批不規範地名,但內蒙古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部分「大、洋、怪、重」及少數民族地名譯寫不準、走音失真、含義不健康、用字用詞不當等不規範地名。為此,內蒙古將對居民區、大型建築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進行規範化、標準化處理。同時,還將對標註有不規範的蒙古文字書寫、漢字書寫、漢語拼音字母音譯轉寫的地名標誌、道路交通標誌等公共標誌牌進行更換;對涉及不規範的蒙古文、漢文地名信息的身份戶籍、不動產登記、工商註冊登記等證照上的蒙古文、漢文地名地址信息予以變更。
據了解,內蒙古自治區要求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細化「大、洋、怪、重」及不規範蒙古語地名的認定原則和標準,為清理整治活動提供標準支撐。要把社會影響惡劣、各方反映集中的城鎮新建居民區、大型建築物中的「洋」地名和不規範蒙古語地名作為重點,堅決予以清理整治。要依託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成果,通過社會徵集、調查核實等方式,全面了解本地區不規範地名數量、分布等底數詳情,掌握其在公共標誌、戶外廣告標牌、相關證照上的使用情況。形成清理整治清單。要結合摸底排查情況,採取部門會商、專家論證、社會聽證等方式,對擬清理的不規範地名充分徵求各方意見,最終確定不規範地名清單並及時向社會公示。對列入清理整治清單的不規範地名,要根據地名管理有關規定分門別類進行標準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