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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墓為何不能跟朋友合夥,而是舅舅帶外甥?一句俗語道出真相!

盜墓文化是中國非常有特點的一種文化,論其動機,正應了太史公那句話:「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墓主死後隨之一同下葬的財貨是吸引盜墓者趨之若鶩的主要原因。盜墓者寧可冒著飛箭、踩著利刃,流血送命在所不惜。

從古至今,我國盜墓活動多如牛毛,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類型,一個是由割據一方的軍閥所主導的公開或半公開盜掘活動,如三國時期的曹操、唐五代的黃巢、溫韜;還有一類是個體行為的盜墓賊,他們三五成群或單獨行動,晝出夜伏,非常隱蔽,破壞性也更為嚴重。

歷史上,盜墓賊多數是無業游民,其盜墓技術多數是來自家傳,練就了一身本領。這些盜墓者在勘測墓穴地點的時候,往往會根據泥痕和草色,來判斷地下有無古墓。看似很神奇,其實原理很簡單,因為墓地在建造的過程中要對地面進行夯實,對於泥土的顏色和地面野草的生長都會產生影響。

但是通過聽風、聽雨、聽雷、聞泥土氣味來判定墓葬的地址還有年代就有些讓人匪夷所思了。這類奇人有很多,成書於近代的《清稗類鈔》就記載了廣州有一位叫焦四的大盜就是根據聽雷聲來尋古墓的。

有時一次盜墓所得財物,足以讓後代一生衣食無憂。但是,俗話說:白酒紅人面,黃金黑人心。盜墓者之間通常都有著血緣關係,基本上是舅舅外甥、叔叔侄子、兄弟之間搭檔,其中舅舅帶外甥是最為普遍的一種情況。除了迷信兩人搭檔有「救生」的因素外,主要是因為若無血緣關係,難免會發生為侵吞所盜財寶而互相殘殺的悲劇。

明朝筆記小說《昨非庵日纂》就記載有此類事情:有三人合夥去盜墓古墓,墓葬打開後,果然陪葬著不少的金銀寶物。忙活了大半天,三人早已飢腸轆轆,就安排其中一人去買飯帶回來吃。買飯之人回來後,按照先前商量好的計劃,將此人打暈扔下了山澗。這樣一來,原先是三人分財寶,變成了兩人分財寶。

兩人把買飯之人推下山澗後,就把那人買來的飯都吃掉了。吃完帶著盜墓挖來的寶物還沒回到家,就在路上毒發身亡了。原來買飯之人也有獨吞財物的打算,就在飯食里下了毒藥,結果,人算不如天算,三人都沒有得到財物,就見閻王去了。

盜墓者之內為了獨吞財物,之間發生內訌,相互殺害的情況並不稀有。在最近幾十年的考古發掘工作中,常能挖到不符合墓室年代的屍骸,那只有一個可能,盜墓賊團伙之間發生了血拚。

人性是最經不起考驗的,防人之心不可無。所以,盜墓者基本上都不會跟朋友去盜墓賊,而是選擇親人之間合夥,也正是出於安全方面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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