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機與高陽公主,竟是千古謠言!
蜚聲中外的《大唐西域記》由玄奘口述、辯機撰文而成,是一部有關西域的歷史地理名著。而本應與《大唐西域記》一樣名稱普聞眾所知識的辯機,卻因一段無稽之言,被世人口誅筆伐。
南京大學楊維中教授在《中國唯識宗通史》中論及唯識宗的創立時,專門辟有一節論述奘門弟子及其貢獻,談到辯機,他說:「在當代,辯機是位被歷史迷霧遮蔽的僧人。原因在於今人輕信《新唐書》《資治通鑒》關於他與高陽公主通姦而被殺的記載,而無論從文獻考據還是事理上推斷,此事都絕非真實。」
把辯機與高陽公主綁縛在一起的記載,最具代表性的是宋仁宗嘉佑五年(1060年)成書的《新唐書》。
在《新唐書·高陽公主傳》中寫道:
合浦公主,始封高陽。下嫁房玄齡子遺愛。……會御史劾盜,得浮屠辯機金寶神枕,自言主所賜。初,浮屠廬主之封地,會主與遺愛獵,見而悅之……至是,浮屠殊死。
這是這個事件以「正史」的姿態出現的第一次記錄。我們看其中與辯機有關的文句。「合浦公主,始封高陽」,高陽,地名,今河北省保定市高陽縣,其時是合浦公主的封地,故又稱她為高陽公主。
「會御史劾盜,得浮屠辯機金寶神枕,自言主所賜」,事情發生在「玄齡卒」(貞觀二十二年七月)之後,一個小偷被御史捉到,搜出金寶神枕,小偷說是從辯機住處偷的,御史詢問辯機,辯機說這是公主給的。在家人供養出家人物品,金銀財寶,哪怕是金寶神枕之類的皇家之物,都很正常,但接下來這幾句就蹊蹺了。
「初,浮屠廬主之封地」,初,指事發(御史劾盜)之前某個時候,具體時間不明;浮屠,指辯機;廬主之封地,廬,名詞用作動詞,在公主的封地結廬。離開京師,到千里之外的公主的封地保定市高陽縣去結廬,這本身就很離奇。
在《大唐西域記》卷十二《記贊》中,有一段辯機的自述:
辯機遠承輕舉之胤,少懷高蹈之節,年方誌學,抽簪革服,為大總持寺薩婆多部道岳法師弟子。
據《續高僧傳》等史料記載,辯機的師父道岳法師於隋煬帝大業八年(612年)入住大禪定寺(唐武德元年改名大總持寺)。貞觀八年秋,奉皇太子李承乾召住普光寺,任上座。貞觀十年春二月,圓寂於普光寺。
辯機「年方誌學,抽簪革服,為大總持寺薩婆多部道岳法師弟子」,也就是說,辯機出家至少是在貞觀八年秋前,出家時為十五歲,依循律制,當於五年後二十歲時受具為比丘,隨後更依新學比丘法——「五年學戒,十年不離依止」。
貞觀十九年六月,辯機以諳解大小乘經論、為時輩所推的資格,入選玄奘譯場,是九位綴文大德之一。在譯場轉到大慈恩寺翻經院時,他依然列席,參加翻譯。
如《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記載:
夏六月戊戌,證義大德諳解大小乘經論、為時輩所推者,一十二人至……又有綴文大德九人至,即京師普光寺沙門棲玄、弘福寺沙門明璇、會昌寺沙門辯機、終南山豐德寺沙門道宣……又有字學大德一人至,即京大總持寺沙門玄應。又有證梵語、梵文大德一人至,即京大興善寺沙門玄謨。自余筆受、書手,所司供料等並至。
「(京西)會昌寺沙門辯機」,表明其時辯機所常住的寺院是在長安的會昌寺。也就是說,在貞觀十九年之前,辯機不可能如《新唐書》所述那樣「廬主之封地」;在玄奘譯場參譯期間,更不可能外出結廬獨居。
「浮屠廬主之封地,會主與遺愛獵」。我國古代典籍中常將公主簡稱為主。公主通常有封號、封地(湯沐邑)。公主的封號通常有三種:以國名,稱某國公主,如寧國公主;以郡(縣)名,稱某某(郡或縣)公主,其郡(縣)僅僅指公主湯沐邑(食邑)所在地,而非「郡(縣)主」,如唐太宗第五女李麗質(長樂公主),貞觀二年(628年)年僅八歲,「詔封長樂郡公主,食邑三千戶」;以美名,以各種褒義詞命名,如文成公主、安樂公主。高陽公主不會到其封地去當地方官、去居住,新舊唐書中也沒有房遺愛到高陽縣為官的記載,而說他倆忽然有雅興離京千里到高陽縣打獵,也很離奇。但就是這麼幾句文,令辯機蒙冤九百多年。
更奇怪的是,在早於《新唐書》的《舊唐書》里,未曾提到辯機與高陽公主這一事件。
《舊唐書》成書於後晉開運二年(945年),高祖至武宗以前都有完整的實錄,書中根本沒有提及此事。而在一百多年後,宋朝歐陽修、宋祁等史學家重編唐史時,在《新唐書》中補上這一筆,於是從宋仁宗朝(1060年)開始,高陽公主和辯機的事件成為「正史」。
正如幻生法師在《〈大唐西域記撰人辯機〉讀後述感》中所質疑的:「《新唐書》與《資治通鑒》,其史料都是屬於同一來源,不能作為彼此互證;至於以後出現的史書,其中或有所記,都是根據《新唐書》而來的,不能用作文獻資料的旁證。《舊唐書》沒有高陽公主的傳記,在房玄齡傳一段文字里,也未說到辯機被殺的事,《新唐書》列傳作者——宋祁,不知道根據什麼史料而記載此事的?」
在《宋高僧傳·唐簡州福聚寺靖邁傳》中,有這樣一段描述:
即居慈恩寺也,同普光寺棲玄、廣福寺明浚、會昌寺辯機、終南山豐德寺道宣,同執筆綴文,翻譯《本事經》七卷。
《大唐內典錄》及《開元釋教錄》中記載:
《本事經》(七卷九十四紙),唐永徽年玄奘於長安譯。
《本事經》七卷,(見內典錄,永徽元年九月十日,於大慈恩寺翻經院譯,至十一月八日畢,沙門靜邁、神昉等筆受)。
永徽(650年正月—655年十二月)是唐高宗的第一個年號。高宗李治,太宗第九子,貞觀二十三年六月繼位,次年改元永徽。
《本事經》是在永徽元年(650年)九月十日,於大慈恩寺翻經院譯,靖邁與棲玄、明浚、辯機、道宣一起,「執筆綴文」,至十一月八日譯畢。
在歐陽修、宋祁、司馬光筆下於貞觀二十三年(649年)五月前被唐太宗腰斬了的沙門辯機,竟然在唐高宗永徽元年(650年)九月十日,於大慈恩寺翻經院玄奘譯場,與靖邁、棲玄、明浚、道宣等人一起,執筆綴文,翻譯《本事經》七卷!
《新唐書》、《資治通鑒》描繪辯機的文句之妄、謬,昭然若揭。
《新唐書》記述辯機的文字原本就很突兀、孤立,其他史籍的記載根本不能佐證。但如果認為《宋高僧傳》記載辯機參譯《本事經》在歷史文獻中也僅僅是一個孤獨的資料,不能證明其在貞觀廿三年後依然在世,這樣的思維是顛倒作意——先認定《新唐書》所載文字為真,後以玄奘譯經年表(《大唐內典錄》、《開元釋教錄》)、《宋高僧傳》等所記為不可信。
《宋高僧傳》是宋朝官修史書,宋太平興國七年(982年)太宗下詔編纂,端拱元年(988年)十月十八日刻版流通,其撰著者贊寧法師時在翰林院,與學士陶谷等同列,《新唐書》較之晚出七十多年;贊寧法師戒行精嚴,治學嚴謹,所記靖邁與辯機等同執筆綴文翻譯《本事經》的真實性,毋容置疑。
《新唐書》由歐陽修、宋祁總其成,最終由歐陽修定版,對《舊唐書》大有增刪。歐陽修與宋祁對佛教均有偏見。基於二人的狹隘思想,原《舊唐書》關於玄奘、神秀(附惠能、普寂、義福)、一行大師等人的記載,在《新唐書》內全被刪除,難以反映盛唐時期的佛教風采。
《新唐書》大量採用筆記、小說,形成不少錯誤,頒行不到三十年,成書於宋哲宗趙煦元佑四年(1089年)的《新唐書糾謬》就舉出其錯誤四百六十條,謂《新唐書》所增事「多采小說而不精擇」,「蓋唐人小說類多虛誕,而修書之初但期博取,故其所載或全篇乖牾(如代宗母吳皇后傳之類)」,修撰者「不知刊修之要而各徇私好」。《曲洧舊聞》說:「《新唐書》事倍於《舊》,皆取小說。」《直齋書錄解題》說:「《進唐書表》自言其文減於前,其事多於舊,此正其所為不逮(司馬)遷、(班)固者,顧以自衒何哉!……今唐史務為省文,而拾取小說、私記,則皆附著無棄」,「徒繁無補」。
可見,無論從文獻考據還是事理推斷,《新唐書》所記辯機與高陽公主一事都並非真實。而作為玄奘法師最早的一批譯經助手,辯機參譯《顯揚聖教論頌》《六門陀羅尼經》《佛地經》《天請問經》《瑜伽師地論》《本事經》,撰寫《大唐西域記》, 其高才博識、豐富譯業,委實不該被人們忘卻。
本篇內容節選自 深山含笑 《讀史糾謬——千古奇冤釋辯機(唐沙門辯機行跡考)》一文
迴向
文殊師利勇猛智
普賢慧行亦復然
我今迴向諸善根
隨彼一切常修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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