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款葯價差18倍倒逼葯改加速
北京青年報 文 羅志華
「我在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開了3盒乙肝抗病毒藥恩替卡韋分散片,共52.08元。後來在江蘇省東台市人民醫院使用醫保卡購買了同種藥品,價格竟然是310.8元。」近日,一段自稱江蘇省東台市男子錄製的同一種葯上海與江蘇價格相差18倍的視頻引發爭議。
滬蘇兩地雖然相距不遠,但同一款藥品,價格居然相差18倍,差距之大,讓人為之驚嘆。究其原因,是因為上海市是「4+7藥品帶量採購」的試點城市,藥品在進入上海市的醫院之前,先得經過一輪帶量採購的議價談判,只有當葯企願意大幅降價時,方才准許掛網採購。由於集中採購有龐大的數量作為保障,葯企不願意失去這塊巨大的市場蛋糕,當然願意降價入圍。
自從今年元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以來,在較短時間內的首輪議價談判中,中標藥品的平均降幅就達52%,最高降幅達96%。此後幾個月,效果更是不斷顯現。同款葯價在試點城市與非試點城市之間相差18倍,從一個側面驗證了藥品採購新舉措的巨大成效與威力。
但話說回來,假如這種現象長期存在,很容易出現其他新的問題。相鄰的兩地,葯價存在如此巨大的懸殊,患者僅僅為了節約藥費,就很值得專門為此跑一趟。更何況試點的11個城市又都屬於大城市,本來這些城市的醫療水平就很高,如今再加上藥價如此便宜,勢必加劇患者集中到這些大城市看病的現象。
對於因巨大的葯價差而可能導致的扎堆看病現象,最好的預防與應對辦法,是加快推進藥品帶量採購的試點進程,一旦出現了好的效果,就應該迅速總結,並形成科學合理的模式,然後向其他地區推廣。在此之前,非試點地區不妨參照試點城市的葯價進行採購,這樣做具有很強的合理性,既然葯企能夠在試點城市給出一個低價,在其他地方當然也應該可以。
「同款葯價差18倍」既是一種肯定,又是一個新的要求,既說明藥品集中採購這條舉措具有十分光明的前景,又說明葯改急不得也等不起,只有蹄疾步穩地推進這項改革,方能贏得最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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