擰巴的人就是會愛得更辛苦啊!
跟朋友聊感情觀。朋友說,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腦子裡從來沒有要去主動喜歡誰的概念。
「我總是在已經對我表達好感的人里做選擇。但現在一看,都忘了當時是在想什麼……我連喜歡都不是明確的。」
我跟她走在無風的夜晚,街道只剩嘈雜零星。四月的天氣是一顆夾心軟糖。人好容易想起從前。
我說我會追。我喜歡上誰就一定追。我覺得我得跟那個人距離近一點兒,反正能跟他產生一點兒聯繫。
「但為什麼這麼主動呢?也不一定能在一起啊。」朋友問。
我說我當然知道,可就是覺得得做點兒什麼。我以前讓朋友幫我要喜歡的男孩兒的聯繫方式,我對她說「你就說我想認識他就行了」,後來我才知道朋友說的是「她對你有好感」——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會同意給我,是不是有點兒喜歡的意思?這些都不深究了,我就記得當時也苦惱過,原來他知道我喜歡他了,但很快又覺得,根本沒什麼嘛,我就是喜歡啊,喜歡難道是不能坦坦蕩蕩的一件事兒嗎?
敞亮的喜歡是很珍貴的東西啦。
其實很容易走進一種怪異的境地,喜歡上了一個人,先看跟他般不般配,有多少可能被他喜歡,真的接觸到了,又一定要像普通朋友一樣,有什麼話不敢直接發過去,只能發朋友圈等著被看到,等等,非常擰巴。
想喜歡又想問「為什麼不能是你先喜歡我」。想付出又覺得不對。想發送情歌的鏈接後來還是隨便聊了點兒沒意思的。
不行呀。
我發現一件事,我認識的好看男孩兒都很樂意向喜歡的女生表現自己,但我認識的優秀女孩兒喜歡一個人又老是對他比以前更冷漠。
我就覺得女孩兒們得自信,不要喜歡上一個人就覺得「我不行,他肯定要跟天仙在一起」,也不要稍微表示了一丁點兒,就覺得「太明顯了,掉價了」。「掉價」這種概念,本身就沒勁,有一種始終都要算來算去,看姿態如何的計較。最好做個敞亮的愛人,喜歡,但是「不為此自卑」,願意表達,當然也不低下。
對喜歡的人應該是,首先,「我喜歡得起,也不怕被拒絕」,然後,當我發現你讓我難過了,我隨時走,不會覺得自己虧,不會覺得這是什麼需要用力消化的大事兒。
人的通病就是在愛里總是膽小。
喜歡上一個人總要覺得,他喜歡的是比自己好上200%的人。追一個人總是主動發一條信息,就覺得所有的勇氣都沒了。但一條信息甚至都無法讓他了解你。
愛絕不是死纏爛打,而是既然我喜歡了,我就有膽子面對我的心意。我不為它找借口,我不為它感覺焦慮,我既敢於表現自己,又做好了被忽視的準備。
反正我喜歡的時候,我要先表現了再說。
我終於想明白的一件事,是人在感情里的很多阻礙都是自己親手製造出來的。糾結太多,在乎太多,反而是最後什麼也留不住的原因。
人是不能在愛里得到100%的,好好想想你願意為了得到什麼放棄什麼。
我以前追男孩兒的時候從來不介意別人說什麼。
我追過所有人都說「不可能追得上」的男孩兒,還差一點就成功了。有人說他是會讓女孩兒們沒有安全感的,我說我知道呀,沒事。
很多人就是給自己這一顆心塞了太多東西,接著發現自己「不知道愛是什麼」了。
很多東西我就一直不在乎,我覺得如果能遇到好的愛,這些犄角旮旯的不必堅持。這不是委屈自己,更不是討好,是我真覺得沒什麼。人得記住是什麼讓他們願意靠近所愛的人,身上有刺無所謂,誰都有,但成天拿它們對著喜歡的人,愛就會很難。
跟所吸引自己的人搭建關係,是很好的運氣。
而當你想要接近一個人時,告訴自己,是的,是喜歡,讓我的心想要這麼做的。
剩下的,都不太重要。
END
今日插圖 |《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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