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晒霜或含有害成分,還能不能塗?看完就知道答案了!
健康
05-17
近日,一條「防晒霜或含有害成分」的新聞被頂上微博熱搜。其源頭是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在《美國醫學會雜誌》發表的一項新研究。
研究人員通過實驗發現,防晒霜中的化學物質可滲入血液,且血葯濃度比安全水平高419倍,甚至在母乳、羊水、尿液中都能發現,而這些有效成分的安全性尚待檢測確定。
這是否意味著防晒霜有毒,不能用了呢?並非如此。
1.實驗中的防晒霜塗抹量,日常生活中幾乎達不到。在實驗中,24名志願者隨機使用4款防晒產品,每次的用量為2毫克/平方厘米,塗抹覆蓋全身75%以上的皮膚面積,每天4次,連續4天。
成人皮膚面積為1.2~2.0平方米,依照研究中的塗抹量要求,即便按照最低值1.2平方米來算,一天的防晒霜用量也高達72克,相當於兩瓶防晒霜還多。幾乎沒有人能用這麼大劑量,而且大部分人只塗面頸部和手臂。
2.實驗選取的是化學性防晒霜,而物理性防晒霜主要是靠反射紫外線來防晒,因此可減少吸收。此外,在日常生活中,防晒霜大多是在爽膚水、乳液和面霜等基礎護膚之後才使用,對皮膚也多了一層隔離與防護,吸收率會更少。
研究人員也強調,人們不能因此拒絕使用防晒霜,正常使用肯定利大於弊。英國皮膚病學協會的皮膚科醫生安德烈·伯尼博士說:「大部分人已使用防晒霜數十年,並且沒有任何流行病學數據表明使用者受到傷害。」美國皮膚科醫師學會(AAD)也針對該研究發表聲明,鼓勵人們繼續使用防晒指數≥30的防晒霜及其他防晒措施,畢竟無保護地暴露在紫外線下會誘發皮膚癌等健康問題。(李璐整理)
文中圖片來自網路 / 編輯 || 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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