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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菊華 王蘇蘇:新中國70年中國家庭變遷

新中國成立70年來,經濟結構、文化觀念、人口特徵等方面的變化,給家庭帶來劇烈震蕩,使之面臨著新的問題與挑戰。作為個體與社會的聯結點,處於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的家庭,對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有不同訴求;而家庭需求能否得到滿足,又直接影響家庭福祉及發展能力建設。反過來,作為社會構成的原子單位,家庭變化也會觸發社會變遷。那麼,在過去70年中,中國家庭究竟發生了怎樣的變化?對這個問題的回應,可從多個視角來考察。本文從家庭周期視域出發,利用全國人口普查、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和其他文獻資料,梳理了70年來尤其是改革開放後家庭的變化。美國學者格利克(P. C. Glick)在1947年發表的「The Family Cycle」一文中,將家庭周期分為形成、擴展、穩定、收縮、空巢與解體6個階段。這種劃分更適合於生育率較高時期;在因人口轉變、現代化進程、婚姻家庭觀念變遷而導致嚴重少子化的情境下,可將家庭周期合併為形成、擴展與穩定、收縮與空巢、解體四個階段。

家庭形成期:家庭組建時點後延

家庭的形成源於婚姻的締結。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家庭形成期不斷向後推延,但整體而言,中國35歲後未婚者的佔比並未出現明顯增長,傳統家庭形成模式依舊存續。

1.平均初婚年齡呈現N型,由低到高、由高走低、再持續升高。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但多大是「大」?原國家計生委1982年組織實施的「全國千分之一人口生育率抽樣調查」資料顯示,女性平均初婚年齡由1949年的18.57歲升至1960年的19.57歲、1980年的23.05歲,1981年微降,為22.82歲。放芳的計算也發現,在1950—1970年間,女性平均初婚年齡由18.68歲升至20.19歲;1971—1979年間,從20.29歲增至23.12歲,年均增速加快。曾毅推算,1980—1984年的平均初婚年齡不到23歲;男性為25.49歲,女性為22.80歲,但男性23歲、女性20歲初婚者居多。改革開放後,初婚年齡穩定推遲,2015年為26歲,2018年進一步上升。可見,因女性教育程度提高和經濟地位改善等原因,初婚年齡在70年間幾乎提高了10歲。

2.越來越多的適婚人口在30歲前尚未組建家庭。據「全國千分之一人口生育率抽樣調查」數據,若以18周歲為界,全國平均早婚率由1949年的49.3%降至1970年的18.6%、1982年的3.8%;按23周歲後結婚為晚婚標準計算,女性平均晚婚率由1949年的6.6%升至1970年的13.8%、1980年的52.8%。普查資料表明,隨著時間的推移,20—24歲年齡組的單身比例持續增長;在25—29歲組,不同年份的未婚比例差距較大,但也快速上升:2017年民政部公報顯示,該年齡組結婚人數在總結婚人數中的比重為36.9%,初婚年齡明顯推遲。儘管部分地區30歲後仍未結婚之人比例不低,如北京市1982年30歲以上未婚比例占同齡人口的10.3%,1990年佔7.6%,但從全國來看,30歲後尚未成家之人的比例並不高:30—34歲女性的未婚比例低於3%,35—39歲組低於2%,40—44歲組低於1%。30歲似是一個臨界點,95%的女性至此都會結束單身生活並組建自己的家庭。

家庭擴展與穩定期:家庭擴展期縮短而穩定期延長

家庭擴展期始於一孩的誕生,終於最後一孩的出生;從最後一孩的誕生到第一孩結婚的階段即家庭穩定期。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初婚初育年齡間隔儘管有波動,但有縮小趨勢;家庭擴展期縮短而穩定期延長,由此帶來家庭結構的明顯變化。

1.初婚初育間隔縮短,家庭擴展速度加快。曾毅推算,在1980年代早期,中國的初育年齡約在23—25歲間,初婚初育間隔約為1.50—1.66年;在1980—1990年間,初婚初育年齡間隔縮短;1990—2010年間,35歲以下年齡組的初婚初育間隔不僅未延長,而且還有縮短的趨勢,平均最大間隔不足兩年,多數年份的多數年齡組均在一年半內。或許是婚齡延後,驅動人們儘快實現生育;或許是未婚先孕更為普遍,拉低了初婚初育間隔。

2.從擴展期持續很長但穩定期較短向擴展期大大收縮而穩定期較長演變。杜鵬的研究表明,中國家庭擴展期在1980年代前便開始逐漸縮短:女性初婚與結束生育的時間差從1957年的15.15年降至1964年的14.74年、1977年的9.02年、1981年的6.24年。總體而言,70年來,生育水平大幅降低:粗出生率從1949年的36.00‰降至2017年的12.43‰;總和生育率從1949年的6個多孩子、1978年的不足3個孩子、1990年的更替水平到今天的1.6個孩子(因數據而不同)。與此相應,家庭擴展期呈現連體U型-倒U型變動模式。在高生育率時代,一個婦女大約40歲才能完成生育,那麼,一個家庭把最小孩子養育成人,母親就約55歲了。故此,新中國成立早期,家庭擴展期持續較長,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家庭擴展期收縮、穩定期延長。

家庭擴展期和穩定期的變化,與家庭規模的縮小密切相關。1947年,家庭規模為5.35人,但在1953年新中國第一次人口普查時,家庭規模不到4.5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時有所回升;1974年,家庭規模達到新中國後之最大,但亦未逾5人;1990年,家庭規模首次低於4人,2000年略超過3.4人,2010年和2015年分別僅為3.1人。在1953—2015年的62年間,家庭規模降低了31.1%,家庭規模史上最小。不過,家庭生命周期的變化也與家庭代數的變化相關。李景漢1930年在河北定縣的調查發現,一代戶佔比極低,僅為2.5%,二代戶與三代戶相差不大,均在49%左右;楊俊啟的研究表明,在農業合作化開展後的十幾年間,由兩對以上夫妻組成的家庭逐漸變少,「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的複雜家庭逐漸少見。據最近四次普查資料,1982年後,二代戶佔比呈倒U型模式(從1982年的67.3%升至1987年的68.3%,又降至2010年的50%以下);但是,三代戶的佔比基本不變,均在20%上下波動;變化最大的是一代戶的持續增加。同時,在1982—2010年間,家庭形式十分穩定。人口普查及1%抽樣調查數據顯示,1982年以來,家庭形式更加多樣化,但核心家庭始終約佔全部家庭的2/3,主幹家庭約佔1/5,單人家庭不到1/10。這既透視出兩代人家庭在歷史上佔據重要地位,也表明儘管社會轉型較大地縮小了家庭規模,但未能相應改變家庭的主要形式,父母與未婚子女或一對已婚子女同住未出現顛覆性變化。居住安排的多樣化與穩定性並存的特質,與結構性要素的變遷(如婚姻的解體和重組、人口的地域流動等)密切相關。

收縮與空巢期:中老年空巢成為常見家庭形態

家庭收縮始於第一個孩子結婚、另立門戶;當全部子女離家後,家庭就進入空巢階段。70年間,家庭收縮期縮短、空巢期延長,且兩個階段的間隔縮短甚至重合,中老年空巢成為常見家庭形態。

1.收縮與空巢間隔縮短。原國家衛計委的數據顯示,2010年,處於收縮期和空巢期的家庭佔全部家庭的45.6%。1980年尤其是1972年前,高生育水平使得家庭的收縮期與空巢期的間隔很長,但在此後,尤其是1980年後組建的家庭,多只有一(兩)個子女,由此縮短了家庭收縮期,延長了空巢期。而且,獨生子女家庭的收縮期與空巢期是重合的;即便有兩個孩子,除少數家庭外,收縮期與空巢期的間隔大約也只有4—5年。

2.空巢起點由過去的老年期提前到中年後期,空巢存續時間延長。子女數量的減少,導致空巢期形成時點提前。按「80後」女性25歲、男性27歲的城鎮平均初婚年齡,兩年初婚初育間隔,獨生子女18歲後離開原生家庭,親代獨自生活為空巢起始計算,夫妻約在45—47歲間進入空巢期,在空巢家庭約生活15年後進入老年期。吳帆的研究發現,20世紀40、50、60年代三個出生隊列戶主在家庭進入空巢期時的平均年齡分別為57.5歲、51.3歲和44.4歲,即1980年後組建的家庭與1960年代組建的家庭相比,大約提前13年進入空巢期。

3.空巢家庭比例持續攀升。1982年的普查資料顯示,空巢家庭占老年人家庭總數的12.64%;中國社會科學院在1987年開展的60歲以上老年人口抽樣調查數據表明,空巢家庭的佔比為16.3%;據全國老齡委的數據,1999年,空巢家庭已佔25.8%;2016年中國老年社會追蹤調查數據顯示,老年人家庭空巢率已超半數。故此,生活於空巢家庭的老年人比例不斷升高:據1990年的普查資料,1/4的老人生活於空巢家庭中;《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報告(2013)》數據表明,2013年,近50%的老年人口為空巢老人,數量破億。獨生子女家庭步入空巢期的年齡更早,存續期更長。不過,部分空巢家庭只是理論而非真實的空巢,因子女離家或許具有暫時性;結構性或情感性因素可能驅動搬離親代家庭的子女回歸親代家庭,或親代搬去與子代同住。在農村地區,親子可能毗鄰而居,這也不算真實空巢,故空巢家庭的實際佔比可能低於數據呈現的水平。

家庭解體:家庭層面老化特徵明顯

家庭解體是指夫婦一方死亡至另一方死亡的時期。伴隨經濟社會的發展及由此而來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衛生與醫療條件的改善,人的壽命越來越長,宏觀層面的人口老齡化態勢愈發嚴峻、家庭層面的老化特徵也更為明顯。

1.家庭老年人口總量持續增長,年齡結構老化,有老家庭比重上升。家庭擴展期的縮短,是由於子女數量的減少,而這反過來會引發家庭年齡結構的老化。普查資料顯示,1982年,家庭中65歲及以上人口數量僅為0.22人,但2010年升至0.41人;—14歲少兒人口數量從1982年的1.48人降至2010年的0.51人。可見,在1982—2010年間,家庭老年人數量增加了近一倍,少兒人口數量減少了約2/3。同時,據普查及1%人口抽樣調查資料,2000年、2010年和2015年,全國總戶數分別為3.405億戶、4.015億戶和4.101億戶。2015年,在全部家庭戶中,1億多戶至少有一個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超過全部家庭的1/4,比2010年增長3個多百分點,比2000年增長了近5個百分點;有兩個65歲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戶數佔總家庭戶的9.27%,約超過2010年3個百分點、2000年近4個百分點。

2.家庭存續時長延展,解體步伐相應延後。家庭解體直接受制於人均預期壽命;人們活的時間越長,家庭解體的時點就越晚。新中國成立後的70年中,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均預期壽命大大提升。1949年前,中國人均預期壽命約為35歲,1950年約為47歲;經過1970年代的快速發展,1981年增長至67.9歲;2017年,中國的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7歲,部分地區甚至超過80歲。70年間,中國的人均預期壽命最少增長了42歲。壽命的延展無疑對家庭形態和存續時長帶來巨大影響,家庭解體時點大大延後。

總之,家庭生命周期具有深刻的時代烙印。在過去70年中,各種重大社會事件的更替發生,對傳統的家庭生命周期帶來巨大衝擊,家庭周期的六階段模式也被深刻重構。儘管中國家庭的韌性和抗逆力依舊很強,但在新時代,已經或正在經歷的家庭變遷的確會對未來家庭的發展形成重大挑戰。初婚初育年齡的推遲,意味著家庭的形成期和擴展期相應後移,由此直接降低婦女的終身生育率,使得家庭擴展期和穩定期交叉、收縮期與空巢期重疊,重構家庭周期的年齡特性。這些變化進而帶來多米諾骨牌式的效應,如簡化家庭結構、減少家庭養小和養老資源並加重其負擔,進而加大家庭對物質、心理和精神等各項社會養老資源的訴求。為應對這些挑戰,必須出台以家庭友好型為核心的生育、托育、養老支持政策,補齊家庭領域公共服務的短板;必須明晰家庭、政府和社會責任邊界,明確政府在家庭功能發揮領域的支持者角色定位;必須通過推動家庭(能力)建設,維持並強化家庭的抗逆力,加強家庭團結與凝聚力,從而使家庭在新的歷史方位中,繼續履行作為促進個體發展、增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核心場域職責。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老年學研究所;中國人民大學人口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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