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通過「同婚專法」 同性可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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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海外網5月17日電據台媒報道,台立法機構17日就「同婚專法」進行二讀表決,其中關鍵性的第4條宣布通過,法條包含相同性別兩人可以「辦理結婚登記」。
台「中央社」稱,台立法機構確定名稱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規定「相同性別兩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台媒稱,草案通過,意味著台灣成為亞洲首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區。
2017年,台「大法官」宣布,「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主管機關應以法律保障同婚,並在2年內改正,逾期未完成則比照現行婚姻自動生效。
今年2月,台「行政院會」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規定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互相承擔扶養義務、互為繼承人,並準備自5月24日起實施。不過,該草案也引發爭議。去年年底反同團體曾發動「三個公投」,均獲得通過。(海外網 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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