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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後,誰來繼承我們的社交賬號?

誰也別想動我尊貴的會員!

來源 |新榜(ID:newrankcn)

文 |顏椿穎

圖片來源|紐約時報

「姐姐消失後的這些年,只要我想,可以隨時『看』到她。」

這是《紐約時報》「當代情感」欄目年度獲獎作者的真實故事。姐姐失蹤多年,生死不明,作者Kyleigh Leddy一直通過Facebook窺探姐姐過往的生活,看她的文字、照片和社交關係,感知她的喜悅和困惑,彷彿她就在身邊。Leddy一度以為,這是為了更了解姐姐的「不得已而為之」。

母親曾經建議,關掉姐姐的Facebook賬號:哪怕是親姐妹,也不應該拿著放大鏡去看她。

直到Leddy長到了姐姐的年紀,同姐姐的文字產生共情,這才發現,透過玻璃的窺探,不禮貌也不體面。

這似乎是社交媒體一代即將面對的困境——留在社交媒體上的數字遺產怎麼辦。你能接受自己的微博被大眾圍觀嗎?那些半夜裡發在QQ空間和朋友圈的「僅自己可見」的吐槽,你願意讓家人看到嗎?

「用戶希望家人繼承QQ,因為QQ號碼本身有價值」,談及這個問題,QQ信息安全負責人劉千多告訴「新榜」,「但他們並不希望QQ上的數據也一併被繼承。」

這或許代表了多數人的心聲。

有豆瓣網友表示不想留下任何痕迹,「不希望我的孫女在一百年後打開我的豆瓣發現我曾經是一個孜孜不倦的蔡徐坤黑粉」

最近,牛津網路研究院研究發現,2050年,Facebook上亡者用戶會超過生者用戶。如果以Facebook每年13%的增長速度,到2100年,亡者賬號有49億之多。

到那時,平台們會如何處理這些亡者的數據?用戶是否有權傳承賬號,我們花了幾十年時間記錄生活,是在行使「使用權」還是獲得了「所有權」?


挖墳的社交時代

這是一個熱衷於挖墳的社交時代。

前不久,微博推出「半年可見」、微信更新「朋友圈一個月可見」,還有人因此感慨「挖墳時代結束了」。

我很難想像,如果有一天過世,親屬朋友順著我的時間線查看幾年前的微博,那些我自己都快要忘記的記憶又被他人翻出來品評。互聯網的世界裡,我們似乎沒有信息處理權。只要上了網,一切全部公開化,對平台公開,也對我們的社交關係鏈公開。

社交媒體從誕生開始就打著「讓用戶表達自我」的旗號,用戶在這裡分享自己的生活和想法,無限介入或被介入到他人的生活。但是,隨著當代人的社交壓力增大,社交媒體有時更像是個樹洞,只對自己或少數人表達。活著時尚且能維繫自己「前台形象」,死亡或許意味著一切都將失控。

浙江樂清「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引起社會熱議時,受害者的微博也被迅速翻出來,網友們心痛、惋惜、悼念,但多數人都做了同樣的事情——翻看她生前的文字和照片。即使多數人沒有作惡之心,但也行了窺探之實。我們無法得知,受害者是否接受這樣的圍觀。

受影響的可能不止逝者。開頭那個故事裡,Leddy描述了這樣一幅場景:壓力太大時,我會點開姐姐的Facebook主頁,主頁背景圖上寫著「別擔心,未來的一切都很精彩。」我盯著那張圖片,用力深呼吸。瀏覽姐姐的時間線,看到她的個頭在長高,頭髮染了金色,燙了卷,臉上有一些雀斑。點開視頻,Leddy感覺到,姐姐似乎就在身邊。

Facebook上,Leddy還能看到姐姐的社交關係,會被推薦到「可能認識」的信息流中,也會在生日時收到祝福提醒,那些Leddy不認識的人,偶爾還會過來回復和留言。某一天,Leddy突然發現,自己不自覺介入到姐姐的生活里,開始非常在意姐姐Facebook的人氣。

這種與逝者模糊不清的邊界,成了對生者的折磨。

我們終將面臨這樣的問題,去世之後,我的隱私權利是否還存在?


在互聯網永生:平台如何料理用戶「身後事」

樂清女孩遇害案中,女孩的微博最終以家人申訴關閉告終。但在各大平台,依然存在大量長久不活躍的用戶,也許是棄用賬號,也許是發生意外,這些數據都去了哪裡?

一塊數字墓地

「可能未來會有一塊數字墓地吧,我們給已故親友送花,表達追思」,這是劉千多對已故QQ用戶維護的一種設想。

Facebook已經開始了探索,從早期的直接刪除用戶到開放悼念頁面和添加「委託聯繫人」功能,到4月初宣布的「送花」功能。互聯網時代,連悼念都變得越來越數字化了。

左:Facebook悼念送花頁面

「悼念」功能自然給了用戶一個處理選項,但誰才能決定你是否被顯示為「悼念」頁面?

2012年,一德國女生在地鐵站被撞身亡,平台在尚未獲得其父母上傳的死亡證明情況下,將用戶主頁更改為「悼念」。女生父母上訴多次,直到2018年,經德國聯邦法院裁定,Facebook必須允許其父母作為女兒用戶賬戶的繼承人進入。

2015年,Facebook增加了「委託聯繫人」選項,相當於Facebook賬號繼承人。「委託聯繫人」提供相關證明後,可以發布置頂帖,回應好友請求,更新頭像和背景圖等,但無權登錄賬戶、查看消息和刪除好友請求。

寫下遺囑之後,逝者和生者保持了一點體面的距離。

當然,如果用戶不願意被看到,也可以選擇過世後永久刪除賬戶,同樣的,需要委託人出示相關證明。

Facebook的隱私條款:關於「悼念」的說明

就「新榜」了解,國內多數平台並沒有賬號繼承的做法。

微信相關負責人介紹,「由於微信號沒有繼承權,過世用戶的帳號我們無法人工協助找回密碼,如有被盜、找回需求等,可以建議用戶家屬在原登錄設備上嘗試登錄或嘗試自助申訴找回,如果無法自助找回,可以凍結帳號或提供下具體信息,聯繫客服操作凍結。」

微博隱私條款中列出「如用戶在申請開通微博服務後在任何連續90日內未實際使用,則微博運營方將回收用戶昵稱或賬號,停止提供服務。」

微博隱私條款

在QQ上,活躍用戶3個月內未登陸,號碼也可能被回收。

QQ隱私條款

但對於死亡用戶,平台幾乎未做說明,有需求的用戶終究是少數,此外,相關認證體系不夠完善,數字資產的繼承依然是一個亟待處理的問題。


死亡驗證與信息繼承

劉千多在接受「新榜」採訪時介紹到,「推進數字遺產繼承的過程中,既要處理用戶關心的隱私問題,也要提防安全詐騙問題,同時也需要相關部門審核確認。」或許,如果QQ能聯動相關部門核實用戶身份,而且用戶在生前寫下了QQ號處理方案,那麼被錄入死亡信息後,QQ方面就可以執行用戶的遺囑。

但截至目前,親屬依然無法繼承親屬的QQ資產(理論上,如果能獲得用戶手機,親屬也可以通過驗證)。如果為非正常死亡,親屬必須報案提交申請,經過相關部門介入才能進入用戶賬戶。除此外,QQ方面既不會立即關停賬戶,也不會提供登錄信息。

微博在2017年發布公告,如有用戶過世,親屬可以通過相關證明成為新的賬號持有人。從這方面看,親屬可以成為去世用戶微博的實際繼承人,不論用戶本人是否同意。

多數平台的隱私政策中,用戶其實只有賬戶的「使用權」,而不具備「所有權」。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楊勤法認為,社交賬戶不只是用戶「個人電子化人格」的代表,背後包含著超越財產性物質的價值所在,更具有「value-added-by-users」(用戶價值加成)特性。用戶在平台上進行的創造性自我塑造是的社交賬戶的原始代碼價值形成的加成型結果,而這種結果正是無數用戶自主使用、自我創造的傑作。

目前來看,「委託聯繫人」會是一個折中的選擇,至少平台有了「繼承」選項,讓用戶在生前寫下「遺囑」,選定賬戶託管人,無論是保留還是刪除,都尊重用戶生前的決定。

一吹就散的互聯網骨灰:存儲在雲端的人類活動簡史

豆瓣用戶認為:哪裡還有什麼遺產?全都是伺服器里的骨灰

關於社交資產處理的所有討論中,研究者們最擔心的是,如果有一天,如Facebook一般的龐然大物倒塌了,它所攜帶的數據怎麼辦?可能是刪除,也可能是轉手。

曾經有人設想,在數字時代,我們看的書、聽的音樂、拍的照片,一切都可以被數字化,傳到雲端,永遠不會丟失。但英國心理學家Elaine Kasket在接受《衛報》採訪時反問:如果雲端也消失呢?

這並非什麼陌生的場景,雅虎中國郵箱在2013年關閉前,多次要求用戶遷移自己的郵箱數據,否則這些數據都會被刪除;網易博客在2018年宣布停止運營,所有數據連同社交關係都轉移到網易LOFTER;而被轉手多次的人人網,帶著一代人的青春在各大公司輾轉……

用戶對社交平台的情懷,往往是來自依附於平台的內容和社交關係,以及隨平台一起成長的自己。如果有一天Facebook或QQ關停,用戶的記憶最終只會成為互聯網的骨灰。如Kasket所說,你在雲端看書、聽音樂,不過是在有限的生命力買到了一份使用權,它們終究不屬於你,你無法給子女留下任何遺產。

到2100年,Facebook的逝者用戶將達到49億之多,屆時,平台會產生巨大的運維成本。不可否認的是,任何公司在擁有如此龐大的數據之後,客觀上就記載了一段人類的活動史。

牛津大學研究院研究員Ohman希望,Facebook可以在匿名情況下發布基於大數據的洞察,更好地了解人類歷史。還有一種方式則是交由第三方機構,比如美國國家檔案館幾年前開始收集的社交網路上的行為數據。

不過,更令人擔憂的是,作為有商業目的,利用用戶數據盈利的公司,科技巨頭們會如何利用逝者的數據?Facebook是否會將逝者數據用於訓練機器演算法,其它公司是否也會把逝者數據變現?

2013年的《黑鏡》第二季第一集里,女主面對逝去的愛人,搜集他生前所有數字資產,影音、社交媒體、出行記錄……還原了和去世愛人一模一樣的網路賬號,聲音,甚至是一個真人,而女主,似乎並沒有想像中那麼滿意。

《黑鏡》S02E01 女主和她的仿生男友

6年過去,當年《黑鏡》中被熱議過的「數字遺產繼承」話題放在今天依然有意義。Kasket認為,無論是社交遺產繼承還是數字資料的真人還原,不過是人類對死亡的恐懼在作祟。

當老網民離世,新網民進場,越提早思考越有利於解決問題。如Ohman所說:「這是我們目之所及的未來,更是越來越棘手的未來。」

參考來源:

[1]楊勤法,季潔.數字遺產的法秩序反思——以通信、社交賬戶的繼承為視角[J].科技與法律,2019(02):74-80.

[2]Ian Rucker. What happens to our data when we die? Elaine Kasket on a digital dilemma. [EB/OL].

https://www.theguardian.com/technology/2019/apr/27/elaine-kasket-what-happens-to-data-when-we-die-ghosts-in-the-machine

[2]Kyleigh Leddy. Years Ago, My Sister Vanished. I See Her Whenever I Want.[EB/OL].

https://medium.com/new-york-times-modern-love/years-ago-my-sister-vanished-i-see-her-whenever-i-want-3dc2be5abcfb

[3]Katharine Schwab.How Facebook Is Designing for an Incoming Avalanche of Dead Users.[EB/OL].

https://medium.com/fast-company/how-facebook-is-designing-for-an-incoming-avalanche-of-dead-users-5c3569e6a8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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