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華僑在南洋遭屠殺近萬人,乾隆發話:活該,不管
乾隆五年,雅加達發生持續三天的,針對華人的大屠殺,史稱「紅溪慘案」。
華人在東南亞的活動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唐朝時期,南洋土著見到唐朝人,「呼之為佛,見則伏地頂禮」,對華人的態度非常尊敬。
然而隨著殖民者進入東南亞,情勢開始向另一方向轉變。
1969年,荷蘭殖民者佔領雅加達。當時雅加達人口稀少,為了開發雅加達,荷蘭當局千方百計招募華人前來務工,並以優越政策吸引中國商船來此進行貿易。
隨後幾年,華人大量湧入,荷蘭殖民者開始覺得不斷增長的華人對荷蘭的統治產生了威脅,於是著手禁止華人移民,後來又開始遣返華人。
又幾年,因歐洲蔗糖市場逐漸飽和,雅加達本地甘蔗銷售不出去,導致失業率激增,許多失業華人成為城市遊民,對社會治安產生一定影響。荷蘭當局下達命令:凡是看到穿黑衣黑褲的唐人,一律視為遊民捉拿。荷蘭殖民者準備將他們強行轉移到斯里蘭卡。
這種粗暴的行動造成大批無辜華人受牽連。而華人聽說,荷蘭當局名義上是將他們遣送斯里蘭卡,實際是打算將他們半路投入海中,於是拒絕登船,爆發叛亂。
殖民者以此為借口,發動大規模屠殺。荷蘭軍隊挨家挨戶搜捕華僑,不論男女老幼,捉到便殺,三天時間,城內華僑居民被屠殺過萬,這就是震驚世界的「紅溪慘案」。
慘案發生後,西方國家對此紛紛表示譴責,荷蘭本土對此也表示震驚,將東印度公司總督撤職,並判處死刑。
荷蘭擔心乾隆統治的大清朝對此進行報復,不論是搞經濟制裁,還是武力報復,都會讓荷蘭的利益受損。畢竟大清朝距離南洋可比荷蘭近多了。於是專門派遣使者,帶著禮物前來表示歉意。
乾隆對此的態度是,被殺僑民是「自棄王化」,「不惜背祖宗廬墓,出洋謀利」,「內地違旨不聽招回,甘心久住之輩,在天朝本應正法之人」。自己背棄了自己祖宗,甘心在番地久住,根本就不是我大清朝之子民,就算回了大清朝,也得將他們「正法」。
所以遭到屠殺,「事屬可傷,實則孽由自作」,簡單來說,都是自己作的。
因此這種事,「朝廷概不聞問」。愛殺不殺,我大清一概不管。
實際上,若不是為了討生活,誰願意背井離鄉?從此南洋的華人陷入了一個艱難困境,在外被欺負,祖國不聞不問,回國還要被「正法」,真正成了「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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