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六個字足以毀掉孩子,很多父母說了一輩子
前段時間一則新聞把我樂壞了,一男子因使用偽造駕駛證,被交警依法處罰,沒想到這名男子的父母口出金句:他還是一個只有31歲的孩子,不能罰那麼重。交警一臉的蒙圈:都31歲了還是個孩子?就算是11歲我也得處罰啊!
很多家長在孩子犯錯時,喜歡用「他還是個孩子」替孩子解釋,好像只要孩子小,犯天大的錯,社會、學校、家庭、受害者都應該無條件地包容他,原諒他,他小他有理。
「校園暴力」在國內已經司空見慣,可在國外卻沒有這麼容易解決。前些年幾個留學女學生在國外毆打某個學生,這幾個女學生的家長也覺得她們都還是個孩子,打打鬧鬧不分輕重,賠錢了事就可以了。可沒想到的是,這在國內最多是從學校開除的「小事」給這幾個還是孩子的女學生帶來的是「牢獄之災」,害人害己。
所以,在孩子犯錯時,家長就不能用「他還是個孩子」為由給孩子開脫。他還是個孩子,所以才需要大人去引導和糾正啊。再說了,就算他是孩子,那也是你家的孩子,不是我家的孩子。只要有爹媽在,誰還不是孩子了?拿這個理由企圖得到別人的諒解,為孩子開脫,無疑是要讓人笑掉大牙。
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愛孩子是父母的本能,但一味袒護孩子,只能限制孩子的成長,反而是害了TA。尤其是孩子犯錯誤的時候,下面這12個字家長們務必要身體力行,用正確的方法教育孩子。
說清道理。孩子小時候需要大人幫助他建立正確的三觀,所以家長就要在平常告訴他基本的行為規範和為人處世。如果孩子在外用餐,第一次把水灑到別人身上,家長不對孩子批評教育,還袒護孩子「他還是個孩子」,那麼孩子不知道不應該「把水灑在別人身上」,今後可能就是把熱水灑到別人身上,那構成的可就是「故意傷害罪」。孩子能夠在家中倚小賣小,在法律面前可是人人平等。
適時放手。在知乎上看到一則笑話,大致說的是換煤氣的工人來到家裡,打電話給這家的男主人,結果男主人說,自己不在家,家中只有兒子在,兒子還小不懂這些事。這名工人好不容易把煤氣扛到了六樓,就抱著試一試的態度按響了門鈴,開門的是一個大約30歲的男子。工人表明來歷後,這名男子說「我不懂這些,等我爸回來吧!」搞得工人啞口無言。這都三十歲了,還小?父母還不放手讓他學習事務,自力更生,是留了座礦讓孩子今後坐吃等死么?還是已經為孩子物色好了保姆照顧他一生一世?
勇敢道歉。有的小孩子犯的錯已經超過了大人對孩子的慣有印象了,什麼天真可愛都看不見。不是十幾歲的孩子在公交車上頻繁踢別人,就是七歲孩子因為奶奶不滿足他的要求當街動手打奶奶,還有個孩子為了知道推孕婦下樓梯到底會不會死而向孕婦伸出了魔爪。
他們的媽媽看到自己的孩子犯錯選擇的幾乎是趕緊拉著孩子逃離現場而不是當場向對方道歉。就像文中開頭的那位媽媽,明明是31歲「孩子」犯了錯,不好好教育自家孩子,反倒賴上了交警。倘若這次交警再不懲罰他,那麼下次就是幾條人命喪失在這個「孩子」的車輪下。我很贊同一名媽媽的做法,孩子在學校打了其他小朋友,家長不是蜻蜓點水口頭批評教育就完事,還讓孩子寫下了保證書,並且用語音在家長群里和對方小朋友及家長道歉,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最後把這句話送給常把這「TA還是個孩子」掛在嘴邊的家長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兒小而不教。
※清奶不是沒營養,而是寶寶大餐一頓的「前奏」,寶媽別浪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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