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母親勒死熟睡的兒子,卻無一人責怪她,聯名請願求輕判
都說養兒防老,可是,張芬還沒有等到自己和丈夫老去的那一天,兒子卻給全家人帶來噩夢般的生活。
之後在眾人眼中被視為賢妻良母的張芬,一天卻突然把鐵絲繞在了睡夢中兒子的脖子上,將自己的親身兒子勒死。記者來到監獄了解情況。
張芬:「我當時真的覺得自己沒有活下去動力了,只想著勒死他然後就自殺去陪他。」是什麼讓一位母親如此絕望,要親手殺死自己的兒子,案件還得追溯到李喆大一那年。
當年22歲的李喆想要自主創業當老闆,張芬二話不說拿出家中幾萬元積蓄,在昌吉市亞中市場附近給他開了一家裝飾品店。可沒到半年,李喆的熱情減退,每天睡到中午才去開門營業,不到兩年,裝飾品店因經營不善關門。
張芬沒有責怪兒子懶惰,只是鼓勵他,「萬事開頭難,下次再努力。」之後李喆又在網上看到內地熱銷的「牆衣」廣告,又向父母提出要經營牆衣公司。老李十分反對,但在妻子的說服下妥協。
夫婦二人四處向親友借錢,籌集30萬元給兒子開了裝飾公司,為了給李喆籌集周轉資金,張芬和丈夫在小區門口開了一家快餐店。
老李說:「為了多掙些錢,減少開支,沒僱人,我倆每天5點就起床忙活,一直到晚上12點甚至更晚才關門回家,每天掙來的錢都直接拿給李喆,投入他的裝飾公司。
」但兒子李喆既沒做市場調查,也無經營頭腦,不到一年公司倒閉,不僅血本無歸全家人也因此負債纍纍。
兩次創業失敗後,李喆就像變了個人,一蹶不振,終日將自己關在方間中,更不與人交流,心情不好時還會亂砸東西,家中一片狼藉,再無歡樂可言。老李實在看不下去,之後搬到女兒家住,一住就是5年。
這5年,只有張芬獨自忍受著性情古怪的兒子,有時她明明臉上有傷,卻不承認自己被打。
事發前一個月,李喆用少有的平靜語氣和母親商量,他想把方子賣了,去外面闖闖。姐姐李某堅決反對,李喆保證說,只要給他四萬元,他再也不折騰了。為了能讓這個家恢復寧靜,李某拿出部分積蓄和母親一起湊齊了四萬元交給李喆。
可是眼見一個星期過去,李喆除了繼續買醉,絲毫不見有「重頭再來」的意思,李某很生氣,將剩餘的3萬多元拿了回來。為此,李喆對姐姐產生了怨恨,「我遲早要收拾她們一家。」李喆多次向母親揚言要報復姐姐。
一個星期後,張芬聽單元門鈴響,按了開門鍵卻遲遲不見有人上來,張芬從窗戶往下看,喝得爛醉的兒子拿著白酒瓶坐在樓下,老兩口到樓下將他扶進單元門,因老李體弱多病,無法將兒子李喆扶至五樓家中,又為了不讓鄰居看到兒子的窘態,夫婦倆費力地將兒子抬到自家地下室。
把兒子扶至躺椅上,老李用放在電動車上的棉布門帘給兒子蓋在身上,喊老伴上樓,老伴卻有些瑟瑟發抖地說,「你先上去吧,我在這兒陪陪他。」
張芬在地下室,看著熟睡的兒子,回想起這些年,因為兒子她沒有睡過一個囫圇覺,沒有一天是快樂的,稍有不順,家裡就會被砸得亂七八糟。但這一切,她無法訴說,也不願訴說。
張芬已無力讓兒子回歸當初,但她更不想讓無辜的女兒和年幼的外孫牽扯其中。最終,她拿起了掛在牆上的鐵絲,繞在了兒子的脖子上。
十幾分鐘後,張芬回到家,向丈夫說明案發經過,老李推門往樓下跑,他趕到地下室時,兒子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征。老李便走到室外報了警,而張芬一直在家中獃獃坐著,直到警方將其帶走。
李喆的妹妹李某說:「母親偶爾流露出的一顰一笑都顯得那麼悲涼,當弟弟今天吃飯了、今天沒喝那麼多酒了、或是稍微正常一點的表現,就能成為母親快樂、歡愉的來源。
她多麼希望弟弟能夠重新振作。
」
在張芬的悔過書中:「我萬萬沒有想到,我會做出這麼傷天害理的事,害死了自己親愛的兒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想到我所愛的兒子,我平時慣著,寵著,處處護著的兒子,最後卻在我的手上這樣離開了人世,我不能原諒自己,我的心裡太難受了……」
「以前就經常見那小夥子坐在小區里喝酒,什麼時候都是一副醉醺醺的樣子,卻從沒見過他母親責怪他。」鄰居詹有朋說,事後,他了解到案件背後的情節趕到很心酸,主動在請願書上籤了字。
「本案中,被害人因長期酗酒及經常性言語恐嚇、威脅、造成了張芬在精神上的巨大恐慌,被害人的行為存在過錯;且被害人的父親對張芬的行為表示諒解,社區鄰里亦對被告人表示高度同情,請求對其從輕處罰。
」審理此案的法官說,根據本案中多處可酌情從輕處罰情節,法院最終判決張芬獲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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